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深圳市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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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深圳市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

罗湖区各托育机构:

为促进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健康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决定于2021年开展我市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主体及条件

罗湖区符合条件的托***提出申报。示范点申报条件:

(一)依法登记备案并已实际招生运营。

(二)严格执行托育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范,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及《深圳市托育机构设置指南》要求设置。

(三)无失信惩戒记录,无虐待婴幼儿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无严重婴幼儿伤害事件及其它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事件发生。

二、申报评审程序

(一)机构申报。

托育机构按照《深圳市示范性托育机构评估表》(见附件1)内容进行自评,达85分的机构,填写《深圳市示范性托育机构申报表》(附件2),于2021年10月15***进行申报。

(二)区级推荐及市级复核。

区卫生健康局根据申报情况,按照《深圳市示范性托育机构评估表》对申报机构进行遴选,依据分数择优推荐1家诚实守信、专业能力强、服务管理规范的托育机构为***。

市卫生健康委于2021年11月组织专家对各区推荐示范点进行现场复核,确定示范点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确定2021年深圳市示范性托育机构名单。

附件:1.2021年深圳市示范性托育机构评估表

2.深圳市示范性托育机构申报表

附件1

2021年深圳市示范性托育机构评估表

评估指标

分值

评估方法

评分标准

扣分原因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单项

合计



必达项目

依法登记备案并实际招生运营。

/

查询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或查阅托育机构备案回执。

有(无)



一票

否决





工作人员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良好,身心健康,热爱婴幼儿。无精神病史、吸毒史和犯罪记录。无失信惩戒记录,无虐待婴幼儿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无严重婴幼儿伤害事件及其它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事件发生。



查阅资料或走访了解。

有(无)









依法依规服务、经营,无违法行为。



查询相关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有(无)







机构建设

(24分)

机构 选址

1.1 选址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安全、卫生、环保、消防、抗震、交通等相关要求。建筑或所在主体建筑质量、抗震、防火等应符合相关安全检测要求。利用房龄20年以上的既有建筑提供托育服务的,须通过房屋结构安全检测。

2分

现场查看。

周边有对婴幼儿成长有危害的建筑、设施、污染源、危房危墙及较强电磁波辐射场所(50米以内)不得分;利用房龄20年以上的既有建筑提供托育服务的,未通过或未做房屋结构安全检测,不得分。













1.2 7个班及以上建筑宜独立设置;6个班及以下时,可与居住、养老、教育、科研、文化、商务办公、产业研发等建筑合建,但位置应相对独立,并设有独立的出入通道。

2分

现场查看。

一项不达标不得分。











机构 规模

1.3 收托规模3-10个班,总托位数不少于45个。

1分

查阅资料,现场查看。

一项不达标不得分。













1.4 乳儿班(6-12个月)10人以下;托小班(12-24个月)15人以下;托大班(24-36个月)20人以下;混龄班(18-36个月)18人以下。

2分

查看婴幼儿名册及现场查看。

每班超额3人以下扣0.5分,超额3人及以上扣1分,扣完为止。











场地 设施

1.5 配备符合婴幼儿月龄特点的家具、用具、玩具、图书和游戏材料等,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登记造册,每半年盘点一次。

1分

查阅资料,现场查看。

发现一项不达标,不得分;未登记造册,扣0.5分;无定期盘点记录,扣0.5分。











楼层 要求

1.6 婴幼儿生活用房应位于二层以下,不得设在地下室或者半地下室;托大班可设在二层,但人数不超过120人,并应满足防火安全及疏散要求,设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2分

现场查看。

一项不达标不得分。











生均 面积

1.7 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63。皇彝饣疃〉夭环弦笫保ㄖ婊XXXXX坏陀?3。⒃谑夷谏柚霉不疃占洹?/p>

2分

查看房产证、平面设计图,现场查看。

生均建筑面积不达标扣1分;室外活动场地不符合要求时,未在室内设置符合婴幼儿年龄特点、专用于体能活动的公共活动空间和设施,扣1分。











户外 场地

1.8 机构室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应小于23 SXXXXX?/2以上面积在标准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采用软质地坪。配备适宜的游戏设施,具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2分

现场查看。查看平面设计图、用房一览表等资料

无室外活动场地的,不得分;室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小于23〉模?分;室外活动场地少于1/2面积在标准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的,扣0.5分;未采用软质地坪的,扣0.5分;未配备适宜的游戏设施,扣0.5分;无安全防护设施,扣0.5分;扣完为止。











