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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21—2023年)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培育新的增长动能,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给予加氢站建设补贴
对纳入全市整体规划并建成运行的前10座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30%的比例对加氢站投资主体进行补贴,单站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二、给予加氢站运营补贴
对在本市注册并运营加氢站的企业,给予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资委、市邮政管理局)
四、给予通行便利支持
***型及以下氢燃料电池货车,可新增纳入我市城市配送示范车辆范围,并给予通行便利。(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五、大力创新商业模式。各相关区县加大商业模式探索,制定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的专项政策,大力支持相关企业成立融资租赁***,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大规模示范应用。(责任单位:九龙坡区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有关区县政府)
以上政策措施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补贴申报办法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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