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校外教育培训机构2020年春季学期复课联合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_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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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XX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2020年春季学期

复课联合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XX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明确全市校外培训机构2020年春季学期恢复线下培训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XX区校外培训机构复课检查验收,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验收办法

由区教体局牵头,区卫健委、市场监管局、人社局、民政局、公安崇***事处共同参加,成立联合验收组。联合验收组采取台账审核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机构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机构方可有序恢复线下培训。

二、验收审批程序

1、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各机构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恢复线下培训准备工作。重点对机构工作人员的外出情况、接触史等关键信息进行逐人排查,并建档留存备查。

2、4月23日起,各机构分别向登记审批机关递交验收申请。具体安排如下:(1)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的培***职社科负责受理。联系电话:***、***,地址:南***。(2)成人职业技***行政服务科负责受理。联系电话:***;地址:***316室。(3)未领取办学许可证的民办非事业法***社会工作科负责受理。联系电话:***,地址:***9号窗口。(4)无需办理办学许可证的校***综合监管科负责受理。联系电话:***,地址:***603室。(5)托育机构由卫健委家庭发展科负责受理。电话:联系***,地址:***506室。

3、4月26日起,联合验收组根据机构申报情况,统筹安排人员力量分批分组推进实地验收。

三、其他要求

1、联合验收组将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现阶段各类培训机构的巡查检查。凡擅自恢复线下培训的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接受联合验收资格,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响应终止前不得恢复线下培训。

2、各机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配合联合验收组的工作。为了恢复线下培训,刻意隐瞒、弄虚作假的机构,联合验收组将依照相关规定责令整顿,并将有关情况纳入相关单位的诚信记录。

3、各机构要以本次联合验收为契机,加强场所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对于消防安全不达标的机构,联合验收组将实行“一票否决”,相关机构在整改不到位前不得恢复营业。

        XX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

2020年4月16日

附件一

XX区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备案申请表

申请机构(盖章)





机构地址





证或照‘代码

号



办学内容





法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手机号码





申请复课时间

年 月 日

复课人数

人



XX省来(返)人数



隔离

人



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解史某某



隔离

人



发热症状人员



隔离

人



是否做好防控物资准备、场所清洁消毒、员工健康筛查及相关制度的建立





有教学点的填写

(地址)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食堂管理

机构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管理规范,各项制度齐全,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开学前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食品安全、餐具消毒等培训。

达?标?

不达标?

























验收总体结论(是否符合开学条件和整改具体项目):

验收组全体人员签名:

验收日期:2020年 月 日



XX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审核意见(是否同意开学):

签字(盖章)

审 批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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