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抗疫惠企28条政策百问百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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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抗疫惠企 28 条政策百问百答 ——12 部门答记者问 2 月 7 日,XX市政府下发《XX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 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沪 28 条”),目前已陆续 出台各项细则并开始具体实施。这些政策的出台有望有效纾解疫情对 企业的影响。鉴于广大企业对政策的实施和落地非常关注,第一财经 联合界面新闻,广泛收集了企业关心的各类问题,并采访了XX市发 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税务局、人社局、商务委、科委、国资委、 金融工作局、文旅局、人民银行XX总部、**_*等部门,结 合这些委办局出台的落实细则文件,整理出《XX抗疫惠企“28 条” 百问百答》。 我们希望通过这种直观的问答形式,帮助企业更好了解相关政策, 共同助力XX企业更好地抗疫复产和稳健发展。 一、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具体指哪些企业? 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 正式发布为准(包含省级人民政府认定并报备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的 企业)。 2、我公司是一家重点防疫物资供销企业,预计疫情结束后会有 不少剩余物资。“沪 28 条”提到可以通过政府储备和包销予以解决。 届时政策能否到位? 答:由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相关组成部门 确认征用、进口或指定生产而产生的剩余物资,企业继续销售确实难 以消化的,经市相关部门会审后,纳入XX市地方储备体系处理解决。 相关办法和程序正研究制定中,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组织实施。 3、我公司从境外进口口罩,直接捐赠给市民政部门及其指定的 单位用于疫情防控,是否可享受防控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 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明确,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 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包括:①进口捐赠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物品, 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②免税范围增 加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及来华或在华 的外国公民从境外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并直接捐赠;境内加工贸 易企业捐赠;③受赠人增加省级民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 符合上述规定的,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 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4、我公司从事国际贸易,接到**_*的紧急任务, 从国际市场大量采购进口防控疫情物资,是否可享受防控疫情进口物 资免税政策? 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明确,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 物资免征关税。进口物资应属于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 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或符合《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 暂行办法》的规定。市财政部门会同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确定进口单 位名单、进口物资清单,函告所在地直属海关及市税务部门。 企业及相关进口物资已被列入XX市可享受免税政策企业名单 和物资清单的,可按照规定享受疫情防控进口物资免税政策。 5、免税进口防疫物资如何办理减免税手续? 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明确,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申报进口的、符合免税条件的疫情防控物资可先登记放 行,再按规定补办有关减免税手续。对已征收的应免税款,相关进口 单位可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向海关申请退还。 防控疫情物资通关及减免税手续相关具体事宜可向XX海关 12360 服务热线咨询,办理进口捐赠物资增值税进项税额未抵扣证明 的*** 12366 服务热线咨询。 6、“对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如何实施? 答:**_*理XX区域内医疗器械和药品 注册时,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冠病毒相关的防控产品, 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冠肺炎的药品,免征药 品注册费。 这一政策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截止日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7、“沪 28 条”支持疫情防控创新产品研制攻关,“新型冠状病毒 诊断与治疗创新品种研发及产业化特别专项”如何实施? 答:该专项重点聚焦疫情防控相关的关键药物、器械的研发和产 业化,实现“先立项、后补助”快速启动实施,体现“鼓励创新、宽 容失败”,按注册或生产资质取得与否分标准支持[对于建设期内(一 年)创新产品获得相应注册或生产资质并开展产业化的项目,按照不 超过核定项目总投资的 3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未能 获得相关产品注册或生产资质的项目,按照不超过核定项目总投资的 1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支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15 项。 **_*、市经信委通过互联网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专项指 南,共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通过电子化手段受理立项申请报告。 8、抗疫相关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上市是否会有特别政策补充? 答:涉及抗疫相关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上市的相关内容为:支持 鼓励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科技创新企业在**_*科创板上市。 在现行法律、规则框架下,**_*主动对接相关企业, 指导企业做好发行上市准备工作,为企业答疑解惑;相关企业发行上 市申请材料齐备的,做到即报即受理;组织熟悉生物医药行业的专业 审核人员集中攻关、快速审核;充分考虑发行人、中介机构准备问询 回复的实际困难,在疫情期间对发行人回复时限予以中止计算。 9、我公司是一家支持疫情防控的物资生产企业,正扩大产能开 展生产,1 月紧急购进了大量原材料,改造一条生产线,有很多进项 抵扣不完,可以申请留抵退税吗? 答:可以。 1 月 1 日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 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 改部门、工信部门确定。 10、我公司 1 月份采购了一批 N95 口罩无偿捐赠给了定点收治医 院,这批捐赠物资在增值税上如何处理? 答:可以免征增值税。 1 月 1 日起,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 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XX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 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 11、我公司是货运企业,疫情发生***根据客户的要求紧急 向疫情重点地区运送了一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这笔运输收入可 以享受优惠政策吗? 答:自 1 月 1 日***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 可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改委、 工信部确定。 