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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离”改革
工作进展情况
市场监管局:
***目前共有17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其中实行告知承诺制的6项,分别为(1)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4)旅行社设立许可;(5)出版物零售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6)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优化审批服务的11项,分别为:(1)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2)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审批;(3)设立技工学校审批;(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5)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含港、澳投资)设立审批;(6)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7)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8)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9)经营性高危险性体育项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批流程,将审批时限平均压缩50%。
二、困难问题
(一)部门间信息未有效融合。营业执照颁发之后,通过“证照分离”平台将执照推送至各有关部门,但各有关部门未从平台获取下载执照应用于监管审批活动中,造成各部门间的企业信息融合度、共享度不高,难以形成完整的企业信息链,还需要企业重复提交执照等资料,影响了企业信用信息的有效利用。
(二)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管理法律法规难以和实际监管有效结合。
(三)还需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更多的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防止审批与管理脱节,确保无维衔接、不留死角。
三、建议
根据“谁主管、谁监管”等原则要求,建议出台《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由监管部门出台。能更进一步明确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职责,促进审批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有效衔接方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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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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