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编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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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一 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权利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单选)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XX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正确答案:B

解析: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A选项:甲与税务机关非平等主体,一个为行政机关,一个是普通民事主体,双方之间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那么退还税款的关系不受民法调整,A 错误。

B选项:乙发布的启事为悬赏广告,为单方法律行为,受民法调整,B 正确。

CD选项:承诺陪同旅游、志愿者服务等都属于好意施惠关系,非民事法律关系,不受民法调整,CD 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 B。

2.兹有四个事例: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④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单选)

A.①张某与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某某,显属不当

B.②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

C.③吴某有完整意思能力,其自担损失,是非清楚

D.④何某虽有召集但未劝酒,无需承担责任,方能兼顾法理与情理

正确答案:B

解析:

A选项:张某驾车违章致李某残疾,是侵权行为致使他人损害,属于侵权之债,侵权之债是法定之债,无需当事人合意,故张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A 错误。

B选项:王某是登山活动的组织者,有一安.定全保障义务,但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雪崩属于自然灾害,是不可抗力,在此情形中,王某虽然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但是雪崩超出了其义务范围,对唐某的死亡结果王某不担责,B 正确。

C选项: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致残,参赌人员均有过错,吴某自己应对损害承担部分责任,与吴某打赌的人也应承担部分责任。C 错误。

D选项:邀请他人喝酒的行为本身无义务,但该行为会产生后续义务,邀请者应当承担妥善安置和救助醉酒者的作为义务,如果其置之不理,就违反了这种作为义务,构成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对于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何某邀郑某喝酒的行为产生了后续妥善安置的作为义务,郑某喝醉了,何某应妥善安置,但是其却让郑某醉驾,违反了该作为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D 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 B。

3.甲、乙二人同村,宅基地毗邻。甲的宅基地倚山、地势较低,乙的宅基地在上将其环绕。乙因琐事与甲多次争吵而郁闷难解,便沿二人宅基地的边界线靠己方一侧,建起高5米围墙,使甲在自家院内却有身处监牢之感。乙的行为违背民法的下列哪一基本原则?(单选)

A.自愿原则

B.公平原则

C.平等原则

D.诚信原则

正确答案:D

解析:

A选项:《民法典》第 5 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即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从事民事活动,乙修围墙即是按自己意愿进行民事活动,符合自愿原则,未违反自愿原则,A 项错误。

B选项:《民法典》第 6 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即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衡量民事主体间的利益,但是在本题中甲乙之间的纠纷,与公平、公正、合理的确定权利义务无关,因此不违反公平原则,B 项错误。

C选项:《民法典》第 4 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甲乙均为普通民事主体,主体地位平等,乙的行为虽然损害了甲的利益,但是未导致民事主体地位不平等,故不违反平等原则,C 项错误。

D选项:《民法典》第 132 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乙建围墙属于行使其民事权利,但其行为使甲有身处监牢之感,侵害了甲之利益,为民事权利之滥用,故违反了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同时,权利不得滥用也是诚实信用的内容之一,因此违反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即是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 D。

4.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单选)

A.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

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

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

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

正确答案:C

解析:

A选项: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即是自然人的人格权关系和身份权关系。本题甲乙之间的纠纷是侵权关系中的因动物致人损害的特殊侵权关系,不属于人身关系的范围。因此,A项错误。

B选项:甲请求乙承担赔偿责任的权利是在行使债权,是相对权,而非绝对权。因此,B项错误。

C选项:《民法典》第196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甲请求乙赔偿的请求权并不在上述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故该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因此,C项正确。

D选项:抗辩权是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行使抗辩权的前提是先承认对方的享有请求权利,然后再提出阻止对方请求权利的事由以此对抗对方权利的行使。本题中,乙提出甲被狗咬伤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是对甲请求权利的否认,而非抗辩。因此,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

5.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多选)

A.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对甲享有的要求其还款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

B.丙公司***协议,丙不在丁建筑的某楼前建造高于该楼的建筑,丁对丙享有的此项权利具有支配性

C.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人的此项权利是抗辩权

D.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正确答案:ABCD

解析:

A选项:民事权利根据作用划分,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所谓的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其权利客体,而具有的排他性的权利,物权是典型的支配权,知识产权、人格权也是支配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A中要求还款的权利就是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说法正确,当选。

