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五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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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_**事处、

东岳社区主持。本届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按本办法选举产生。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本届任期5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是 5名。业主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 1人、委员3人,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举产生。

第二章 业主大会前期筹备工作

第四条 为了召开业主大会,产生本届业主委员会,可由业主代表,街道、社区、派出所指派工作人员组成筹备小组,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第五条 筹备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小区内张榜公示一周以上,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第六条 筹备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结合本小区实际,拟定《业主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三)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四)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第七条 按本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后,筹备小组自动解散。

第三章 业主大会

第八条 业主大会应由过半数以上具有投票权的业主参加,如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业主代理出席。

第九条 业主大会可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书面征求意见书应用有效送达方式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业主的;

(2)年度内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三次以上的;

(3)因疾病而丧失履行责任能力的;

(4)被司法部门认定有犯罪行为的;

(5)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辞呈的;

(6)兼任所辖区域物业管理企业工作的;

(7)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第十八条 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做出决定。罢免采用实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须经过半数的业主代表通过。业主委员会委员被罢免后,按本办法中的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方法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十九条 罢免要求应当写明罢免理由。被提请罢免的成员有权在业主大会上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书面提出申辩意见。

第二十条 离任委员必须在三日内将其保管的业主委员会的印章、文件、资料、帐簿及其属于业主委员会所有的财物等移交给业主委员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同意备案日期为业主委员会成立日期。

第二十二条 本届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选举公示结果时,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工作职责终止,宣布解散。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选举办法中称业主,是指房屋产权人(房产证上登记的姓名)、产权共有人;本选举办法中称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人。

第二十四条 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按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物业管理规定执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向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员会换届筹备组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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