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印发关于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

本文由用户“cphanitom”分享发布 更新时间:2022-01-26 19:31:44 举报文档

以下为《水利部印发关于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水利部印发关于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







日期:2022年01月01日 09:59:21来源:转自水利部网站点击数:45次字号:【大?中?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时期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主要目标,系统部署各项任务措施。

《指导意见》指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核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实现人水和谐共生。

《指导意见》明确了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要求到2025年,海河、辽河、西北内陆河被挤占的河湖生态用水得到一定退还,大运河、滹沱河、永定河等重点河流力争实现全线过流,萎缩干涸的重点湖泊水面得到一定恢复。长江、珠江、东南诸河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太湖生态水位得到有效维持,黄河、淮河、松花江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流量保障程度显著提升。河湖空间管控得到加强,岸线保护利用规划体系基本建立,规划约束机制较为完善;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河湖管理范围全面划定,存量“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不断减少,涉河违建、围垦等重大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河道采砂秩序稳定向好。地下水超采状况有效遏制,正常来水情况下年压减地下水超采量力争达到55.5亿立方米,全国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在960亿立方米以内;京津冀地区约2/3以上地下水超采区实现采补平衡,超采区城镇力争全部实现采补平衡;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问题得到控制。全国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1万平方公里,其中黄河重点生态区2万平方公里,长江重点生态区5万平方公里;全国水土保持率提高到73%以上。

《指导意见》提出了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主要任务:一是推进解决河道断流、湖泊萎缩问题,包括明确范围与目标,实施华北地区河湖生态环境复苏行动,推进大运河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西辽河流域治理,强化补水河湖水量、水质、水生态监测与分析;二是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包括强化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目标确定,加强江河流域及重大调水工程水资源调度,加强生态流量日常监管,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督管理,推进河湖重要控制断面的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三是加强河湖保护,包括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强化岸线规划约束,规范河道采砂管理,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推进水美乡村建设,强化河湖日常监管,提升河湖监管信息化水平;四是加快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包括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水位控制,建立地下水储备制度,开展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推进华北及其他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强化地下水监管,加强地下水监测与分析评价;五是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包括全面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提升水土保持监测评价能力,健全水土保持政策体制机制,强化水土保持基础支撑;六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提升能力保障,强化监督落实,严格考核评估。

与《指导意见》相配套,同时印发了《实施方案》,将《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与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为73项具体措施,明确了每项具体措施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_**

http://wzsl.wenzhou.gov.cn/art/2019/3/7/art_***_***.html

浙江省“美丽河湖”评价指南(试行)

发布日期:2019-03-07 08:58?来源:河道处?字号:[大?中?小]

为引导我省“美丽河湖”建设评价工作,实现我省河湖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水清景美、人文彰显、管护高效、人水和谐的目标,制订本指南。

1.评价原则

深入贯彻新时代“山水林田某某”系统治理理念,根据美丽河湖内涵,结合地方河湖特征,本着“全面系统、突出特色、建管并重、注重实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美丽河湖”评价工作。

全面系统——评价内容要全面系统地涵盖河湖安全、生态、景观、文化、亲民、管护等方方面面,体现河湖综合功能。

突出特色——根据地方河湖自然特性和社会需求,评价指标要有所侧重,突出地域特色,重点维护河湖安全生态,彰显河湖文化底蕴。

建管并重——“三分建设,七分管理”,河湖功能的永续发挥离不开建后长效管护,应统筹考虑河湖长效管护工作。

注重实效——注重河湖治理成效,对于面貌改善程度高的河湖应有所倾向,切实改善或提升区域河湖面貌。

2.评价内容

2.1 必选要求

评价内容应包括“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水清景美、亲水便民、长效管护、示范引领”六大方面。

2.1.1安全流畅评价

安全流畅评价应包括对堤岸达标情况、涉河构筑物、河湖畅通性的评价。

(1)堤岸达标情况主要评价河湖堤岸是否符合规定的防洪、排涝、通航等标准,堤防护岸是否存在坍塌现象,河势是否稳定。

(2)涉河构筑物主要评价河道中布置的堰坝、河埠、桥梁、水闸等设施是否满足防洪、排涝等要求,是否对防洪排涝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3)河湖畅通性主要评价河湖是否存在明显淤积或阻碍行洪、影响河湖流畅的建筑物。

2.1.2生态健康评价

生态健康评价应包括对河湖自然形态、生态水量、生物友好设施、生物状况的评价。

(1)河湖自然形态主要评价河湖平面形态是否自然优美、宜弯则弯;河湖堤岸断面形式是否因地制宜,断面结构及其附属设施是否富有变化、不单调呆板,以及不同形式断面之间过渡是否自然;以及河湖局部弯道、深潭、浅滩、江心洲,滩地、滩林、湿地是否得到有效保护或修复。

