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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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_** 文件 武卫某某计生〔2018〕7 号 市卫某某计生委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XX市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 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区卫某某计生委(局),***,***,区教育 局,委属医疗卫某某单位, 局属学校和托幼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身 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某某工作 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 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 工作实际,市卫计委、市教育局研究制订了《XX市学校和托幼 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 *_** *_** 2018 年 2 月 6 日 -2- XX市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 (试行) 为确保我市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的各项措施能有效 落实、科学运转,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保障师生 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某某工 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某某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小学校 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托儿所幼儿园卫某某保健管理 办法》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工作 原则,在政府领导下,卫某某计生、教育等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各 司其职、各负其责,监督、指导辖区内学校和医疗卫某某机构认真 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所指的学校和托***小学、中等职 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托幼机构等(以下均简 称学校)。 一、职责与分工 (一)教育部门 1.会同卫某某计生部门,制订学校传染病防控对策和措施; 2.检查督促辖区内学校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防控措施; 3.落实学校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与传染病检查工作; 4.联合卫某某计生部门监测辖区内学校传染病发病情况,适时 发布健康提示; 5.联合卫某某计生部门做好学校传染病聚集性疫情/暴发疫情 的处置等工作。 -3- (二)卫某某计生部门 1.联合教育部门,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辖区疾病预防 控制工作计划; 2.会同教育部门,制订学校传染病防控对策、措施,并对落 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组织基层医疗卫某某机构设立专人对口负责中小学传染病 防控及疫情管理,为辖区内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4.制订本地区学校传染病疫情处置方案,指导学校传染病疫 情及突发公共卫某某事件的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 5.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辖区内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 6.督促医疗卫某某机构做好学校学生、托幼机构幼儿传染病的 诊断、登记和报告工作。 ( 三 ) 学校和托幼机构 1.根据教育部门的部署,在卫某某计生部门指导下,将传染病 防控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2.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 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并随着学校人事变动及时调整; 3.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 共卫某某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4.配合卫某某计生部门开展风险排查、监测和疫情处置工作; 5.对师生和教职员工开展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加强与传 染病防控相关的疾病防控和卫某某应急演练,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应 急时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师生对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某某事件 的应急处置能力。 -4- (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在辖区卫某某计生部门的组织下,建立与辖区内学校传染病 防控联动机制,指导学校落实各项具体防控措施,协助教育部门 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 2.负责为学校保健教师(校医)提供传染病防控工作培训、 传染病疫情现场调查和处置等业务技术指导; 3.监测分析学校传染病疫情,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辖区内传 染病疫情信息。 (五)医疗机构 1.负责传染病患者的预检分诊、诊断、报告和转诊; 2.负责提供学生患者诊断证明和复课时间证明; 3.及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传染疫情和传染病患 者(含疑似病人)信息,提前做好疫情预警; 4.负责学生传染病患者住院期间的规范化治疗; 5.对学生患者、家长开展健康教育。 二、各项传染病防控制度与落实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 1.制定并遵照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传染病个案、 聚集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某某事件报告标准》。 2.设立校长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统筹疫情 报告工作;疫情报告人一般由保健教师(校医)兼任,负责具体 报告工作。 3.发现传染病个案、聚集性疫情或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某某 事件或不明原因疾病)除按上报流程进行规范报告之外,还应积 -5- 极主动配合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调查。 (二)晨、午检 1.制定《晨、午检制度》。 2.班主任为晨、午检工作第一责任人,在保健教师(校医) 指导下负责本班学生的晨、午检和登记报告工作;保健教师(校 医)负责汇总全校晨、午检信息并向上级教育行和.政卫某某部门报 告。执行“零报告”制度。 3.晨、午检严格做到“一看、二问、三摸、四量”。一看: 学生脸色和肤色、有无皮疹;二问:有无腹泻、腹痛、发热、乏 力等不适症状;三摸:有无发热、发冷;四量:必要时量体温。 