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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在数字经济时代,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给整个经济体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然而,随着平台经济的崛起,平台剥削性滥用行为也逐渐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各司法辖区在反垄断法对平台剥削性滥用行为的规制上持有不同的政策主张,这使得对于如何规制平台剥削性滥用行为的讨论变得复杂而引人注目。
本文旨在以反垄断法规制平台剥削性滥用为研究对象,探讨各司法辖区对该问题的政策主张以及相关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通过对各国(地区)规制平台剥削性滥用反垄断立法、执法、司法实践的研究,我们发现为了保障平台经济领域的公平交易目标,反垄断法应对平台剥削性滥用行为予以规制并秉承一定的原则。
在保障公平交易目标的原则方面,本文认为,反垄断法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重点仍是排他性滥用的共识。同时,规制平台剥削性滥用行为应恪守各司法辖区反垄断法规制滥用行为的分析框架,且需要具备“显著的不公平交易”的后果要件和“很难寻求其他法律救济渠道”的前提条件。
针对我国现行《反垄断法》第6条的规定,本文建议对其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规定应明确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或显著损害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这样的修订将更好地适应平台经济的特点。
本文的研究结果将为未来的反垄断法制定和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下文将分析各司法辖区对平台剥削性滥用的政策主张,探讨保障公平交易目标的原则,并具体提出对我国现行《反垄断法》第6条的修订建议,以期为平台经济领域的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二、各司法辖区对平台剥削性滥用的政策主张
A.对剥削性滥用的不同政策倾向
各司法辖区在对待平台剥削性滥用问题上展现出了不同的政策主张。其中,一些司法辖区更加倾向于严格规制平台剥削性滥用行为,以维护市场竞争和公平交易的原则。这些司法辖区认为,平台剥削性滥用行为会对其他市场参与者和消费者的利益造成损害,破坏市场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另一些司法辖区则更倾向于保护平台经济的发展和创新,对平台剥削性滥用行为持较为宽松的立场。这些司法辖区认为,平台经济的特点决定了平台运营商需要一定的灵活性和自由度,以促进市场的竞争和创新。他们认为,对平台剥削性滥用行为过度的规制可能会抑制平台经济的发展,限制企业的自主决策权。
B.各司法辖区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的分析
1.美国的政策主张:美国一直以来都是反垄断法的先行者,对平台剥削性滥用行为的规制也较为严格。美国反垄断法主要关注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对剥削性滥用行为也有一定的规制。美国司法实践中,对平台剥削性滥用行为的定性以及对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较为严格,且注重对消费者福利的保护。
2.欧洲的政策主张:欧洲对平台剥削性滥用行为的规制较为严格,尤其关注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欧洲委员会在2018年发布了一项针对数字平台的指导文件,强调了对平台剥削性滥用行为的关注,并提出了相应的规制措施。欧洲的司法实践也倾向于对平台剥削性滥用行为进行严厉的制裁。
3.中国的政策主张:中国反垄断法对平台剥削性滥用行为的规制相对较为宽松。虽然中国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进行了规定,但对剥削性滥用行为的具体界定和规制较为模糊。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对平台剥削性滥用行为的审查相对较少,对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也较为宽松。
4.其他地区的政策主张:其他地区对平台剥削性滥用行为的规制主张各有不同。一些地区倾向于严格规制,例如日本和韩国;而一些地区则相对较为宽松,例如新加坡和澳大利亚。这些不同的政策主张反映了各地区对平台经济发展的不同态度和需求。
综上所述,各司法辖区在对待平台剥削性滥用问题上存在着不同的政策主张。一些司法辖区倾向于严格规制平台剥削性滥用行为,以维护市场竞争和公平交易的原则;而另一些司法辖区更倾向于保护平台经济的发展和创新。这一差异也反映了各司法辖区对平台经济的理解和对反垄断法的不同解读。在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时,应综合考虑各方利益,以实现平台经济领域公平交易目标的最大化。三、保障公平交易目标的原则
A. 反垄断法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重点
在平台反垄断中,对剥削性滥用的规制不应改变反垄断法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重点仍是排他性滥用的共识。平台经济的特点决定了平台拥有大量用户和数据,从而形成了一定的市场支配地位。因此,反垄断法应该关注那些利用这种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他性滥用的行为,如垄断定价、拒绝交易、限制供应等,以保护市场竞争和公平交易。
B. 滥用行为的分析框架
反垄断法规制平台剥削性滥用应恪守各司法辖区反垄断法规制滥用行为的分析框架。这包括对市场支配地位的定义和界定、对滥用行为的认定标准以及对市场影响和消费者利益的考量等。***根据自身的法律体系和经济环境,对滥用行为进行具体的分析和判断。
C. 后果要件和前提条件的界定
反垄断法规制平台剥削性滥用需要具备“显著的不公平交易”的后果要件和“很难寻求其他法律救济渠道”的前提条件。显著的不公平交易是指剥削性滥用行为导致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显著损害,如定价不公平、限制供应等。很难寻求其他法律救济渠道是指在平台经济领域,由于平台的市场支配地位和信息不对称等特点,交易相对人难以通过其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保障公平交易目标的实现过程中,反垄断法应综合考虑这些原则,制定适用于平台经济的反垄断法规则。这些规则应该明确规定平台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或显著损害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反垄断法应加强执法力度,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规则的执行和公平交易的实现。
【参考文献】
1. Ding,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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