(2)生态水量主要评价山溪性河流,是否存在人为脱水段,拦河建筑物、水电站等是否设置泄放设施,保证河流健康维持和综合功能发挥所必须的水量;平原河网水系,主要评价水体连通流动性好坏,是否存在断头河浜。

(3)生物友好设施主要评价拦河堰坝、水闸和护岸护坡等水工程是否设有鱼道、鱼巢等生物通道及生物友好设施。

(4)生物状况主要评价河湖岸带植被覆盖是否完好,乔某某、水陆植物搭配是否合理,鱼鸟等生物栖息是否良好,历史特征生物生存是否良好。

2.1.3水清景美评价

水清景美评价应包括对河湖水体状况、河湖沿岸景观、文化古迹保存状况、水文化挖掘展示的评价。

(1)河湖水体状况主要评价水质(包括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是否达到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标准(若没有划定功能区,则以相邻功能区标准作为参照);河湖水面是否有漂浮物或油污,岸边是否有垃圾。

(2)沿岸景观主要评价河湖沿岸自然景观是否优美,人工景观是否确有需要、不造作且符合河湖实际及美观性、经济性要求。

(3)文化古迹保存状况主要评价河湖及其沿岸历史文化古迹(古某某、古某某、古码头、古某某、古某某、古河道、古某某、古井、古某某等)的价值大小(古迹级别)及保存状况。

(4)水文化挖掘展示主要评价河湖水工程文化、治水文化、流域文化以及结合河湖特色定位的创造类水文化的挖掘提炼情况,以及通过石、墙、雕塑、碑、亭、馆等进行展示的情况。

2.1.4亲水便民评价

亲水便民评价应包括对河湖亲水便民设施布设情况、安全警示设置的评价。

(1)设施布设情况主要评价沿岸供人们休闲娱乐的滨水步道、亲水平台、人行便桥、河埠头等设施以及遮风避雨、照明、公厕、停车场等配套设施的设置情况及其适宜性、完备性和协调性。

(2)安全警示设置主要评价对于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的危险源,是否在重要位置和人群活动密集区,设置警示标志标识和安全设施。

2.1.5长效管护评价

长效管护评价应包括对河长及其责任、管理机构(或责任主体)、基础档案管理、管护设施、日常管护机制、信息化管理的评价。

(1)河长及其责任主要评价河长设置及责任落实情况,河长职责是否明确,河长巡河是否符合要求,问题处理是否及时,河长牌信息更新是否及时,河长电话是否畅通等。

(2)管理机构(或责任主体)主要评价河湖管理机构或责任主体及其职责分工是否明确,管护队伍或人员是否落实到位。

(3)基础档案管理主要评价“一河(湖)一档”、“一河(湖)一策”是否按相关规定编制,是否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等。

(4)管护设施主要评价沿河定界设施及标识标牌、管理用房、防汛巡查管护通道、防汛抢险和维护物资堆放管理场所、管理用房及其他管护设施是否完整安全。

(5)日常管护机制主要评价河长巡查、专项检查、日常保洁、水政执法等河湖日常管护机制是否建立并落实到位。

(6)信息化管理主要评价河湖(或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是否搭载完成,信息化管理内容是否覆盖全面,视频监控、水位流量水质监测是否满足实际管理需要等。

2.1.6示范引领评价

示范引领评价应包括对治理特色、宣传报道、社会影响的评价。

(1)治理特色主要评价是否从河湖特色定位角度出发,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科学合理、因河施策地安排治理措施,河湖功能得到鲜明体现。

(2)宣传报道主要评价各级媒体正面报道或以河湖为主题的影像作品被知名机构录(采)用等情况。

(3)社会影响主要评价河湖面貌的提升,是否辐射河湖周围旅游观光、游憩休闲、健康养生、生态教育等产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和美好乡村建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应。

2.2 自选要求

由于河湖所处区域(山丘和平原、农村和城市等)不同,受自然特性、社会经济背景等差异因素影响,河湖定位及社会需求均有所不同,因此,各设区市可在满足必选要求的条件下,适当扩充评价内容,增设体现区域河流特色的评价指标。指标选取遵循以下原则:

(1)数据可获得性——评价指标所需的数据资料便于收集、计算方法简便、易于掌握;

(2)易量化性——“美丽河湖”评价指标涉及面广,有些指标难以量化,应尽量选择容易量化的指标;

(3)相对独立性——选取的评估指标内涵不存在明显的重复;

(4)目标相关性——指标属于操作层面,只有每个指标实质性的贡献才能实现总目标,要求指标与目标一定要有高度的相关性。

3.评价方式

3.1 评价方法

“美丽河湖”评价由必选内容和自选内容组成,总分为各设区市确定的各部分评价内容的得分总和,采取百分制,总分为100分。

3.2 评分标准

本指南不对各项评价指标的标准分值及赋分标准进行规定,各设区市可根据区域河湖实际,确定各项评价指标的标准分值,并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合理确定赋分标准。

