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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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

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43号)、《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教职成〔2020〕7号),坚持类型教育基本定位,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引导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聚焦人才培养,发挥办学优势,拓展办学功能,提高办学质量,强化人才供给,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度重视、加快发展”的工作方针,引导学校专注专业建设、内涵发展,着力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持续深化改革、激发活力,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切实发挥优质学校、优质专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加快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到2025年,基本建成50所以上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90个以上优质专业(以下简称“双优计划”)。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党建水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强化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引导广大师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落实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定期研究学校发展重要工作的制度,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指标全面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专业质量评价、人才项目评审、教学科研成果评估等。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组织力,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汇聚每一位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专业技能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纲要》,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弘扬培育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相融合,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构建职业教育“三全育人”新格局。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发挥思想政治课主渠道作用,推进“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建设,实现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举办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学能力比赛,打造思想政治示范课堂、思想政治课教学创新团队,推广课程思政教育典型案例。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德育管理人员、骨干教师培训,创建名班主任工作室,举办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大赛。创新德育形式,拓宽德育途径,持续开展“文明风采”活动,引导学生自觉形成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行为规范。鼓励校企共建德育实践基地,形成德育特色案例。

(三)强化专业和课程建设。***及重点产业分布,主动对接本区域或行业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科学合理制定学校专业发展规划,重点建设2-3个深度对接产业的优质专业,每个优质专业建设6-8门专业核心课程。建立健全市场需求导向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以“信息技术+”升级传统专业,及时发展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兴专业,推进原有传统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发挥标准在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落实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中等职业学校10门公共基础课程标准(2020年)》和省级有关教学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教学基本文件,确保每个专业有人才培养方案、每门课程有课程标准。鼓励学校在全面落实国标和省标的基础上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规范等产业先进元素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及时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深化专业课程改革,合理调整课程结构,开发具有校本特色的更高标准。鼓励学校主动吸纳行业龙头企业合作更新教学内容,深度参与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学设计,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按照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设计开发模块化、系统化的实训课程体系,提升学生实践能力。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聚焦课堂主阵地,加强课堂教学日常管理,规范教学秩序,落实《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程》。探索“岗课赛证”融合育人机制,持续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模式与方法,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加强实践性教学,规范实习管理,积极推行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方式,建设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优质实训基地。落实《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深化教材改革,建立并完善教材的编写、审核、选用、使用、更新、评价监管机制,积极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融媒体教材,鼓励学校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不能满足的情况下编写反映自身特色的校本专业教材。逐步建立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推行基于能力标准的学习成果认定办法,完善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满足学生多层次、个性化成长需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完善学校评价制度,把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和创业能力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鼓励学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智能+”教育新形态,推动教育教学变革创新。鼓励学校建立教科研机构,提升教学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课程思政建设要求,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强化第一资源配置,按照职业学校生师比例和结构(专任教师师生比不低于1:20,“双师型”教师比例达60%以上)要求配齐配足专业教师,建设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师资队伍。落实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突出教师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培养,推动教师个体成长和团队建设相结合,打造高水平、结构化“双师型”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强化教师培养培训,全面落实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挂职锻炼制度,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优化教师结构,加强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聘请行业企业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兼职任教,打造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优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改革专业教师晋升和评价机制,破除“五唯”倾向,将企业生产项目实践经历、业绩成果等纳入评价标准,建立以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以目标管理和考核为重点的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对接**_*,在服务产业发展、乡村振兴、人的全面发展方面主动作为,持续深化与行业企业、村镇、社区合作,不断提升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鼓励学校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努力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规范校企合作管理,将企业参与人才培养过程作为校企合作的重点,创新产教融合模式,探索推进订单班和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实行校企双主体育人。鼓励学校牵头成立或加入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推进实体化运作,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在职业教育集团化、联盟式发展中贡献力量。推动学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学校建设培养培训基地。推动校企共建共管校中厂、厂中校,实现学校、企业和学生的三方共赢。。

