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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环办函〔2021〕243号
**_*公室
关于印发《四川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
为全面落实黄润秋部长在全国宣传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完成“双百”任务目标(3年内排污许可质量审核率100%,1年内执行报告审核率100%),根据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工作方案》要求,我厅制定了《四川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我厅将定期调度各市(州)工作进展,适时开展现场指导和帮扶,确保“双百”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_*公室
2021年7月7日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
执行报告审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管理,确保今年双百任务目标顺利完成,根据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工作方案》和《四川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各项任务要求,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全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率审核
2021年,完成全省全部持证排污单位2020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率审核。
(二)典型行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
2021年,完成全省火电、造纸、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三个典型行业全部持证排污单位2020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完成全省其他行业5%持证排污单位2020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
(三)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
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内完成全部持证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工作。其中2021年,完成全省10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2021年度行业指标见表1),同时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数量不少于全省排污许可证的三分之一。
工作内容
(一)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率审核
1.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工作内容
市(州)生态环境部门督促辖区内全部持证排污单位提交2020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并确定2020年度应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排污单位清单。填写《2020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率审核表》(见表2)。执行报告提交率审核表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施与监管”系统的“提交情况检查”板块报送。
2.生态环境厅工作内容
生态环境厅梳理全省未按要求提交2020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排污单位清单,编制执行报告报送情况汇总报告,通过平台“许可证核发”系统报送。
(二)典型行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
1.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工作内容
市(州)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确定各自火电、造纸、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三个典型行业全部持证排污单位和其他行业5%持证排污单位的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清单。按照清单开展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并根据填表说明,填写《2020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表》(见表3),审核表(excel格式)通过平台“许可证核发”系统报送。
2.生态环境厅工作内容
生态环境厅对火电、造纸、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三个典型行业5%的2020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结果进行复核。
生态环境厅负责统计全省2020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情况,编制全省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总结报告。审核情况统计(excel格式)及总结报告通过平台“许可证核发”系统报送。
(三)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
1.生态环境厅工作内容
生态环境厅确定全省10个重点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间
备注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抄送: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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