3.3 组织方式

各设区市通过现场检查、专家及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美丽河湖”评价工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界爱河护河的积极性、参与度,增强群众在美丽河湖评选的话语权、感受度,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因素。

**_*

真抓实干 勇毅笃行 推动江苏河湖保护新跨越

发布日期:2021-11-23 09:13:51浏览次数:?1277

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以河湖为主线,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视察江苏并在南京主持召开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要求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强调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统筹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和岸线等多方面的有机联系,追根溯源、系统治疗。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示,为我们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河湖保护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提供了根本遵循。

江苏是著名的水乡,河湖众多,水网密布,河湖资源禀赋与生态底蕴是江苏的重要省情和地域特色,河湖完整完好、生境良好和功能发挥是江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去年以来,全省水利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省总河长“全力建设幸福河湖的动员令”部署,聚力河湖定空间、管空间、增空间,聚焦河湖保水域、护堤防、守滩地,聚智河湖生态修复和生境复苏,推动江苏河湖保护再有新跨越。

制度先导,着力做好河湖保护顶层设计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我们把法规、规划、制度的创建和实施,作为引领河湖保护、约束涉河行为、实施生态修复的前瞻性、系统性、顶层性安排,切实抓实抓好并取得成效。

一是法规保障更加有效。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河湖保护,加强《**_*法》贯彻实施,加快《江苏省洪某某保护条例》立法进程,立足于流域立法理念,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制度设计,强化洪某某区域水安全、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等公益性功能的保护。

二是规划引领更加有力。全面编制723条省骨干河道、154个省名录湖泊保护规划,通过“一河一湖一规划”,衔接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城镇、农业、生态,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统筹河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河湖水域和岸线“四个功能区”(保护、保留、控制利用、开发利用),突出水域岸线综合整治和水生态修复,力求河湖生态保护、空间控制要求、开发强度管控和管理指标的落地落实。

三是制度支持更加有度。出台幸福河湖建设、长江堤防岸线监督巡查、河湖堤防巡查管控等指导意见、堤防运行管理规范、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办法,强化实用管用,引导幸福河湖建设和河湖空间管控实践。编制生态河湖示范建设技术指南,提倡河湖自然化、生态化,保护河湖的自然风貌和美学价值。

综合整治,着力恢复提升河湖生态空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然界淡水总量是大体稳定的,但一个国家或地区可用水资源有多少,既取决于降水多与少,也取决于盛水的“盆”大小。盛水的“盆”如果小了,降水就会存不下、留不住。我们切实加强河湖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和恢复,全力呵护河湖盛水的“盆”。

一是专项整治行动保护空间。实施“二三四”整治,市县排查出的15830个河湖违法圈圩、违法建设“两违”项目全面完成整改;省级排查下达的1250个河湖乱占、乱建、乱排“三乱”项目全面完成整治;排查上报水利部的2050个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问题全面完成清理。实施陈年结案“清零”行动,通过挂牌督办、跟踪督查、现场查办等方式,办结136件重大陈年积案,切实维护河湖生态空间的完整、完好。

二是岸线综合治理修复空间。在前期岸线清理整治的基础上,通过优化整合生产岸线、保护提升生活岸线、整治修复生态岸线的工程措施,切实推动岸线空间修复。累计修复河湖岸线超过2000千米,复绿面积约640万平方米,河湖行蓄洪能力得到提高,重点河湖水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得以修复,逐步展现河湖“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愿景。

三是退圩还湖工程恢复空间。我省首创退圩还湖综合治理新模式,重点推进太湖、洪某某、长荡湖、固城湖、骆马湖、里下河湖荡等湖泊退圩还湖工程。按照有利于扩大湖泊水域、有利于河湖连通和生态保护、有利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加快复苏科学合理、动态平衡、稳定可持续的湖泊生态系统,已累计恢复170平方千米湖泊水面,相当于45个玄武湖的面积。

活水化淤,着力塑造水清岸绿幸福河湖

我们深入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建设人民满意幸福河的伟大号召,从河湖生态的整体性和流域的系统性出发,推动河湖生境复苏,塑造幸福河湖“河安某某、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文昌人和”的现实模样,让人民群众持续感受到人水和谐、幸福美满。

一是在生态水位保持方面探索。紧扣我省平原水网地区的水动力和水生态特点,省级公布了28个重点河湖生态水位,制定出台生态水位(流量)监测与评估技术指南,建立月监测、月评估制度,有效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水位。把生态水位与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利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有机衔接,加强河湖水资源统一调度,强化河湖生态水位监测、预警和管控。

