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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卫医〔2013〕58号
南阳市医疗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市直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医疗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各医疗机构医疗秩序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网络
南阳市医疗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某某
副组长:冀文某某 张某某 陈某某 王某某 李某某
张某某 齐某某
成 员:杨某某 杨某某 张某某 陈 红 李某某
宋某某 张某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政科,杨某某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的日常监管工作。2.协调医院等有关单位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3.定期组织召开医疗纠纷总结分析会,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4.负责重大医疗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与沟通。
各医疗机构应当依托医患关系办公室,建立医疗纠纷排查组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办。
(三)工作协调制度
1.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收集医疗纠纷排查信息,认真分析,整理归类。
2.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各类医疗纠纷,及时召开调处工作会议。按照“分级负责,责任主体处置”的原则,落实到责任人,提出处置期限,每次协调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
(四)定期报告制度
医疗机构要将排查出的医疗纠纷每月定期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医疗纠纷,要及时上报。
(五)情况通报制度
1.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医疗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2.领导小组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分类指导医疗纠纷调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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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2日
*_**公室 2013年1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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