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本文由用户“biao12319880808”分享发布 更新时间:2021-12-23 13:05:50 举报文档

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党的生活

重要法律·纪实报道

/

2018·3-4





重要法律·纪实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目录

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

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第一章

总则

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







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

自治县、市、***员会。



第二章

监察机关及其职责

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第八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



第三章

监察范围和管辖

第四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

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



第四章

监察权限

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

工作。



第五章

监察程序

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



第六章

反腐败国际合作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

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



第七章

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

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

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



员的监督

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第九章

附则

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



第一章

总则

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第五条

国家监察工作严格遵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一条

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

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







律为准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



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

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权责对等,

其监督。



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

严格监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

第九条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

相济。

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宪

第六条

国家监察工作坚持标

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法,制定本法。

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



第二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

厉惩治腐败;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

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



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

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法治教育和

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



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

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



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

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机制。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



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

第二章

监察机关及其职责

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特色国家监察体制。





相同。



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



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





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



48

/

2018·3-4

/重要法律·纪实报道党的生活













/

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第十三条

派驻或者派出的监

察机关管辖。







察机构、监察专员根据授权,按照管

监察机关认为所管辖的监察事







理权限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

项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监察机关







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

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监察机关管







查、处置。

辖。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监察官制

第四章

监察权限







度,依法确定监察官的等级设置、任











免、考评和晋升等制度。

第十八条

监察机关行使监督、







第三章

监察范围和管辖

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







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

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











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

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







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

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十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

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隐匿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

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

或者毁灭证据。





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

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

第十九条

对可能发生职务违





作。

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

法的监察对象,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





第十一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

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限,可以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





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

员进行谈话或者要求说明情况。





处置职责:

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

第二十条

在调查过程中,对涉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

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嫌职务违法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





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以要求其就涉嫌违法行为作出陈述,





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

必要时向被调查人出具书面通知。





查;

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

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

员;

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进





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

行讯问,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





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

事管理的人员;

情况。





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第二十一条

在调查过程中,监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

第十六条

各级监察机关按照

察机关可以询问证人等人员。





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

管理权限管辖本辖区内本法第十五

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





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

条规定的人员所涉监察事项。

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





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

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

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





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

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

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





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

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





第十二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可

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





以向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

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

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

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

关确定。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政区域、国有企业等派驻或者派出监

第十七条

上级监察机关可以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





察机构、监察专员。

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

毁灭证据的;





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对派驻或者

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





派出它的监察委员会负责。

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

的。





/



49















重要法律·纪实报道

党的生活

重要法律·纪实报道

/

2018·3-4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

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经查明

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





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

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

的建议:





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还。

(一)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





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

第二十六条

监察机关在调查

的;





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过程中,可以直接或者指派、聘请具

(二)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





第二十三条

监察机关调查涉

有专门知识、资格的人员在调查人员

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





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

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勘验检查情

为的;





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

况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

(三)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





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

人员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四)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





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

第二十七条

监察机关在调查

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





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

过程中,对于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

第三十二条

职务违法犯罪的





合。

可以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

涉案人员揭发有关被调查人职务违





冻结的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

鉴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出具

法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





的,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解除冻结,

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重要线索,有助于调查其他案件的,





予以退还。

第二十八条

监察机关调查涉

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





第二十四条

监察机关可以对

嫌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根据需

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





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以及可能

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

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隐藏被调查人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