功能 分区

1.9 生活用房面积宜人均53。靼嘤XXXXX懒⑹褂玫纳畹ピ智杓啤F渲腥槎嗨咔?ge;253 ⒒疃?ge;153。行“嗪屯写蟀嗟乃咔突疃珊嫌貌⒃谕宦ゲ悖颐婊行“?ge;503。写蟀?ge;703 ?/p>

2分



生活用房面积人均低于53〉模?.5分;各班生活单元不独立,扣0.5分;生活单元分区不合理,扣0.5分;活动区与睡眠区不在同一楼层的,扣0.5分;睡眠区及活动区面积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1.10 乳儿班应设独立的清洁台(区),托小班和托大班卫生间面积不低于103 =讨肮さ奈郎溆XXXXXザ郎柚茫挥XXXXX胗锥嫌谩?/p>

2分



乳儿班未设置独立清洁台的,扣1分;托小班和托大班卫生间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教职工与幼儿卫生间合用的,扣0.5分,扣完为止。













1.11 招收乳儿班和托小班的机构宜设置哺乳室。

1分



未设置哺乳室的,不得分。













1.12 晨检室(厅)面积不小于103。=」鄄焓颐婊簧儆?23?内设幼儿床、幼儿专用蹲位和洗手池。

2分



无晨检室(厅)或保健观察室的,不得分;晨检室(厅)面积小于103〉模?分;保健观察室面积小于123〉模?分;保健观察室内设施不齐全,每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1.13 非自行加工膳食的机构,应由符合资质的餐饮服务供应商配餐,送餐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以内。配餐间(区)面积不低于63 ?/p>

2分



餐饮服务供应商无配餐资质,不得分;送餐时间超过15分钟的,扣1分;配餐间(区)面积低于63〉模?分;没有配餐间不得分。













1.14 多功能活动空间使用面积宜每人0.653。也挥XXXXX∮?03 J夷谇矫嬗哂姓故窘滩摹⒆髌泛涂占洳贾玫奶跫?/p>

1分



无多功能活动空间的,不得分;多功能活动空间使用面积低于0.653?人的,扣0.5分;多功能活动空间使用面积小于403〉模?.5分;室内墙面无展示教材、作品和空间布置的条件的,扣0.5分,扣完为止。









二、人员配备(10分)

机构 负责人

2.1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的经历。

2分

查阅学历、资格、证明等相关资料,现场查看

学历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履历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保育 人员

2.2 应具有保育员资格证、育婴员资格证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等合规资格证。与婴幼儿的比例不低于以下标准:乳儿班1:3,托小班 1:5,托大班1:7,混龄班1:6。

2分



发现1人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扣0.5分;与婴幼儿的比例低于要求的,每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











保健 人员

2.3 经过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合格。收托100名婴幼儿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00名以下婴幼儿可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2分



保健人员未取得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证或未配备保健人员,不得分;配备比例低于要求的,扣1分。











炊事 人员

2.4 上岗前应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提供每日二餐二点,配备比例应达到1:50;提供每日一餐二点或二餐一点的应达到1:80。

2分



炊事人员未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或证件过期的,不得分;配备比例低于要求的,扣1分。











保安 人员

2.5 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100人以下的托育机构宜配备1名兼职的保安员,100人以上或独立设置的托育机构应至少有1名保安员在岗。

2分



无配备保安员或保安人员未取得《保安员证》,不得分;配备比例低于要求的,扣1分。









三、收托管理(13分)

服务 协议

3.1 与婴幼儿监护人签订托育服务协议,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期限、履约地点、服务方式及时间、收费标准、退费条件、双方权利及义务、保密事项、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办法等内容。

2分

查阅相关资料

未签订托育服务协议,一例扣0.5分;协议内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信息 管理

3.2制定并落实收托婴幼儿信息动态管理制度,建立收托婴幼儿花名册,及时采集、更新收托婴幼儿信息,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婴幼儿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监护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居家喂养、睡眠等基本情况、健康状况、是否过敏体质、爱好习惯等信息;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2分