B选项:丁公司享有的权利是地役权,是物权的一种,具有支配性,因此,B当选。

C选项: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抗辩权分为永久性抗辩权和延期性抗辩权,C项中一般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行使的就是先诉抗辩权,C正确,当选。

D选项: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的单方意思,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D项中债权人的撤销权属于一种综合性权利(折中说),既包括形成权的内容,又包括请求权的内容。《民法典》第541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该期间在性质上属于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期间,因此D项的说法正确,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

专题二 民事主体

1.肖特有音乐天赋,16岁便不再上学,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肖特成长过程中,多有长辈馈赠:7岁时受赠口琴1个,9岁时受赠钢琴1架,15岁时受赠名贵小提琴1把。对肖特行为能力及其受赠行为效力的判断,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单选)

A.肖特尚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B.受赠口琴的行为无效,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C.受赠钢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

D.受赠小提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

正确答案:B

解析:

A选项:《民法典》第 18 条第 2 款:“十六周某某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肖特 16 岁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已经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A 错误。

B选项:《民法典》第 20 条:“不满八周某某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 144 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法律行为必须要经过法定代理人代理,否则无效,肖特7 岁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法律行为,故其受赠口琴的行为无效,B 正确。

C选项:《民法典》第 19 条:“八周某某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9 岁的肖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行为,故其受赠钢琴的行为有效,C 错误。

D选项:同 C,15 岁的肖特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行为,故其受赠小提琴的行为有效,D 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 B。

2.甲公司与15周某某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单选)

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

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

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

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

正确答案:D

解析:

ACD选项:委托合同是双方行为,代理权授予是单方行为。《民法典》第 19 条:“八周某某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陈某 15 周某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可独立实施与智力、年龄相适应的行为或纯获利益的行为,该委托合同需要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或同意,法定代理人不追认的,合同无效。但是代理授权行为是单方行为,不须追认。AC 错误,D正确。

B选项: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陈某要承担义务,并且有可能产生赔偿责任,陈某虽是网络奇才,但是其年龄、智力与 50 万的买卖合同不适应,因此该委托合同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B 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 D。

3.关于监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单选)

A.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是委托监护人

B.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儿园

C.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

D.市民甲、乙之子丙5周某某,甲乙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生争议,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

正确答案:A

解析:

A选项:甲委托医院照料其精神病配偶,即通过合同将医院设立为委托监护人,A正确。

B选项: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甲的幼子在寄宿制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幼儿园负有一定的教育、管理、保护义务,但是这仅是部分的监护职责,甲的监护职责仅仅是部分委托给幼儿园,而不是全部转移,B 项错误。

C选项:《民法典》第 27 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 )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 兄、姐;( 三 )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乙的父亲虽然已经死亡,但是母亲甲健在,不属于“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所以甲仍为监护人,祖父无权要求确定自己为法定监护人,C 项错误。

D选项:未成年人的父母具有监护能力时,不适用指定监护。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离婚并不影响法定监护关系。D 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 A。

4.甲被法院宣告失踪,其妻乙被指定为甲的财产代管人。3个月后,乙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出售给丙,交付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在此过程中,乙向丙出示了甲被宣告失踪的判决书,并将房屋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的事实告知丙。1年后,甲重新出现,并经法院撤销了失踪宣告。现甲要求丙返还房屋。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单选)

A.丙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无权请求返还

B.丙不能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有权请求返还

C.乙出售夫妻共有房屋构成家事代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D.乙出售夫妻共有房屋属于有权处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正确答案:B

解析:

AB选项:《民法典》第 311 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 ) 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 )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 ) 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房屋属于夫妻二人共有,乙自行出售共有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乙告知了丙房屋系甲乙共同财产的事实,即丙对乙无权处分的事实知情,因此丙不构成善意,不成立善意取得,甲可以追回,A 错误,B 正确。

C选项:《民法典》第1060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擅自出卖共同财产显然不属于夫妻日常生活所需,非家事代理,乙属于无权处分,丙不能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继受取得的前提是有权处分)C 错误。