(七)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落实教育部《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湖北省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2020-2022年)》,统筹校园信息化整体规划,建设高速稳定的校园网络,联通行政教学科研学生后勤等应用系统,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促进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推动教学决策和教学管理的精准化、科学化。建设智能化教学支持环境,广泛应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拓展教育教学空间,促进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开展信息化全员培训,提升教师和管理人员的信息化能力,提升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在线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探索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建设,推进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应用,进一步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

(八)建立健全学校治理体系。以学校章程为统领,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构、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和运行机制,构建规范、科学、高效的现代职业学校内部治理体系,推进政策法规、制度标准落实,持续规范办学行为。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管理队伍,组织开展管理干部培训,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管理队伍。建立健全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度,建立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等专门业务机构,发挥咨询、协商、议事和监督作用,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审议决策学校重大问题。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手段推进学校治理方式变革,做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质量保证,建立和完善学校教学工作诊改制度,巩固质量年报发布制度,提高质量年报编制水平。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建立具有校域特色的评价制度和机制。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健全完善职称评聘、分配制度等,支持学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按规定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按规定自主招聘各类人才。

(九)培育特色校园文化。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职业院校人文素质教育工作的通知》,推动文化育人工作创新,打造校园文化品牌。建立健全校园文化建设制度,完善以文化人机制,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挖掘本土特色文化,凝练学校核心文化,提升师生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工业文明,促进产业文化和优秀企业文化进校园、进班级。加强校园环境建设,体现绿色校园、生态校园理念,重视校园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建设,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全面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营造务实向上、积极进取、敬业乐群、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深入推进活动育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完善人格。积极推动优秀企业文化进校园,以校企合作为平台,引进并融合优秀企业文化,提高学生的职业信心,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

(十)提高服务发展能力。落实学校实施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统筹开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社会培训,学校年培训人次达在校生规模的2倍以上。落实《湖北省“职业教育赋能提质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服务学生成长和高质量就业。依托职业学校,面向“三农”提供全产业链技术培训服务及技术支持,为脱贫致富提供持续动力。常态化开展职业学校校园开放日、面向中小学生职业体验、面向社会便民服务等活动,***生开展职业启蒙、职业体验、研学旅行和劳动教育的重要基地。面向在职员工、现役军人、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实用人才等社会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国际(地区)交流与合作。引进职业教育发达国家优质教育资源,进行本土化实践,探索深度合作方式。鼓励优质专业的教学(课程)标准与发达国家互通互认。加强教师出国(境)培训,服务“一带一路”倡议。

三、遴选条件

遴选条件见附件1。

四、组织实施

省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实施,市(州)教育行政、财政部门负责有关业务指导,立项建设学校具体实施。具体步骤如下:

(一)组织申报。***职教资源整合的中职学校均可申报参与新一轮省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职教资源整合的中职学校,在举办方出具明确的支持意见和中职资源整合承诺后,可参与项目申报。每所中职学校可申报2-3个优质专业。学校对照重点任务要求,统筹财政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等,自主编制建设实施方案。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或举办单位)和市(州)教育局审核同意后上报。申报材料包括:学校举办单位推荐(或申请)及投入承诺函;《**_*等职业学校或专业建设计划申报书》(见附件2);《**_*等职业学校或专业建设计划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所有材料于2022年3月3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职成处,电子版发指定邮箱hb***@126.com。联系人 :李子薇、镇伟,联系电话:027-***。

(二)遴选公布。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省级优质中职学校立项建设遴选工作。遴选工作坚持注重基础、质量为先、扶优扶强、改革导向,同时统筹兼顾地方投入、产业需求等因素,确定立项建设的省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并向社会公布。

(三)项目管理。省级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立项建设学校按照备案同意的申报书开展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建设期内,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对项目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对存在有建设进度缓慢、管理混乱、绩效目标离差较大、违法违规等现象的学校,取消立项建设资格,并适时替补。建设期满,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终期评估验收,对验收通过的立项建设学校,认定为省级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

