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教安函〔〕4号——市教委关于印发《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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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教安函〔2021〕4号

市教委关于印发《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行业办中职学校:

为持续深入做好教育系统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巩固治理成果,健全防治长效机制,市教委根据教育部关于防范校园欺凌相关工作要求,结合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实施《XX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的执法检查情况,决定在教育系统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现将《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月28日

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强推动《XX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宣传力度,进一步防范和遏制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现就深入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恶性事件,指导各单位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各单位要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学校要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及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防控化解风险、营造良好氛围,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要对近年来发生过学生欺凌事件的学校,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各区教育局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四)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学校全体教师、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报送市教委。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五)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各单位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要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

(六)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学校,要认真反思,深入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其他学校要引以为鉴,警钟长鸣,防患未然。各单位都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制订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压实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组织实施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摸底(2021年2月底完成)。各单位进行全面部署,认真对照《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XX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审议意见(见附件),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当前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请各单位于2月底前报送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部署情况;执法检查报告中涉及的问题单位,以教育局、高校、中职学校为单位于2月底前报送整改方法和工作举措。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21年5月底完成)。各单位针对摸排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理清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宣传教育、落实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2021年6月底前完成)。市教委对各单位关于执法检查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态度不积极、工作不主动,校园欺凌事件频发的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改,确保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要把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强化协作。各单位要在属地党委政.和府领导下,与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协同配合,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积极构建综合防治体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的重要举措、工作进展,深入总结本地治理情况和典型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曝光。要引导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情引导,防止过度渲染细节,保护受害学生隐私,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四)开展督查,确保落实。各区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要会同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区域和学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指导学校不断改进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联系人及电话:俞建民、高雅,***。

电子邮箱:sjwaqc@tj.gov.cn

附件:1.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XX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2.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XX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附件1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

《XX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

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0年12月1日在XX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_*副主任 李 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XX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作为我国首部规范校园欺凌预防和治理的地方性法规,以法治方式解决校园欺凌问题,有效压实了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责任,对于防止校园欺凌,保护学生身心健康,营造文明和谐育人环境,推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若干规定》深入有效实施,今年8月至11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实施《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执法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执法检查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指示精神,***会党组部署要求,严格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突出检查重点,找准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春华主任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检查前亲自部署,检查中提出明确要求,指出要完善检查方式,提升监督实效。检查组坚持把执法检查过程作为进一步宣传普及法规的过程和进一步推动法规深入实施的过程,研究制定了分组检查方案和检查细则。主要做法和特点:一是开展前期调研,精心确定检查重点。去年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今年上半年分别赴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调研,了解我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的成功经验与存在问题。召开相关领域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座谈会,听取对法规贯彻实施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确定了检查重点,包括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职能部门和学校落实法定职责情况、依法治理情况以及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工作机制等6个方面。二是依据法定职责,从严从细进行检查。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和群团组织按照执法检查方案进行了自查,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市教委、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和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落实法定职责情况汇报。根据学校性质、学生特点选取了能涵盖各种类型学校,又兼顾公办和民办的部分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和大学进行了现场检查,涉及了XX区、XX区、XX区、XX区等11个行政区域。坚持带着问题去、对着问题查,通过法律知识测试、查阅佐证材料、现场提问、座谈听取意见等方式,检查了有关部门落实法定职责情况。通过问卷调查、调阅档案资料、实地察看、与师生座谈等方式,检查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和班主任、辅导员、教师履职情况。检查期间随机组织被检查部门和学校工作人员问卷调查共291人次,召开座谈会22场。三是剖析典型案例,精准分析问题成因。通过对法规实施后发生的涉校案件进行梳理,***案例剖析,并赴有关学校进行检查,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和法规实施中的薄弱环节,增强了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四是创新检查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坚持灵活性和专业性相结合,执法检查组分成两个大组和4个小组,大组对政府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进行检查,小组包括1个高等教育、1个职业教育和2个基础教育组,深入相关类型学校实地检查。每组检查结束后,及时会商检查结果,各小组之间深度交流,一起查找法规实施中的共性问题。委托团市委和市妇联分别对我市68919名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2573名家长进行校园欺凌专项调查,评估法规实施的深度与广度。五是执法检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入校检查不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并严格遵守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二、实施《若干规定》的主要成效

