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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职能和权力
根据《联合国宪章》,安全理事会具有下列职能和权力:
1.依照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2.调查可能引起国际摩擦的任何争端或局势;
3.建议调解这些争端的方法或解决条件;
4.制定计划以处理对和平的威胁或侵略行为,并建议应采取的行动;
5.促请各会员国实施经济制裁和除使用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安理会有15个理事国,每一理事国有一个投票权。根据《宪章》,所有理事国都有义务履行安理会的决定。
安全理事会率先断定对和平的威胁或侵略行为是否存在。安理会促请争端各方以和平手段解决争端,并建议调整办法或解决问题的条件。在有些情况下,安全理事会可以实行制裁,甚至授权使用武力,以维护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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