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第一条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二条 禁止车间随意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第三条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处置的危险废物。
第四条 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第五条 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停车和处理紧稳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 班长负责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部门和个人,并及时向安环科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标识管理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二条 申报登记制度
1、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浓度、转移(或综合利用)去向、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场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如实向安环科进行申报登记。
2、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去向必须有严格的台账记录, 记录危险废物产生和流向情况,确保危险废物不非法流失,合法利用或处置。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
以上为《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上面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