发现学生有发热(体温超过 37.5℃)、皮疹、腹泻、呕吐、黄疸、 眼结膜充血、腮腺肿大、咳嗽或身体异常等疑似传染病早期症状, 由班主任或保健教师(校医)及时进行排查,确保对传染病病人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如怀疑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应某某 其及时佩戴口罩。 4.班主任及时填写晨、午检记录表,并于当天上午(下午) 第一节课前交由保健教师(校医)汇总,若班上无学生出现异常 情况,班主任要进行“零报告”;托幼机构的晨、午检统计表由 保健教师(校医)填写、汇总。 5.发生疑似传染病、疑似聚集性疫情或暴发疫情时,学校应 在每日下午第一节课前增加午检,内容同晨检;寄宿制学校,安 排宿舍管理员进行晚检,内容同晨检。 6.在传染病流行的高发季节,学校应避免举行大型集体活 动。如不可避免的活动,校方应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并在活动前 -6- 应加强晨、午、晚检,充分隔离传染源,及时规范处理公共场所 呕吐物,避免疾病传播流行。 (三)因病缺课登记、追踪 1.制定《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2.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关注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于因病 缺课的同学,应问明病因,填写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及时交由 保健教师(校医)汇总。 3. 班主任要对该班因病缺课的学生的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 并及时报告保健教师(校医)。 4. 保健教师(校医)要及时对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 总、分析。 (四)传染病隔离、停课 1.发生传染病个案、聚集性疫情或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某某 事件或不明原因疾病)时,必须按照规定对病例进行足够休假停 课隔离,经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现场调查与初步风险评估后提 出防控与停课建议,学校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风险评估意见 执行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 2.发生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疫情达到一定规模时,疾病预防控 制机构可向辖区政府申请应急接种以达到遏制疫情扩散的目的, 并遵照执行相关文件及具体方案要求。 (五)复课证明查验 1.制定《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2.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应 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评估后方可出具学生疾病痊愈证明或复课时 -7- 间证明。如违规开具疾病痊愈证明或复课时间证明并因此引发学 校传染病流行等严重后果的将追求其相应法律责任。 3.学生凭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痊愈证明或复课时间证明 交由保健教师(校医)审核验证并登记备案方可复课; (六)预防接种证查验 1.落实省教育厅、省卫某某厅印发的《XX省入托入学学生预 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鄂教体艺⺌ 2012⺗4 号)所规定的工作要求。 2.在办理新生入学(含转学)时,要求家长或其监护人必须 向托幼机构/小学出示接种单位出具的“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 种查验报告”。 3.托幼机构/小学若发现未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完成相 应疫苗接种的儿童,应要求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接种单位补 种疫苗,确保学生均能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4.汇总预防接种查验信息,整理存档。 (七)健康管理 1.制定《健康管理制度》。 2.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受检人员包括学生、教职工,体 检率达 100%。 3.若发现学生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等 传染性疾病,要及时对学生进行隔离至痊愈,凭据医疗机构开具 的疾病痊愈证明或复课时间证明才能返校上课。 4.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 证》,并且在有效期内(学校可参考执行)。若体检发现教职工出 -8- 现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 性疾病,或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 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或患有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 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凭据医疗 机构出具的疾病痊愈证明才能返岗。 5.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并 且在有效期内。若发现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 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 病,或患有活动性肺结核,或患有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不 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凭 据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痊愈证明才能返岗。 6.汇总健康体检信息,整理存档,并做好保密工作。 (八)卫某某消毒隔离 根据《市卫某某计生委、市教育局、市食药监局关于加强全市托幼 机构卫某某保健管理工作的通知》(武卫某某计生〔2017〕33 号)和 《市卫某某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XX市托幼机构消毒隔离工作规 范的通知》(武卫〔2012〕158 号)等要求,做好我市学校和托 幼机构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重点落实如下内容。 1.制定《卫某某消毒隔离制度》。 2.学校和托幼机构室内外环境及物品以定期清洁为主,受到 污染后随时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注意个人卫某某,勤洗手。 3.教室、办公室、宿舍、保健室(卫某某室)或医务室、食堂、 图书馆、实验室、体育馆、厕所等学生聚集场所每天定时通风与 换气。温暖天气宜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寒冷天气,每天不 -9- 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通风条件不好的情况下需采用 机械通风换气。 4.学校和托幼机构厕所、保健室(卫某某室)或医务室、食堂 等学生聚集场所每天消毒一次。 5.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应增加消毒频次和延长消毒作用时 间。 6.做好消毒记录的登记,并安排专人不定期督导检查。 7.经初步风险识别怀疑为传染病的可疑病例时,卫某某保健人 员应对其进行隔离观察,避免接触其他学生,通知家长带其离校 (园)就医。