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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规定》的
讲座 此规定共六条,对《川***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川北医发⺌2017⺗64 号)部分规定进行了明确 。第一条 编入下一年级修读者(含学籍预警者与申请编入下一年级者) 必须参加所有教学活动、 修读并完成考试未获得学分的课程。
1、已获得学分的课程原则上不重新参加考试, 保留原有成绩;
2、若需考试, 则以书面申请形式于开学之日起四周内向教务处教务科和考试中心提出申请, 该课程原有成绩作废, 重新参加考试获得的成绩计入学籍 。 第三十六条 学校实行学业警示制度。每学期重修考试结束以后,各院(系)对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清理,根据实际取得的累计学分,分别给学生警示,告知学生本人。
第三十七条 学生连续两学期必修课程经重修后未取得学分的总数累计达到10学分或各学期累计达到20学分者,给予退学警示一次,学生编入原专业下一年级学习。
编入下一年级的学生应参加下一年级的各项活动,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六)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七)学校规定的应予以退学的其他情形。 编入下一年级修读者(含学籍预警者与主动申请编入下一年级者) 如遇当前年级前一学期课程重修, 如果有不合格课程者可向教务处教务科和考试中心提出申请, 再次参加重修。第四条 编入下一年级修读(含学籍预警者与主动申请编入下一年级者)尚有余力学习者,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申请,修读高一年级本专业所有课程。
经同意后,若完成两个年级所有教学活动,每门必修课程考核合格,且平均分达80分以上者,可编入高一年级学习。
在此过程中,学生必须遵守《川***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川北医发⺌2017⺗64 号)相关规定。 第五条第六条: 所有年级从 2018-2019 学年第一学期起开设的课程取消毕业清考 。轻轻松松毕业成为历史!既然选择了医学便只顾风雨兼程既然钟情于某某就勇敢地吐露真诚既然梦想是医生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只要热爱医学敬畏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赠你们[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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