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涉有限空间工贸企业检查表》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涉有限空间工贸企业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方法
1
组织
机构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①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②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③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应当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④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应当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省政府311号令第九条
查看机构设置文件、人员任命文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员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记录等能够证明员工数量的相关资料。
安委会
建立情况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相关负责人、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会代表以及从业人员代表组成。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研究和审查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协调本单位各相关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
省政府311号令
查看安委会成立、发布文件、安委会季度会议通知、纪要等资料。
2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企业制定的主要负责人职责应涵盖311号令第八条规定的13项内容,职责落实情况要有书面记录。
省政府311号令
查看责任制文件以及能够证明职责落实的相关材料。
管理人员责任制
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应涵盖311号令第十条规定的10项内容,职责落实情况要有书面记录。
省政府311号令第十条
查看责任制文件以及能够证明职责落实的相关材料。
其他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应当明确分管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
省政府311号令第六条
查看责任制文件以及能够证明职责落实的相关材料。
3
安全
管理
安全告知
①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以及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应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的事项。②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协议。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应当将现场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不得将安全生产保障责任转移给劳务派遣单位。
省政府311号令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
查看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以及劳动派遣协议。
劳动防护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按规定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明确各岗位从业人员配备的种类和型号(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配备相应的的劳动防护用品)。
省政府311号令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等
查看管理制度、配备标准、发放登记台账。
3
安全
管理
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
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确定排查出的风险点的危险性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②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③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积极整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五定”(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将治理方案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整改治理结束后,应当将治理效果评估报告报有关部门备案。
省政府311号令第二十七、二十九条;《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四、十、十五、十八条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字〔2016〕36号)文等
查看相关制度和文件、隐患整改台账、隐患备案、风险分级管控“一企一册”等相关资料。
标准化
建设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省政府311号令第二十六条
查看证书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号令第二十、三十一条;《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查看评价报告、相关制度和文件等资料,现场检查。
6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
警示标志
对于需用钥匙、工具打开或有实物障碍的有限空间应在进入点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识。除上述外的有限空间,应设置足够数量且固定的警示标识。所有警示标识应包括提醒有危险存在和须经授权才允许进入等内容。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DB37T1933-2011/5.2.2;总局59号令第十九条
查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现场警示标志。
6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
电气设备
①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电压应当符合《特低电压限值》(GB/T3805)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作业场所存在可燃性气体、粉尘的,其电气设施设备及照明灯具的防爆安全要求应当符合《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漏电保护装置。
总局59号令第十七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DB37T1933-2011/第5.6条
查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作业票证、安全电压变压器、漏电保护装置。
作业审批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
总局59号令第八条
查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作业方案、作业票证。
安全职责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应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总局59号令第九条
查看有限空间作业方案、作业票证。
安全交底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
总局59号令第十条
查看有限空间作业方案、交底记录。
6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
通风检测
①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②作业过程中,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总局59号令第十二、十三、十六条等
查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作业方案、作业票证、检测仪器。
作业票管理
①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班次。作业期限需要延长的,延长后总的作业期限不能超过24小时。②《作业证》应严格执行审批、发放、延期、取消、关闭等流程。③《作业证》所列项目应逐项填写,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④一处有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证》,当有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⑤《作业证》由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存查,《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DB37T1933-2011/第5.3.1、5.3.2、7.3、7.4、7.5条
查看《作业证》。
应急救援
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禁止盲目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
总局59号令第二十三条;DB37T1933-2011/第6.4条
查看应急装备、器材和演练记录。
6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
其他方面
①进行有限空间高处作业,在满足本规范要求的同时,应符合AQ3025-2008的规定,为作业者提供必需的高处作业安全条件。如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体防护用品,作业现场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等。②进入有限空间动火作业,在满足本文件要求的同时,应符合AQ3022-2008的规定,为作业者提供必需的动火作业安全条件。对于使用电焊、电钻、砂轮等用电类动火作业应符合5.6(电气设备与照明安全)相关要求;对于气焊、气割类等增加泄露源的动火作业时,气瓶宜置于有限空间外部,视通风口所处空间的通风情况,气瓶应处于通风口的下风侧,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的气体检测需待动火作业设施和器具布置到位后方可进行;有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宜采用强制通风和连续监测。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DB37T1933-2011/第5.9.7、5.9.8条
查看作业证、相关设备,现场检查。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
以上为《涉有限空间工贸企业检查表》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上面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