D选项:乙为甲的财产代管人,应为甲的权益妥善管理甲的财产,不得擅自处分,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擅自出卖共有房屋非一个妥善财产管理人所应为行为,且不属于家事代理,是无权处分,丙同样不能继受取得,D 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 B。

5.甲、乙为夫妻,长期感情不和。2010年5月1日甲乘火车去外地出差,在火车上失踪,没有发现其被害尸体,也没有发现其在何处下车。2016年6月5日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甲死亡。之后,乙向法院起诉要求***对甲的死亡进行赔偿。关于甲被宣告死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多选)

A.甲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财产

B.甲、乙婚姻关系消灭,且不可能恢复

C.2016年6月5日为甲的死亡日期

D.***应当对甲的死亡进行赔偿

正确答案:AC

解析:

A选项:甲被宣告死亡,则可依照法定继承,由其继承人继承其财产,A 正确。

B选项:《民法典》第 51 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自死亡宣告之日起,甲乙的婚姻关系消灭,但是死亡宣告被撤销且配偶未再婚的、未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婚姻关系可以恢复,B错误。

C选项:《民法典》第 48 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本题中,甲并没有发生意外事故,因此 2016 年 6 月 5 日法院作出宣告死亡判决,则为甲的死亡日期,C 正确。

D选项:《民法典》第 823 条第 1 款:“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

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本题未对甲的死亡原因作出明确说明,无法确认其是不是因为自身健康原因或是其自己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并不一定会承担赔偿责任,D 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 AC。

6.甲8周某某,多次在国际钢琴大赛中获奖,并获得大量奖金。甲的父母乙、丙为了甲的利益,考虑到甲的奖金存放银行增值有限,遂将奖金全部购买了股票,但恰遇股市暴跌,甲的奖金损失过半。关于乙、丙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多选)

A.乙、丙应对投资股票给甲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B.乙、丙不能随意处分甲的财产

C.乙、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无须承担责任

D.如主张赔偿,甲对父母的诉讼时效期间在进行中的最后6个月内因自己系无行为能力人而中止,待成年后继续计算

正确答案:AB

解析:

A选项:《民法典》第 35 条第 1 款:“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

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据此规定,乙丙不得随意处分甲的财产,只能在为维护甲的利益时才可处分,虽题中说“乙丙为了甲的利益”,但是乙丙的客观行为是进行了股票买卖,股票买卖是具有风险的,尤其是在中国的股票市场。且“为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应从客观层面进行判断,而不从监护人主观层面判断,为了甲的利益,乙丙不应从事该风险交易,因此乙丙应对投资失败对甲承担责任,AB 正确。

C选项:无因管理是指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管理他人事务的行

为,乙丙作为甲的监护人,管理甲的事务属于履行法定义务,而非无因管理,C 错误。

D选项:《民法典》第 190 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甲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对法定代理人乙丙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从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起算,即从甲满 18 周某某之日起起算,在此之前不计算诉讼时效,D 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 AB。

7.下列哪些情形下,甲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多选)

A.甲公司董事乙***签订保证合同,乙擅自在合同上加***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丁的印章

B.甲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甲公司未盖公章,***已付款,且该款用***项目建设

C.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乙委托员工丙与丁签订合同,借用丁的存款单办理质押贷款用于经营

D.甲公司与乙约定,乙***交纳保证金,甲公司为乙贷款购买设备提供担保。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以个人名义收取该保证金并转***出纳员入账

正确答案:ABCD

解析:

A选项:《民法典》第 172 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董事乙系代理人,擅自签订保证合同系无权代理。但是,其在合同上加***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丁的印章将会使第三***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即构成表见代理,直接由被代理***承担民事责任。A 正确。

B选项:《民法典》第 490 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据此规定,虽然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中断

C.法院可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D.***同意履行债务,其不能再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正确答案:A

解析:

AD选项:法务小王擅***名义签署承诺函的行为属于狭义无权代理,***追认的,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即便小王签署了同意履行付款义务的承诺函,***也不发生效力,小王的承诺不构***同意履行债务的承诺,甲公司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A正确,D 错误。

B选项:《民法典》第 195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某某,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 )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 )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 )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 )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诉讼时效中断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的,甲公司的债务已经过诉讼时效期间,即***起诉也不构成时效中断,B 错误。

C选项:依据《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3 条:“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由此可知,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C 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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