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教职成177号(关于印发《嘉兴市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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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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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教职成〔2019〕177号



关于印发《嘉兴市产教融合“五个一批”

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国资局、税务分局,市属各高校、中职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浙江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工作方案(2019年)》(浙发改社会〔2019〕377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制订了《嘉兴市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实施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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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员会 *_**

2019年11月10日

共印30份

*_**公室 2019年12月19日印发

嘉兴市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实施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590号),《**_*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106号)和**_*、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浙江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工作方案(2019年)》(浙发改社会〔2019〕377号)等工作部署,根据嘉兴市级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嘉兴市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全市产教融合“五个一批”(一批产教融合联盟、一批产教融合示范基地、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一批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和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项目建设,积极培育省级“五个一批”建设项目,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

至“十四五”末,实现产教融合联盟重点院校、重点产业、骨干龙头企业全覆盖,并积极创建省级产教融合联盟;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以及重点产业集聚区均建立产教融合基地,并积极创建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认定100家以上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并积极培育建设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50个以上装备精良、技术先进、产教深度融合的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并积极创建省级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实施100个以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并积极创建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有力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有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

二、建设任务与申报程序

(一)产教融合联盟

1.建设任务

***高端产业集群,重点在高端装备制造业、信息经济、时尚产业、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现代农业、健康产业、环保产业等领域中,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产业园区、行业企业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据申报条件与要求,进行评审认定或推荐。

(三)公示公布(5个工作日)。认定***主任会议审定,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后发布或上报。

六、考核评估

“五个一批”考核评估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考核评估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的方式进行,由项目主体单位完成项目建设绩效报告,第三方机构依据“五个一批”目标建设内容与相关要求,对各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形成评估结果和评估报告。由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评估结果和评估报告进行审核确认并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将进行摘牌,不再享受“五个一批”的相关支持政策;对申报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作出相关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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