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综合改革承保百问百答(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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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综合改革承保

百问百答

浙江***车某某

(二O二0年九月) 目录

产品条款篇 1-3

承保实务篇 4-10

理赔实务篇 11-12

产品条款篇

一、车险综合改革何时正式实施?

答:将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

二、车险综合改革的行业示范条款有哪些?

答: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摩托车、拖拉机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新增)。

三、2020车险综合改革,交强险有哪些变化?

答:主要表现在交强险赔付限额及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NCD)的变化:

(一)赔付限额的变化: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2000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二)NCD分区域差异化,扩大下浮空间,我省无变化[0.7-1.3]。

四、2020车险综合改革,车某某有什么变化?

答:(一)首次以“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一切险的方式承保车某某,大幅扩展了承保责任;

(二)扩大了保险责任,增加了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不计免赔、发动机涉水、指定修理厂 7 个方面的保险责任;

(三)责任免除条款大幅减少,如地震及其次生灾害,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自燃、不明原因火灾导致的车损,以及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等不再免责;

(四)删除全部免赔率规定,同时新增“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为投保人、保险人等保留自主选择空间。

五、2020车险综合改革后有几个附加险?

答:包括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附加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共计11个附加险。

六、附加险里有哪些是加收保费、减低保费类型的?

答:11个附加险里,除了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险、附加发动机损坏除外特约条款为减低保费外,其他均为加收保费附加险。

七、三者保额有变化吗?

答: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更加有利于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

八、非全车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这里包括轮胎吗?

答:不包括,轮胎被盗属于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责任免除:“非全车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

承保实务篇

九、交强险未决赔付是按照新保险责任还是原保险责任?

答:按照原保险责任。

十、商业险无赔款优待等级计算规则有什么变化?

答:(一)首年投保,等级为0。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裁决书等)及其他证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签订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那根据什么单证理赔呢?

答:原2014版条款各险种要求的理赔材料清单现在2020版通用条款下做统一明确要求。

三十八、假如费改后同一张保单主险既有免赔额,又承保了附加险绝对免赔率,是叠加计算还是有先后顺序?还是会像非车险一样注明两者以高者为准?

答:核定车某某赔款=(车损赔款-绝对免赔额)*(1-绝对免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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