12、我公司是医用防护服生产企业,疫情期间被政府征用组织员 工返岗加班生产防护用品,为此政府将会支付给企业复工返岗补贴。 这笔财政补贴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不需要。 你公司取得的复工返岗财政补贴如不与销售货物的收入或者数 量直接挂钩,应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13、我公司为医用防护服生产企业,为应对疫情,积极响应政府 号召,因扩大产能的需要,新购置了价值 600 万的生产设备,此项支 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面有无优惠政策? 答: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 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_*出具的《生产能力应急征用通知》,作为确定企业 名单的依据。 14、疫情发生以来,为疫情防控提供产品和劳务的企业能否获得 财政贴息支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如何申请? 答:以下五类企业可以获得由金某某构运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 发放的信贷资金:①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 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 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和 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②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 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③生产重要生活必需 品的骨干企业;④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⑤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 息通信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上述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 业。 对于上述防疫重点企业,XX市通过名单制进行管理,建立全国 性名单和XX市名单。在**_*央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 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请;XX市地方企业,***、 市经济信息化委提出申请。 对于纳入全国性名单和XX市名单的防疫重点企业,财政部门在 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某某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再按 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 50%给予贴息支持。企业取得财政贴息后, 实际融资成本将降至 1.6%以下。 同时,为企业提供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相关便利,对疫情防控 物资保障有重要作用的重点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向金某某 构申请信贷支持,可在金某某构审核的同时,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纳 入名单。 企业纳入名单并获取人民银行支持的优惠利率信贷后,可凭借 2020 年 1 月起新生效的贷款合同填写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表,在规定 ***。经报财政部审核同意后,市财政局将及时向企 业拨付贴息资金。 二、切实为各类企业减轻负担 15、哪些企业可以享受房屋租金减免? 答:三个关键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国有、中小企业。 大型企业集团实际控制的下属中小企业不在本次房屋租金减免 政策适用范围内。 16、我不是直接和国企签署租赁合同,中间有转租人,还可以享 受租金减免吗? 答:可以。 原则上转租人不应享受本次减免政策。实际经营承租人需向转租 人、房产所属国有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7、如果中小企业承租的是央企、其他省市国企,或者民企、外 企、集体企业的物业,可以减免房租吗? 答:对于出租方为央企、民企、外地国企等其他主体的,鼓励其 执行本次免租政策,建议承租人与出租方协商解决。 18、我公司承租的物业,股东结构有些复杂,还有非国有中小股 东,可以免租吗? 答:实施房租减免的主体是XX市市属、区属国有企业集团(含 委托监管企业)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属于这一范围内的 股权多元化企业也要执行房租减免政策。建议承租人具体咨询相关企 业集团,了解办理流程。 19、非国有企业经营的商务楼宇、园区等,如果主动为承租户减 免租金,是否有配套补贴? 答:“沪 28 条”明确,主动为租户减免房产或土地租金的企业, 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相应的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20、应急征用房屋和主动减免租金的企业可减免“房土两税”, 需要如何取证? 答:由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相应模块自行申报,如实填写有关信 息,无需提供其他资料。 **_*、区有关部门联系,获取政府应急征用房 屋的企业和主动减免租金的企业相关信息,开展政策宣传和精准辅导, 确保相关优惠政策落实。 21、跨区房租补贴如何操作?***在XX注册,但是承租园 区在XX。 答:按照本次房租减免政策,XX市市属、区属国有企业对承租 其自有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实施租金减免政策,主要依据为租赁合 同,与承***注册地不直接相关,具体办理流程、需提交的材料 可与出租人对接。 22、我司所租大楼所有权人是区属国企,业主称要按区一级的规 定,暂无收到租金减免政策,所以我们还是要缴纳全额租金,这种情 况怎么解决? 答:前期已自行出台并公布减免政策的XX各区和有关国有企业, 应做好与市级政策衔接,鼓励各区和相关企业根据承租企业实际困难, 协商解决,但减免标准应不低于“沪 28 条”要求。 对于实际操作中出现的市、区政策衔接问题,建议承租人与所在 区国资监管部门对接解决,市国资监管部门将做好跟踪协调。 23、免除租金能持续多久? 答:免除 2020 年 2 月、3 月租金。之后仍有较大困难的中小企 业,各国有企业集团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减免缓收标准,进一步给予 支持。 24、我公司人数上已超出中小型企业标准但尚未盈利,是否可以 适当放宽限制条件,减免部分租金? 答:“沪 28 条”明确,本次免租政策面向的是中小企业,大型企 业未纳入政策范围。确有实际经营困难的大型企业,鼓励相关企业在 协商情况下予以支持。 25、我公司是一家快捷酒店,1 月底以来基本空房,营业额下降 得厉害,加上人工等成本压力很大,有没有税收扶持政策? 答:自 1 月 1 日***提供住宿、餐饮等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 可免征增值税。 26、我公司是一家快递企业,很多市民这段时间主要依靠快递小 哥上门配送生活必需用品,企业的成本开支大幅上升,经营压力很大, 有没有税收扶持政策? 答:自 1 月 1 日***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 取得的收入,可免征增值税。 27、我公司是一家长途***,因疫情的影响,客流量大幅下 滑,有没有税收扶持政策? 答:自 1 月 1 日***提供长途客运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 的收入,可免征增值税。 28、我公司疫情期间取得的收入,按照政策可以免征增值税,需 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答:纳税人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可自主进行免 税申报,无需额外办理备案或审批程序,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 查。适用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增值 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 29、我公司通过本市某慈善基金会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情地区捐赠 300 万元,能否全额于税前扣除? 答:能。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以及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 除。 30、我***为防控疫情,购入口罩及消毒液一批(价值 100 万元),供员工上班期间使用,这笔进项可以抵扣吗?相应支出能否 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进项可以抵扣。