同一室内不能同时隔离不同病种的病例;隔离观察 区域内病例的呕吐排泻物、生活污水、垃圾等处理或接触过的所 有物品都应经严格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或继续使用;病例离开 后,需对污染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应按照《疫源地消毒总则》(GB 19193)做好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及消毒隔离措施工作记录。 三、健保.康障 (一)保健室(卫某某室)或医务室设置 1. 学校和托幼机构必须设立保健室(卫某某室),并按照 600: 1 比例配置专职保健教师(校医),同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不足 600 人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 2.如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时,应及时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室, 相对独立,不得设在紧靠教室、食堂以及学生易到达的场所,室 外有明显标识,并配备洗手设施。 3.保健室(卫某某室)应不小于 40 3。浔傅蛋腹褚约跋嘤?卫某某保健器材(如消毒压舌板、体温计、手电筒等),根据实际 - 10 - 条件配备紫外线灯或其它消毒装置,加强紫外线灯具等的消毒管 理。 (二)卫某某保健人员 1.学校和托幼机构应按国家规定 600:1 比例配备专职卫某某 保健人员。卫某某保健人员包括卫某某技术人员(医师、护士)和保 健教师。学校和托幼机构卫某某技术人员:***校毕业或已获得 医士(护士)以上职称者,以医药卫某某专业技术为主要职责,在 各级学校从事卫某某保健工作人员;保健教师:***校毕业的 教师,因工作需要,经培训合格后而从事专职或兼职学校卫某某保 健工作的人员;卫某某保健人员应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享受传染病 防护津贴。 2.卫某某保健人员中,若为卫某某专业人员,则应持有卫某某专业 执业资格证书;若为保健教师,则应持有教师资格证。 3.卫某某保健人员上岗前要接受传染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 培训,此后至少每两年参加一次系统培训以巩固和适应专业发展 的需要。 四、健康教育 (一)每学期要制定传染病方面的健康教育计划,利用课堂、 讲座、板报、广播、展板、主题活动、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 应根据传染病流行的季节性特征,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病种的宣 传教育。 (二)健康教育的对象为学生、教职工、家长。内容可以为 常见传染病的基本知识、传播途径、预防措施等。 (三)每学期至少组织全校教职工(校长、后勤主任和班主 - 11 - 任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参加)学习本校传染病防控规范,内容包 括各项制度、应急预案等。 (四)每次健康教育结束后,应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包括通 知、小结、照片等),整理存档。 五、物资与经费 (一)按照学校的规模、学生数量及传染病防控要求,储备 一定数量的物资,并严格掌握使用期限。 (二)防控物资应该包括消毒剂(液)、洗手液、口罩、手 套、呕吐物处置包等。 (三)学校每年应拨出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传染病的防控、 物资储备、健康教育、卫某某应急演练等,确保各项传染病防控工 作的落实。 六、考核与通报 (一)传染病防控工作应纳入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当发生疫 情时,对事发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倒查,倒查过程中,如 发现校方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将存在问题记录在案,纳 入卫某某计生、教育部门督导范围,每学年通报一次。 (二)在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对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 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 12 - 附件:1.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传染病个案、聚集性疫情、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某某事 件报告标准 3.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4.晨、午检制度及记录表 5.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及记录表 6.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7.常见传染病发病学生居家/医院隔离及班级停课时间建 议 8.预防接种证查验程序 9.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一览表(2016 版) 10.通风、消毒制度及记录表 11.学校和托幼机构环境和物品预防性消毒方法 12.健康管理制度 - 13 - 附件 1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报告领导小组及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一)传染病报告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可由保健教师(校医)兼任,在校长 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和突发 公共卫某某事件的报告工作。 二、疫情报告要求 (一)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二)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 离治疗。 (三)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 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 接触史等。 (四)报告流程 一旦疫情发生,疫情报告人应严格遵守报告流程进行疫情 报告。 班主任→保健室(卫某某室)→疫情报告人排查→分管校领导 - 14 - →校领导→疫情报告人→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 门。 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个案或聚集性疫情应分别在 2 小 时、24 小时、24 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在同一班级或宿舍(≥3 例/天或者≥5 例/3 天)出现同一系统的相似症状时(如发热、 咳嗽、咽痛;呕吐、腹痛、腹泻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上报。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某某事件或群体性不明原 因疾病)由疫情报告人应于 2 小时内上报。 报告内容至少包括发病人数、发病时间、班级分布、主要 症状、重症或死亡情况等。 - 15 - 附件 2 传染病个案、聚集性疫情、暴发疫情和突 发公共卫某某事件报告标准 一、法定传染病报告标准 (一)甲类(2 种):鼠疫、霍乱。发现后 2 小时内报 告。 (二)乙类(26 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 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人感染禽流感、人感染 H7N9 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 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 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 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 虫病、疟疾。