技术调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

第三十三条

监察机关依照本





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

执行。

法规定收集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





行搜查。在搜查时,应当出示搜查

批准决定应当明确采取技术调

被调查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电





证,并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等见证

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自签发之

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





人在场。

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复杂、疑

以作为证据使用。





搜查女性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

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

监察机关在收集、固定、审查、运





人员进行。

技术调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

用证据时,应当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





监察机关进行搜查时,可以根据

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对

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





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

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的,

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应当依





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应当及时解除。

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案件处置的依





第二十五条

监察机关在调查

第二十九条

依法应当留置的

据。





过程中,可以调取、查封、扣押用以证

被调查人如果在逃,监察机关可以决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





明被调查人涉嫌违法犯罪的财物、文

定在本行政区域内通缉,由公安机关

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





件和电子数据等信息。采取调取、查

发布通缉令,追捕归案。通缉范围超

关在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污





封、扣押措施,应当收集原物原件,会

出本行政区域的,应当报请有权决定

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





同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见证人,当面

的上级监察机关决定。

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





逐一拍照、登记、编号,开列清单,由

第三十条

监察机关为防止被

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





在场人员当场核对、签名,并将清单

调查人及相关人员逃匿境外,经省级

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





副本交财物、文件的持有人或者保管

以上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对被调查人

或者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违法犯罪





人。

及相关人员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由公

的,一般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





对调取、查封、扣押的财物、文

安机关依法执行。对于不需要继续

其他机关予以协助。





件,监察机关应当设立专用账户、专

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的,应当及时解





门场所,确定专门人员妥善保管,严

除。

第五章

监察程序





格履行交接、调取手续,定期对账核

第三十一条

涉嫌职务犯罪的





实,不得毁损或者用于其他目的。对

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

第三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于报





价值不明物品应当及时鉴定,专门封

之一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

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





存保管。

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

定处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





重要法律·纪实报道

50

/

2018·3-4

/重要法律·纪实报道党的生活













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第四十一条

调查人员采取讯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





第三十六条

监察机关应当严

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

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





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建立问题线索

押、勘验检查等调查措施,均应当依

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





处置、调查、审理各部门相互协调、相

照规定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由

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二人以上进行,形成笔录、报告等书

第四十五条

监察机关根据监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调查、处置

面材料,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盖章。

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设立相应的

调查人员进行讯问以及搜查、查

(一)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





工作部门履行线索管理、监督检查、

封、扣押等重要取证工作,应当对全

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





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管理协调职

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留存备查。

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





能。

第四十二条

调查人员应当严

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





第三十七条

监察机关对监察

格执行调查方案,不得随意扩大调查

以诫勉;





对象的问题线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

范围、变更调查对象和事项。

(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





提出处置意见,履行审批手续,进行

对调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应当

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





分类办理。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定期

集体研究后按程序请示报告。

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汇总、通报,定期检查、抽查。

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

(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第三十八条

需要采取初步核

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

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





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的,监察机关应

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

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





当依法履行审批程序,成立核查组。

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

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





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

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

建议;





写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提出处理建

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

(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





议。承办部门应当提出分类处理意

案。

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





见。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和分类处理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

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





意见报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

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

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





第三十九条

经过初步核实,对

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

法审查、提起公诉;





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需要追

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

(五)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





究法律责任的,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

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

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





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

监察建议。





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批准

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经调查,对没有证据证





立案后,应当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

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





究确定调查方案,决定需要采取的调

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

当撤销案件,并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





查措施。

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位。





立案调查决定应当向被调查人

第四十四条

对被调查人采取

第四十六条

监察机关经调查,





宣布,并通报相关组织。涉嫌严重职

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

对违法取得的财物,依法予以没收、





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应当通知被

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

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涉嫌犯罪取得





调查人家属,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

的财物,应当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





第四十条

监察机关对职务违

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

第四十七条

对监察机关移送





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进行调查,

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

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





收集被调查人有无违法犯罪以及情

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被调查人采取





节轻重的证据,查明违法犯罪事实,

属。

强制措施。





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事





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

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

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





方式收集证据,严禁侮辱、打骂、虐

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

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的合法权益造成损

机构——国家监委诞生了。那么,它





真相的;

害的,依法给予国家赔偿。

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机构呢?





(三)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

第九章

附则

第三集:谁来监督监察机





灭证据的;











(四)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

关和监察人员?





证据的;

第六十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

/





(五)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

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开展

监察工作,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

本法制定具体规定。







为,情节严重的。









第六十四条

监察对象对控









告人、检举人、证人或者监察人员

第六十九条

本法自公布之







进行报复陷害的;控告人、检举人、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同时废止。







证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监察对象









的,依法给予处理。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监察





第六十五条

监察机关及其

机关和监察人员也不例外。



重要法律·纪实报道

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

/

53





[文章尾部最后5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

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上面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图片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