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职工疗休养的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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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职工疗休养的事项说明

一、今年我局疗休养分省外特定地区、省内市外及市内三块区域,其中省外及省内市外各限额48人,其余人员全部安排市内。2018年和2019年已赴省外疗休养及工作时间不满5周年的人员原则上不安排省外路线,其他欲赴省外疗休养干部职工根据报名人员身份证上年龄由高至低选取48人;同样,欲赴省内市外疗休养干部职工亦根据报名人员身份证上年龄由高至低选取48人。(疗休养人员资格名单请见附件,报名省外的人员可同时勾选省外、省内市外、市内三栏,报名省内市外的人员可同时勾选省内市外、市内两栏,其他人员请勾选市内一栏,如没勾选则视为放弃)

二、费用总额按照实际的疗休养天数报销,以最高600元/人·天标准测算,最多5天,报销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比如,职工实际疗休养天数为3天,则可报销总额上限为1800元(3天*600元/人·天)。

三、文件中职工疗休养目的地中“省内合作城市”为**_*有地区。省外疗休养目的地有: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抬头填写单位名称。不允许将发票抬头为个人姓名的发票纳入疗休养活动报销范围(保险发票除外)。

六、疗休养活动报销时,分批次组织的需附《事前审批表》(需经科长同意后,由分管局长签字盖章),(《事前审批表》见附件)。疗休养人员在疗休养期间应全面落实安全措施,应购买额度不少于100万/人的人身意外险,费用在疗休养费用中列支。(保险购买流程详见附件《温州市职工疗休养保险参保指南》)??

七、由于受2018年财政、地税分设及2020年疫情影响,我局尚有100多人未享受省外疗休养待遇,今年报名人员因年龄而未排上及剩余未报名人员,局工会将尽量安排2022年度全部完成,已安排省外疗休养人员因故未能出行、或临时选择市内疗休养,原则上视同已享受。因所有疗休养名单须经县总工会审批,请各位人员于4月30日前以科室为单位将名单上传至***6@qq.com邮箱,逾期将视为放弃。审批后,省外及省内市外名单上的人员可按审批的区域疗休养,亦可自行选择市内疗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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