(四)资金管理。对列入立项建设的学校,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在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及省级中职发展引导奖补资金中予以支持。学校举办单位应确保本级财政投入资金等按申报书建设方案足额落实到位。立项建设学校要积极争取各方面政策、资金等支持,积极吸纳企业等社会力量投入,建立持续、稳定、多元的经费投入机制,并切实加强经费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在中等职业教育。本计划实施是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重要体现,是推进全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程。各中等职业学校、各举办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将项目建设纳入“十四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着力打造成省内一流、行业认可、特色鲜明的优质中等职业学校。

(二)落实责任。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举办单位要加强立项学校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保证相关投入按照政策要求足额落实到位。立项建设学校主要负责人是项目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组建工作专班,制定有关制度,落实管理责任,重在推动落实,提高经费使用绩效,确保取得实效。各申报学校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主管部门对各校申报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如存在伪报、瞒报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该校三年内评优评先及项目申报资格。

(三)强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编报虚假申报信息,骗取“双优计划”建设资格;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的建设工作;擅自改变项目总体目标和建设内容;项目经费的使用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通知规定的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甚至取消项目处理,适时中止经费支持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

**_*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遴选条件

一、优质中等职业学校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近五年学校在思政、财务、招生、学生管理、实习管理、教师队伍、校企合作、办学条件等方面未被列入负面清单,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2.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专业布局与结构动态调整,校企共建效果明显,形成校企协同育人的格局。

3.学校组织结构健全,职责清晰,运行高效;学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规范;学校质量保障体系完备,内控机制健全。

4.办学条件符合《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基础能力建设投入逐年增加,现有条件满足教育教学相关要求。

5.近五年,学校全日制(三年制)学历教育每年在校生数原则上达到1500人。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突出(本条件对农业、艺术、体育类学校可适当放宽)。

(二)其他条件

申报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以下10项条件应至少符合3项,从中择优确定立项学校。

1.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或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单位并通过验收;

2.“十三五”时期,学校有国家示范专业点或省级特色专业;

3.获得过近两届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首届全国优秀教材建设奖;

4.入选“十二五”“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5.承担省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并取得成效(仅含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1+X”证书制度试点等);

6.建立校级职业院校赛事制度,近五年承办过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大赛;

7.近五年学校学生获得过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不含抽测选手)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省复赛奖项;

8.近五年学校教师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奖励(仅包括“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名师工作室、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创新教学团队的主持人,全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获奖,全省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大赛获奖);

9.近五年学校承担有省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10.学校教师参与首届**_*、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或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优质专业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专业定位准确,对接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或社会民生紧缺专业领域,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社会影响力较大。

2.具有完善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授课计划、课程标准、教案等教学基本文件,专业课程体系合理,符合国家、省有关专业教学(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反映行业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课程教学资源丰富且应用效果好。

3.专业拥有优良的师资队伍,拥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教师队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兼结合、梯队发展,相关专业建设机构完善,组建有教学创新团队,有专业带头人。

4.专业实践教学实施良好,建有专业实验室或实训设施,拥有先进的实验设备仪器,配套管理制度完善、规范,能满足专业建设基本需要。

5.全日制(三年制)学历教育学籍注册人数240人以上,专业连招五年以上,年招生80人以上,近五年专业毕业生首次就业率达到95%以上、就业对口率达到60%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就业满意度高(本条件对涉农、艺术等专业适度放宽)。

(二)其他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州)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市(州)财政部门(盖章)









 **学校优质中职学校/专业建设方案

(参考格式)

优质中职学校项目

一、建设基础

二、目标思路

三、建设内容

四、进度计划

五、预期成效

六、保障措施

七、经费概算

优质专业建设项目

一、建设基础

二、目标思路

三、建设内容

四、进度计划

五、预期成效

六、保障措施

七、经费概算

注:一所学校申报多个优质专业的,每个专业的建设方案单列 附件 3

**_*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专业申报汇总表

市(州)教育局:

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主要专业方向

主要面向产业

具体服务产业/行业名称

主要服务区域

专业负责人姓名及其手机号码

校长姓名及其手机号码

备注































































注:申报优质中职学校仅填写“学校名称”“校长姓名及其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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