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新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比较课程论文》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高级财务会计》课程论文
题目:新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比较
院别:东***
年级:19级
专业:财务管理
姓名:刘某某
学号:***01
新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比较
摘要:考虑到我国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变化和会计准则国际化的需求,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适应会计准则,2019年财政部发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废除了自2006年实施的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在定义、适用范围、资产确认或终止确认时点、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组交换、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予以补充、修订和细化,充分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保持会计准则内在体系的协调,本文在这些方面对新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进行了比较分析。
关键词: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修订;公允价值;交易范围
一、研究背景
作为单独制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少数国家之一,我国2019年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易货贸易业务的会计核算进行了全面规范。通过梳理和比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新、旧准则在适用范围、会计确认、计量及披露等方面的差异,发现新准则进一步修正了旧准则存在的诸多问题,会计处理规定更为细化,表述更加清晰,对企业会计实务工作的指导力度更大。但其基本沿用了旧准则的计量原则和计量模式,未改变旧准则制定的原则导向性,对商业实质判断标准未做进一步改进,资产组交换涉及金融资产的规定也不够全面具体,还存在诸多需要完善之处。
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主要变化
1.修改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定义
1.1 修改了交易主体。主体由修订前的“交易双方”改为“企业”。修订前定义强调交易双方均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交换才构成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修订后的定义仅强调“企业”而非“交易双方”,即只要交易一方以一项非货币性资产换取另一项非货币性资产,而不论另一方是否以一项非货币性资产换取另一项非货币性资产,这无疑扩大了定义范围。
1.2. 列举中增加了投资性房地产,删去了存货。从基本概念层面而言,投资性房地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范畴,将投资性房地产纳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定义的非货币性资产描述的范畴之内,属于对老准则失当缺陷的“自我修正”。存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但以存货交换另一项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由新收入准则规范,因此修订后的定义将存货从列举中剔除。
2.界定了适用于其他相关准则的交易范围
旧准则仅对非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资产的概念进行界定,缺少对其适应范围的具体设计,导致实务工作中对准则应用边界的理解差异,特别是历经2014年和2017年两轮大范围的具体准则新增或修订后,涉及可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收入、租赁业务等相关准则均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旧准则的会计处理原则与其他具体准则存在较大差异,从而引起实务争议。为解决这一问题,新准则第三条列举了适用于其他相关准则的交易范围,明确规定存货、股权、企业合并、使用权资产、融资租赁等涉及的非货币性业务不适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与其他新修订的具体准则保持一致。
2.1.新准则明确指出不适用企业以存货获取非货币性资产的核算业务,旨在保持与新收入准则内容的协调,2017年新收入准则对商品或服务销售取得非现金 对价的会计处理做了明确规定,强调按照非现金对价(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仅当非现金对价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时,才参照所转让商品或服务(换出资产)的单独售价确定交易价格。这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处理方法完全不同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衔接更加顺畅;对适用范围的界定更加明晰,对实务工作的刚性约束进一步增强;对账务处理时点的规定更加明确,有助于增强实务应用中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对账务处理规则的确立层次结构更加清新,具体交易情形的描述更加全面,当期损益具体类别的归属更加适当,增强了实务工作的效率。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Z].2006.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Z].2019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修订前后对比分析及建议 侯某某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新准则的变化、问题及对策 刘某某
[5]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变化及会计实务处理 宋某某 倪侃侃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以上为《新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比较课程论文》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上面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