检查组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宣传贯彻《若干规定》,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落实工作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推动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工作,法规实施取得积极成效。

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若干规定》颁布实施后,市人大常委会立即召开了宣传推动会,在全市掀起学习和宣传热潮。按照《若干规定》第5、9、25条规定,新闻媒体、执法司法机关、群团组织等方面落实宣传教育职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微博、微信等交流平台,大力宣传《若干规定》。市教委、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率先在本系统组织学习,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对市教委、市人社局部分人员现场进行法规知识测试的结果可以看出,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基本做到了应知应会。市和区教育、人社部门指导所属学校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校园广播、班队会、家长会等多种渠道进行学习宣传。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利用互联网、云课堂开展普法宣传,并深入学校进行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通过编印宣传手册、组织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并通过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进学校、进社区,对学生和家长开展法治宣传、专题教育以及心理辅导服务。***会向有在校学生的家庭发放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倡议书;XX***张贴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海报,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全市社会各界对校园欺凌性质及危害的认识逐步提高,支持依法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在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广泛共识。

(二)大力推动法规实施,配套制度不断完善

《若干规定》第4、6、7、8条,分别规定了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的职责。***按照法规加强了对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工作的领导,将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工作纳入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学校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市教委制定了《中小学校落实XX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工作细则》,***在全市技工院校建立校园欺凌综合治理管理责任制,明晰各岗位职责,强化监督管理。市公安局与市教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方案》,将校园欺凌列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整治事项。建立了警校协同合作机制,全面落实全市中小学全部安装“一键报警”系统、“防冲撞”设施,一键报警系统全部实现与公安网联网对接。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XX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校园欺凌预警和案件办理流程,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

(三)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校内预防机制初步形成

《若干规定》第11-14、16、18-20条,对学校通过加强教育和管理预防校园欺凌作出了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思想道德、法治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和校风、班风、学风建设以及校园文化建设,为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奠定了工作基础。建立了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工作制度、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处置流程。不断完善监控系统,加强宿舍管理,落实值班、巡查制度。配备心理健康教师或辅导员,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开展入学心理筛查和心理健康教育。强化班主任、辅导员管理职责,把预防工作融入学校管理,深入细致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中小学校认真履行未成年人教育职责,细致入微做好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例如,大港一中一名学生因家庭残缺和被同学歧视导致心理异常,两次自杀未遂,学校老师及时进行心理辅导和特殊帮扶,最终使其实现转变并顺利考入清华大学。**_*学等学校大力弘扬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校园活动,引导学生树立团结向上、互助友爱的文明风尚,为积极预防和主动抵制校园欺凌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加强专项检查与考核,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建设持续深化

在落实《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方面,市教委指导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将预防校园欺凌列入学校思想道德、法治、心理健康、安全等教育的教学计划,同时纳入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和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创建标准。先后4次组织教育系统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专题培训,对全市中小学安全管理干部进行全员轮训,提升教职工安全意识和预防校园欺凌的能力水平。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在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责作用,落实警校协同、家校合作机制,加强对学校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法规实施以来,已随机选取了200余所学校,开展督导检查30余次,对16个区形成了全覆盖,文明和谐育人环境不断优化。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若干规定》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市有关方面和被检查的学校也反映了一些情况,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若干规定》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不强、教育效果没有做到入脑入心