查阅制度、婴幼儿花名册

无收托婴幼儿花名册的,扣0.5分;未及时采集、更新收托婴幼儿信息,扣0.5分,发现一例泄露婴幼儿或监护人信息的情况该项不得分。











家园 联系

3.3 重视家园共育,建立并落实家长联系制度,成立家长委员会,并定期召开家长会议,落实家长开放日活动,接待来访和咨询,帮助在托孩子家长了解保育照护相关知识及技能。

2分

查阅制度、相关记录、图文资料等,走访了解

未建立家长联系制度的,扣0.5分;与家长疏于联系,未定期召开家长会议,扣0.5分;未成立家长委员会扣0.5分;未落实家长开放日活动,扣0.5分。











信息 公开

3.4 建立并落实信息公示制度,在机构醒目位置公示注册登记证明、备案回执、收费项目和标准、每周食谱、活动安排等,接受监督。

2分

查看公示栏

未建立信息公示制度,扣1分;未落实公示内容,扣1分。











收托 价格

3.5 定价合理,与所在区域房屋租金、人力成本及运营成本相匹配。

5分

查阅收托协议、查看公示栏

定价在3000元以下得5分;3001-4000元得4分;4001-5000元得3分;5001-6000元得2分;6001元及以上得1分。









四、保育管理(15分)

保育 环境

4.1 创设适宜环境,保证婴幼儿生活空间清洁卫生,安全温馨,便于开展活动。

2分

现场查看

清洁卫生不到位,扣0.5分;门窗家具无防夹防撞措施,扣1分;环境存在一处安全隐患,扣0.5分;扣完为止。











保育 要求

4.2 科学合理安排不同年龄段婴幼儿的一日生活和活动,关注个体差异,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平衡膳食和早期学习机会。

2分

查阅一日生活安排制度等相关资料,现场查看

无婴幼儿一日生活安排制度的,扣1分;一日生活安排不合理的,扣1分。











游戏 活动

4.3 以游戏为主要活动形式,合理搭配多种游戏类型,支持婴幼儿主动探索、操作体验、互动交流和表达表现,发挥婴幼儿的自主性,促进婴幼儿在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2分

查看活动方案,现场观摩教学活动

未以游戏为主要活动形式的或活动形式单一、不合理的,扣1分;粗暴干预婴幼儿的自主探索,不利于婴幼儿自主性发挥,影响婴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扣1分。











户外 活动

4.4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婴幼儿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特殊情况除外)。

2分

查阅资料,现场查看

每日户外活动少于2小时的,扣1分;户外活动时间安排不合理的,扣1分。











教玩具配备

4.5 应根据婴幼儿年龄特点配备教玩具和图书,种类应满足婴幼儿感知觉发展和早期学习需要,数量至少是班级婴幼儿的3倍。

2分

查看班级教玩具登记记录及现场查看

教玩具与婴幼儿年龄特点不匹配,扣1分;数量不达标,扣1分。











膳食 管理

4.6 科学制定每周食谱,做到品种多样、搭配合理,顺应喂养,保证婴幼儿膳食平衡;婴幼儿伙食与教职工伙食严格分开。

2分

查阅资料,现场查看

未制定每周食谱,扣0.5分;食谱单一、搭配不合理,扣1分;婴幼儿伙食与教职工伙食未分开的,扣1分;扣完为止。













4.7 有特殊喂养需求的,婴幼儿监护人应当提供书面说明。

1分



未按要求执行,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











日常 反馈

4.8 做好日常照护服务记录,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婴幼儿喝奶、辅食、进餐、饮水、睡眠、大小便、户外活动、室内游戏、情绪等在园情况;并定期向婴幼儿监护人反馈,乳儿班每日反馈,托小班、托大班每周反馈,有特殊情况当日及时反馈。

2分

查阅资料,走访了解

无日常照护服务记录的,扣1分;日常照护记录内容不完整的,扣1分;无反馈记录的,扣1分。









五、健康管理(12分)

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5.1 建立并落实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均需取得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在岗期间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工作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需持健康合格证返岗工作。

2分

查阅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证明

无上岗前健康证明,一例扣1分;未落实在岗定期体检,一例扣0.5分;患传染性疾病返岗工作无健康合格证,一例扣1分,扣完为止。











婴幼儿健康管理

5.2 建立并落实婴幼儿入园健康检查制度,入园前应完成适龄预防接种;离开机构3个月以上,返回时应当重新进行健康检查。

2分

查阅制度、婴幼儿健康档案、记录等相关资料

未经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检查合格不得入园,每发现1人扣1分;离开机构3个月以上,返回时未重新进行健康检查,每发现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5.3 落实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制度。

