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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政法委关于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情况报告
市委政法委:
近年来,县委政法委全面贯彻落实中组部等六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县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的指导意见》(组通〔2021〕29号)文件精神,认真对照关于开展市县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调研通知有关要求,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推进我县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常态化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基本情况
2022年以来,我县政法机关共交流副科级以上干部8名(含新任职政法委书记、公检法司“四长”),提拔副科级以上及晋升职级干部10名,重用副科级干部5名,提拔和调整股级干部35名。依据3月份摸底上报的《市县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方案》中,已完成符合“应当交流”条件的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1名、政法机关3名班子成员由原单位转为非领导职务;符合“应当交流”条件的4名领导干部有望在年内机构调整后完成。经过近年来的干部调整交流,实现了我县政法机关主要负责人异地任职、除公安局政委外无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干部,公安局政委交流事宜待有关组织部门统筹安排。
主要做法
摸底调研,确保交流的科学性。为确保干部调整交流的针对性、稳定性,能够发挥干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按照交流范围,部门单位业务能手进行交流,一定程度上在一定时间阶段类对本单位工作整体质量和效率会造成影响。另一方面,交流轮岗的干部到了新的工作岗位必然需要一个适应环境、熟悉情况、转换角色的过渡期。
政法领导干部跨系统交流,因为业务要求上的各有侧重,业务上短期内难以适应,会给被交流的干部造成很大压力。此外部分政法机关认为机关干部如交流至系统外一定程度上存在待遇上的落差,干部是否存在抵触心理;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如交流至其他单位,身份、职级如何确定等问题,导致不愿意出口。
四、县级政法机关部门对市县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建议:
1、注意推进交流轮岗工作稳妥有序。注重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分步实施,防止班子成员大幅度变动,保持政法单位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
2、充分考虑政法系统工作专业性,注重调配法律素养高、专业能力强、法律实践经验丰富的干部,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3、加大政法系统内单位之间交流力度,如法检专业性强领导干部岗位之间,政法委同公检法司之间领导干部岗位之间;及本市内跨县市(区)政法机关主要副职领导干部之间相互交流。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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