相关支出可以作为劳动保护支出于税前扣除。 31、我公司为咖啡连锁店,受此次疫情影响较大,能否适用亏损 结转年限延长至 8 年的政策? 答: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 2020 年度发生的亏 损,最长结转年限由 5 年延长至 8 年。 咖啡馆服务属于四大类中的餐饮业。*** 2020 年度以餐饮 等政策规定的困难行业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且占收入总额(剔除不 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50%以上的,若受疫情影响 2020 年度发生亏损 的,最长结转年限可由 5 年延长至 8 年。 32、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考虑捐赠现金和物品,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30%进行扣除吗? 答:不,是全额扣除。 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 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 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33、个人通过机关单位统一组织的捐赠,可以享受个税税前扣除 吗? 答:可以。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纳 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某某。 34、参加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工作补助和奖 金,是否可以享受免税? 答:可以。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 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35、我是一个普通的工薪人员,我个人的捐赠金额是否一定要通 过工作单位在平时发放工资时扣除? 答:可以选择。根据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以 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 36、“疫情期间,按照定期定额纳税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免于缴纳 定额税款”,如何申请? 答:无需纳税人自行申请。 为支持定期定额个体户在疫情防控期间恢复生产经营,税务机关 将结合实际,对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的个体户依法合理调减其核定定 额,以此减轻定期定额户的税费负担。主管税务机关将统一对受疫情 影响的定期定额个体户调整定额。待疫情防控解除后,税务机关将统 一调整恢复原定额。 37、既然免除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可否适当增加减免 中小微企业税负? 答: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 已出台相关支持税收政策。对小微企业,主要有如下税收支持政策: 增值税方面,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 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另外,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除XX省外,其他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 收入,减按 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 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减按 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目前,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 2020 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 5 年延长至 8 年。困难行业 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 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 2020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 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 50%以上。 小微企业目前可适用企业所得税低税率优惠政策,即小型微利企 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 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8、由于疫情影响,已经有一些主打国际旅游和签证业务的企业 资金链非常紧张,如何扶植和解决企业的生存问题? 答:**_*出台《XX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旅游 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希望能在最大程度上帮助旅游 企业渡过当前困境。 一是为旅游企业减轻负担。对XX市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 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 80%, 暂退保证金至 2022 年 2 月 5 日前返还。 二是发挥专项资金助力发展作用。加快 2019 年度旅游专项资金 拨付工作,对经过评定的项目,力争一季度末二季度初启动资金拨付。 同时,尽快启动 2020 年度旅游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重点支持振兴上 海旅游发展、提升XX旅游形象、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丰富疫后重大 旅游活动等项目。 三是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帮助本市文旅企业对接再贷款专用 额度XX地区承贷银行。帮助本市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解决防疫期 间资金困难,增加企业现金流,共度时某某。 四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指导**_*发挥作用,在 行业内形成合力共克时某某。行业协会自身带头,免除会员单位 2020 年上半年的会费。 39、哪些缴费人可享受“对生活服务业中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 人,视其受疫情影响程度和实际缴纳费额的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的政策,如何申请办理? 答:生活服务业中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是提供娱乐服务的 单位和个人。XX市明确自 1 月 1 日起至新冠疫情结束后顺延 3 个月, 对**_*提供娱乐服务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按其 实际缴纳费额的 100%比例给予财政补贴。 补贴采取“点对点”线上办理方式。每一季度申报期结束后(首 次在 2020 年 4 月),相关***“电子税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防控期间,当事人能否向仲某某构立案? 答:XX本地仲某某构原则上暂停现场立案,但仍继续开放网上 立案或邮寄材料立案这两种方式。当事人可根据自身合同所约定的仲 裁机构提供的立案渠道,向仲某某构提出立案申请。 100、对于已经立案的案件,是否能继续开庭或听证程序? 答:如疫情发生前已经安排开庭或听证的仲裁案件,具体案件的 办案秘书将就庭审或听证程序是否改期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直 接告知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同时请企业当事人及时关注仲某某构的 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了解仲某某构关于仲裁工作的最安.新排。 对于仲裁庭已经组成但尚未通知开庭或听证时间的案件,仲某某 构将会商仲裁庭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尽早作出合理安排。 此外,如当事人之间就争议解决存在迫切性,并能达成网络在线 庭审合意的,可向具备网络在线庭审条件的仲某某构提出书面申请, 请求采用网络开庭的方式进行庭审。仲某某构将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 况以及当事人的网络设备条件决定是否开展网络庭审。 稿件来源《解放日报》 **_*心(平台) **_*、**_* 2020 年 3 月 3 日摘编 [文章尾部最后5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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