发现后 24 小时内报告。其中,传染性非典型 肺炎、肺炭疽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也应在 2 小时内报告。 (三)丙类(11 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 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 寒、黑热病、包某某、丝虫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除霍 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手足口 病。发现后 24 小时内报告。水痘、恙虫病参照丙类传染病 报告。 二、学校和托幼机构聚集性疫情、暴发疫情及突发公 共卫某某事件报告标准 见下表。 16 学校和托幼机构重点传染病聚集性疫情、暴发疫情及突发公共卫某某事件报告标准 病种 聚集性疫情报告标准 暴发疫情报告标准 突发公共卫某某事件报告标准 霍乱 发现1例及以上病例。 同暴发报告标准。 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 以上,但不足10例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级(或 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 手足口病 宿舍)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个自 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个自然村/居委会发生 同暴发报告标准。 然村/居委会发生3例及以上,但不足5例手足口病 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病例;或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3天内,同一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养老院、7天内,同一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养老院、 诺如病毒 工厂、建筑工地、游轮、社区/村庄等集体单位或 场所,发生5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诺如病毒 工厂、建筑工地、游轮、社区/村庄等集体单位或场 所,发生2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诺如病毒感 同暴发报告标准。 感染病例,其中至少2例是实验室诊断病例。 染病例,其中至少2例是实验室诊断病例。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 流感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5-9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10 例流感样病例。 例以上流感样病例。 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以上流感 样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 症状住院病例,发生2例及以上 流感样病例及死亡。 伤寒、副 伤寒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 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2-4例病例。 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 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病例或出现2例及 以上死亡。 同暴发报告标准。 细菌性痢 疾 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 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9例及以上病例。 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 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病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并且在有效期内(学校可参考执行)。 5.教师体检发现存在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流感、活 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或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 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或患有淋 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要及 - 42 - 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凭医疗机构开具的痊愈证明交由保 健教师(校医)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保健教师(校医)定期检查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从业人 员健康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2.提醒并要求从业人员按时按规定到医疗机构做相关从业 要求项目的身体检查并办证。 3.若体检发现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 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 化道传染病,或患有活动性肺结核,或患有化浓性或渗出性皮 肤病等,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要及时调离岗位 直至痊愈,并通过治疗后凭医疗机构开具的痊愈证明交由保健 教师(校医)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 43 - 抄送:省卫某某计生委、省教育厅。 *_**办公室 2018 年 2 月 7 日印发 [文章尾部最后5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1. 中学防疫联防联控机制
  2. 小学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责任体系
  3. 初中近视防控工作总结
  4. 小井小学健康教育制度
  5.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及措施
  6. 小学疾病防控方案
  7. 2020年秋季小学传染病流行病防控应急预案
  8. 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9. 关于组织开展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防疫演练通知
  10. 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11. 学校关于开展开学复学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12. 市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开学工作指南
  13.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总结
  14. XX市学校卫某某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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