二是在水系连通疏浚方面常态。推动中小河流治理和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按照引得进、流得动、排得出的要求,促进各类河湖水体的互联互通、活水畅流,加快消除断头浜、断头河、死湖,逐步优化多源互补、蓄泄兼筹的江河湖库连通体系。建立骨干河道和农村河道轮浚机制,推动内源负荷削减,稳定和提升河湖水质,降低湖泛发生概率,并积极开展淤泥的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三是在幸福河湖建设方面率先。围绕省总河长明确的“力争到2025年全省城市建成区河湖基本建成幸福河湖,到2035年全省河湖总体建成幸福河湖”的目标,将幸福河湖建设列入高质量考核内容。省级制定《幸福河湖评价管理办法》,采取以评促建、示范带动等方式,引导各地切实加大幸福河湖创建力度。*_**段高分通过水利部示范河湖建设验收,苏州市完成929个生态美丽样板河湖建设,无锡、南通、徐州、常州、泰州市深入推动生态美丽河湖、五好河道、样板河道创建工作。

经纬河湖,着力强化河湖空间严管严控

我们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河保护系统论述,从改变自然、征服自然,转向调整人的行为和纠正人的错误行为,通过明晰边界、依法管控、科学监测,推动河湖由“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的转变,留住碧水青山,确保河湖安澜。

一是河湖监管区域进一步清晰。探索出部门协同化、技术标准化、流程规范化、数据矢量化、成果共享化的江苏划界“五化模式”,依法划定8.47万千米的管理范围线,形成与自然资源基础数据库“一张图”互联共享的矢量成果体系。主动对接河湖“保护线”在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应用和共享,积极推进划定成果纳入“多规合一”空间规划管理体系,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中,优先实施河湖为单元、管理范围为基础的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已完成16个流域性河湖的确权登记。

二是水域岸线管控进一步提升。总结洪某某网格化管理在全国推广的成功经验,加快布局重要河湖水域岸线常态化巡查管控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到位、巡查处置到位、违法查处到位、能力保障到位的水域岸线巡查管控网络体系。省管湖泊网格化巡查管理一体化系统上线运行,33个有省管湖泊管理任务的县市区共348名网格员上岗履职。

三是动态监测评估进一步增效。按照“水域面积不减少、水域功能不衰退”的目标,常态化开展水域岸线监测和动态评估。全面开展全省水域面积现状调查,强化水域面积动态监管。推动33个重点河湖水域功能变化状况年度监测,客观评估河湖水域保护状况,为河湖科学保护、系统治理提供基础数据。实施流域性河道和省管湖泊水域岸线巡查管控和遥感监管,动态采集水域岸线变化数据,建立地理信息动态数据库,跟踪管理各类涉河建设项目,提高处置效率和监管水平。

示范引领,着力加强两河两湖系统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饱含江河情怀,一直关心江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河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2020年11月视察江苏时看长江、察运河,十分关切太湖、洪某某的治理保护。我们把“两河两湖”作为河湖治理保护的着力点,倾心守护好江苏现代水网的骨架、生态环境的基底、经济发展的引擎,并使之成为河湖治理保护典范。

一是长江大保护攻坚战持续发力。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596个岸线整治项目任务,拆除取缔238个,腾退岸线60.3千米,新增复绿面积8592亩,在沿江省市中整治数量最多、整治体量最大、整治效果最好,得到了水利部的充分肯定。结合岸线整治,以点带面整体实施生态修复、滨水绿带构筑,江阴城区、南通五山片区、常熟、张家港等地打造了一批群众认可、代表性强、特色明显的亲水生态特色示范工程。

二是大运河文化协同战有所作为。以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推动洪某某系统治理。7066条住家船、49条餐饮船整治完成,近2万住船渔民上岸安居,省委吴某某书记批示肯定。水生态环境容量持续改善,泗阳县退圩还湖清退圈圩30平方千米,生态修复工程加快建设,首批“十大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恢复16千米生态湖岸,逐步实现水清成流、绿连某某、景连某某。入湖河道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构建,溧河洼、高某某、濉河等河道基本整治完成,南淮泗河、古山河、西民便河等河道开工整治。

滚滚长江奔腾不息,造就了江苏的文化盛名。千载洪某某波光粼粼,呈现了淮河的灵动生态。盈盈太湖烟波浩淼,辉映出江南的美丽风光。古老大运河不舍昼夜,彰显着文化的活态效能。

保护好河湖,治理好河湖,是新发展阶段水利部门应当牢牢扛起的重大责任。全省水利系统将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把握历史方位,把定时代坐标,把准发展愿景,勇毅笃行,担当作为,真抓实干,竭力当好河湖空间的守护者,全力当好生态修举的领跑人,把江河建设成一条条流动飘逸的美丽丝带,把湖泊保护成一幅幅沁人心扉的风景画卷,奋力谱写河湖保护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文章尾部最后5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

以上为《水利部印发关于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上面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图片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