一是宣传教育工作不扎实,针对性不强。《若干规定》的第6条和第12条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宣传教育和专题培训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从检查情况看,各方面虽组织开展了《若干规定》的宣传教育活动,但开展情况不平衡,存在着在相关工作中“带着做、混着做,忙起来就不做”的现象,宣传教育工作“雨过地皮湿”,成效打了折扣。团市委针对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开展的问卷调查显示,有14.6%的学生表示所在学校没有专门进行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教育,27%的学生表示所在学校偶尔开展法治教育、安全教育,4%的学生表示所在学校几乎没有开展过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反映出针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内容不全面不系统,工作不扎实不深入。同时,对教职工、学生、家长等不同受众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和宣传教育也不充分。多数学校开展培训和宣传教育是直接宣读《若干规定》全文,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对《若干规定》中校园欺凌的定义和具体表现、学校及教职工的法定职责、对学生的相关要求等讲的不深不透,也没有专门的培训资料,只有个别学校是由班主任、辅导员从网上找案例进行自行解读。被检查的中小学校的班主任们普遍反映,希望全市统一编制适合青少年需要的教学素材,配合生动形象的案例和小视频,增强针对性和吸引力。

二是宣传教育没有入脑入心,责任主体对法规条款理解不透彻。检查中发现,大多数学校师生和家长知晓《若干规定》,但对校园欺凌的定义和具体表现认识不足,部分一线教育工作者对如何判断哪些行为是校园欺凌存在畏难情绪。从检查组在学校开展座谈情况看,参加座谈的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等对《若干规定》的理解和认识距离应知尽知的程度还有差距。检查组在学校开展的问卷调查显示,能对校园欺凌的定义和具体表现准确回答的师生人数占比不高,高校占比不足三分之一,中等职业学校占比不足40%,个别学校甚至不足10%。同时,市妇联针对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家长开展的问卷调查显示,对于是否了解《若干规定》,有18.2%的人表示很了解,66.3%的人表示知道,但不清楚具体内容,15.4%的人表示不知道这部法规。这说明,超过80%的家长对校园欺凌的概念认知不够清晰,对家长进行的宣传教育成效不明显。

检查组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对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宣传教育重视程度不够。例如,市教委在2019和2020年度制定“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与普法责任清单时,都没有把《若干规定》纳入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范围之内。二是部分学校和教师对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宣传教育存在模糊认识。检查中了解到,部分学校和教师把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宣传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或安全教育等同,认为在开展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提一提就行,不用开展专项宣传教育。部分学校和教师存在顾虑,认为校园欺凌是负面问题,青少年学生的鉴别力不强但模仿能力强,学校宣传教育的太细、案例讲的太多,反而担心学生去进行模仿,这些模糊认识影响了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二)学校日常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工作制度不规范、执行不到位

一是部分学校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工作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学校是预防校园欺凌的责任主体,《若干规定》用第三章整章和第五章部分条款对学校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合计16条,占了《若干规定》(总43条)的三分之一还多。从检查情况看,学校日常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工作制度还存在短板、弱项。例如,按照《若干规定》第14条要求,学校应当制定预防校园欺凌的具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制

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机制。学校要加强师德师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重视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文明素养。家长要加强对学生的正面教育引导,积极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行为。群团组织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通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帮扶联系机制,对学生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宣传、心理辅导和特殊帮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治体系,依法做好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工作。

三、配齐配强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和辅导员

学校要严格按照标准和有关规定,配齐配强心理健康教师和辅导员,更好地发挥心理健康教师、辅导员等在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规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辅导,早期发现、科学干预,把苗头性、倾向性的校园欺凌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校园欺凌严重问题发生。

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处理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扎实改进工作。要强化法治意识,落实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大《若干规定》宣传和贯彻实施力度,推动我市文明校园、安全校园建设,营造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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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1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机制
  2. 幼儿园欺凌信息搜集报告机制
  3. 学校预防和打击校园欺凌事件工作方案
  4. 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工作职责
  5.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6. 小学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
  7.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方案
  8. 小学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制度措施
  9. 学校预防校园欺凌制度
  10. ***卫生院涉医惠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11. 年度中学团委第一学期工作计划
  12. 小学四年级“拒绝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主题班会方案
  13. 校园欺凌防治活动总结
  14. 预防校园欺凌制度
  15. 中学延迟开学期间学生线上学习工作方案(2020.2.11)
  16. 小学语文学科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17.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18. 50中学学生近视眼防控三年行动计划
  19. 反对校园欺凌和暴力倡议书
  20. 中学防欺凌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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