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考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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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

1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会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2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包括不可抗力

3宣告失踪2年,宣告死亡4年

4公民出生时间以 出生证明为准

5合伙债务①对内:按照出资比例划分责任②对外:无限连带责任

6公民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7不能当然引起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被代理人死亡

8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9经常居住地是指当事人在一个地方连续居住1年以上

10用益物权的范围: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

11孳息收取权属于 原始取得

12绝对权: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

相对权:债权

13合伙问题:两个合伙人其中一人死亡,其合伙关系消灭

14①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

②担保物不存在了也有担保关系(房子烧了还有赔偿金在):物上代位性

15夫妻财产属于共同共有财产

16法人的特点:能够依法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17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行使与其年龄、精神状态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18监护的对象:①未成年人②精神病患者

19代理关系指的是哪三方关系: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人

20抗辩权:暂时或永久对抗对方请求权的权利

21相邻关系的概念:是指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2混同(债消灭的原因):A欠B钱,然后B把A吞并了

23民事法律事实:是指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

24,扶养关系和离婚关系是行为

25事件:人的出生和死亡,时间的经过,自然灾害,不可抗力

26请求权:债权

支配权:物权

27社团法人不是社会团体法人。社团法人是人的集合,财团法人是钱的集合。

28提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转移给债权人

29民法调整的对象(国家也可以)例如:国家机关采购购买生活用品的行为

30所有权中的收益权能可能归所有权人也可能归非所有权人

31租赁期间的修缮费用应由所有权人(房东)承担

32民法调整的对象: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3人身权是一种非财产性权利。分为:人格权,身份权

34担保物权分为: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35保证合同分为:一般保证,连带保证

36民事主体的行为能力包括: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7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38孳息分为:天然孳息,法定孳息

39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40共有分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

41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42合同能否独立存在的角度分为:主合同,从合同

43物权按照移动是否改变其价值分为:动产,不动产

44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45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债权),智力成果(知识产权),权利(人身权)

46民事权利按照权利作用角度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47抗辩权的种类: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

48诉讼时效可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

49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包括国家(√)

50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可以是行为(√)

51表见代理无权代理的一种(√)

52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无先后顺序

53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民事行为不一定是合法行为。

5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进行任何民事行为(X)

55除斥期间一旦经过,民事主体的胜诉权消灭(X)应该是诉讼时效

56留置权是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即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的制度。

②构成要件:1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2受让人受让该动产或者不动产时是善意的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4转让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6盗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7侵权责任:产品责任致害(由商家或厂家即销售者或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学校或幼儿园的学生致害(主要赔偿主体是监护人,学校如果有过错 承担适当补偿责任,被伤小朋友过错相抵)

8被代理人死亡是否当然引起代理关系消灭。

答①不当然

9意思表示不一致(阴阳合同→逃税)

假合同无效

其背后的真合同可能全部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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