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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公安部、安监总局关于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公安厅(局),安某某,XX文化广播电视局、公安局、安某某,XX区、XX市、XX市、XX市、**_*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文化市场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的重要阵地。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文化市场的平稳有序发展,关系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目标的实现。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强化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安全祥和的文化市场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司其职,加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管
文化部门作为文化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公安部门依法对文化市场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安监部门依法对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地文化、公安、安监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督促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明确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范围
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履行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范围是: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由文化部门依法审批***,剧场演出、临时搭建舞台、看台营业性演出、露天音乐节演出、酒吧演出、农村庙会演出等由文化部门依法审批和管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以及其他由文化部门依法审批***或者经营活动。
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大型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监管,从其规定。
三、理清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管事项
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事项为: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制安.定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检测、维护记录是否完整;紧急疏散标志是否明显,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制度;是否建立生产安全隐患事故排查治理制度;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建立培训档案;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是否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是否存在其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具体检查方式见附件。
四、加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强化对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一是突出重点,加强对寒暑假、节(庆)假日等重点时期文化市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对城乡结合部、XX村、农村乡镇、校园周边等重点地段文化市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对露天音乐节、酒吧和农村庙会中营业性演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二是措施得力,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要求,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确保检查不走过场。
五、建立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台账
各地文化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安监部门,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立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台账。一是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台账,内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范围、责任事项等责任制是否建立。
2.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是否按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日常巡查责任。
(二)检查方式:
查阅有关文档。
(三)处理方式:
对未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应督促其整改,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文化部门应将有关情况抄告公安、安监部门。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情况
(一)检查事项:
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检查方式:
查阅有关文档。
(三)处理方式:
对未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制安.定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应督促其整改,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文化部门应将有关情况抄告公安、安监部门。
三、消防器材检查维护情况
(一)检查事项:
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按照公安消防部门规范要求配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有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二)检查方式:
查阅有关记录。
(三)处理方式:
对没有检查、维护、保养记录或记录不完整的,应督促其整改,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文化部门应将有关情况立即抄告公安消防部门。
四、疏散通道、疏散标志
(一)检查事项:
1.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2.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疏散标志是否设置。
3.***是否有应急疏散图。
(二)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三)处理方式:
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门锁闭的,应现场监督其立即清除堵塞物、解除锁具;对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识)或指示标志不明显、无应急疏散图的,应督促其整改,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对上述违规行为应留存现场视频或图片资料。文化部门应将有关情况抄告公安消防部门。
五、安全生产的隐患与排查情况
(一)检查项目:
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是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记录。
(二)检查方式:
查阅有关文档。
(三)处理方式:
对未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记录的,应督促其整改,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文化部门应将有关情况书面抄告安监部门。
六、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建立、实施情况
(一)检查项目:
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二)检查方式:
查阅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及有关文档。
(三)处理方式:
对未按安全生产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从业人员培训档案的,应督促其整改,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
七、应急救援制度建立情况
(一)检查项目:
1.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是否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演练等应急救援演练。
(二)检查方式:
查阅有关文档。
(三)处理方式:
对未按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等应急救援演练的,应督促其整改,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文化部门应将有关情况抄告公安、安监部门。
八、其他可能引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行为
(一)检查项目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其他情况。
(二)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三)处理方式:
督促其依法整改,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文化部门应将有关情况书面抄告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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