2分

查阅制度、记录

无晨午检记录,每发现1次扣1分;无全日健康观察记录的,每发现1次扣1分;扣完为止。













5.4 建立病儿隔离制度、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制度,做好婴幼儿缺勤追查和因病缺勤婴幼儿情况登记,落实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工作。

2分

查阅健康管理档案、工作流程,实地查看

相关制度不健全,扣0.5分;无相关制度,扣1分;无缺勤婴幼儿追查登记记录扣1分;患传染病的婴幼儿复托无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的,每发现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清洁 消毒

5.5 婴幼儿水杯、毛巾、被褥应专人专用,每日消毒;餐具使用完毕立即清洗并高温消毒;被褥应隔离收纳,每周交家长清洗一次,并有记录。

2分

现场查看、查阅记录

水杯、毛巾、被褥混用、存放不合规,不得分;缺一项消毒记录,扣0.5分,扣完为止。











食品 卫生

5.6 生熟食应分类存放,刀具、砧板区分使用,餐点送达班级过程中应加盖,避免用手直接接触食物。

1分

现场查看

生熟食未分类存放,扣0.5分;刀具、砧板未区分使用,扣0.5分;餐点运送不合规,扣0.5分,扣完为止。











环境 卫生

5.7 做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建立并落实卫生消毒制度。

1分

现场查看,查阅制度、记录及询问工作人员

室内外环境卫生不良,扣0.5分;无消毒制度的,扣0.5分;无环境消毒记录的,扣0.5分;扣完为止。









六、安全管理(12分)

日常 安全

6.1 建立完善的婴幼儿接送制度。

2分

查阅制度,现场查看

无制度的,扣1分;未按制度执行,存在安全隐患的,扣1分。













6.2 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措施和检查制度,配备必要的物防、技防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排查,设施、设备、用品用具及教玩具等维护管理到位,并有记录。

2分

查阅资料,现场查看

无安全检查制度不得分;缺少必要的物防、技防设施设备的,不得分;制度不健全,扣1分;物防、技防设施设备不齐全的,扣1分;无定期安全排查记录,扣0.5分;发现一处设施设备或教玩具存在安全隐患的,扣0.5分;扣完为止。











饮食安全

6.3 提供的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卫生,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卫生标准,严把食材采购、储存、加工关。严格执行食品留样不少于125克及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的规定,杜绝食品安全事故。

2分

查看进货单、查看现场

近1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得分;食品未留样,不得分;未按规定留样,扣1分;











监控系统

6.4 建立照护服务、安全保卫等监控体系,实施封闭管理,监控报警系统确保24小时设防,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全覆盖,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

2分

现场查看

未安装监控报警系统的,不得分;未实施封闭管理的,扣1分;监控报警系统未24小时设防,扣1分;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未全覆盖,扣1分;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少于90日的,扣1分;扣完为止。











应急 管理

6.5 制订重大自然灾害、火灾、食物中毒、突发社会治安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每半年安排一次应急演练,并有图片和记录。

2分

查阅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和图片等资料

无应急预案的,不得分;预案不齐全,扣1分,未按时进行应急演练的,扣1分。











安全 培训

6.6 每年对工作人员进行2次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培训,使工作人员掌握急救的基本知识和防范、避险、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在紧急情况下必须优先保障婴幼儿的安全。

2分

查阅培训记录、图文资料、工作人员现场考核等

未开展培训,不得分;每年培训少于2次的,扣1分;抽查2名工作人员急救及应急处置知识,不能回答或回答不正确的,扣0.5分。









七、综合管理(14分)

规章 制度

7.1 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责任制度、安全制度、卫生保健制度、教育教学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应急预案制度、质量评估制度等,落实机构负责人制度。

2分

查看各项规章制度资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建筑面积



托位总数







在托人数



工作人员

数量(人)

保育人员 人

保健人员 人

后勤人员 人





编班类型

□乳儿班

□托小班

□托大班

□混合编班

收费标准

□全日托 元/月

□半日托 元/月

□计时托 元/小时

□临时托 元/小时



机构

负责人

姓名



职务







手机



邮箱





机构

自评

(介绍机构发展历程、现状、特色、优势等,500字以内。)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评审推荐意见

(重点介绍推荐该项目单位为示范点的理由,不超过200字)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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