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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和评审
相关工作要求
一、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信息收集与系统报告要求:
监测乡镇社区发生儿童死亡时,需在7日内完成儿童死亡信息的调查,并在信息系统中填写完整的死亡报告卡。
各级地区每日登录“妇幼系统”查看儿童死亡信息是否为省级监测点发生的死亡儿童,如果不是,需在3日内对其儿童进行转出。如果是,需在3日内对死亡信息进行确认,并根据死卡信息判断是否进行儿童死亡评审。各级应按照质控要求,进行相应频次质控工作(省级每年1次;市(州)级每年2次;县(区)级每季度1次),质控后3日内,将现场质控表录入到信息系统中。
数据报表:,每季度纸版报表和系统统计报表同时逐级上报。每季度结束后下个季度第一个月的25日进行第一次更新(如三季度报表,即1-9月报表,10月25日进行第一次更新),生成季度报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及时核对系统报表与纸质报表是否一致,对数据不一致的及时查明原因,及时进行补录等操作,并将纸质报表上报给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
每季度结束后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后,5日内完成信息系统中相关评审材料的审核,同时按照相应频次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工作(省级每年2次;市(州)级每年2次;县(区)级每季度1次),评审结束后3日内将每例儿童死亡评审记录表、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总结报告录入信息系统中。
14个国家监测县(市、区)、市(州)、省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相应频次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省级每年2次;市(州)级每年2次;县(区)级每季度1次),评审结束后3日内将每例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报告、每例新生儿死亡影响因素分析表、新生儿死亡评审总结报告录入国家监测信息系统和全省妇幼妇幼系统中。
三、总体要求
妇幼信息系统——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和评审工作 于2021年10月1日开始,正式使用信息系统开展工作。
各季度统计报表执行纸质报表和信息系统统计报表同时上报,两种报表必须数据真实准确,报表数据一致。
儿童死亡报告卡原始材料,需要医疗机构、乡镇社区XX县级分别留存。省级和市州级通过系统查看死亡报告卡填写情况,必要时可留存纸板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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