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县一体化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的通知(连某某发【】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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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公室文件 连某某发„2018 134 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市县一体化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XX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县一体化管理工作方案》 《*_**法》《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 用信息管理运用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已经市十四届政府第 27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_**公室 2018 年 9 月 20 日 —1— XX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县 一体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务办《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县 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苏政务办发„2017  41 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某某„2016 83 号)精神, 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管理,特别是各县 (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按照省、市决策部署,***的决定性作用和更 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整合共享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创新体制机 制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加快构筑我市统一的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体系和运行机制,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 化、透明化。 二、工作任务 结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多年改革探索实践成果,进一步调整 和深度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与平台体系,构建和完善以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主体,县区分中心为基础,覆盖全市、上下 联动、功能完备、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 —2—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化系统,建立终端覆盖市、县(区)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系 统、电子交易系统和监管系统,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全程电子化 和信息共享。 (一)构建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管理体制 统一机构名称。市XX区、县级政府不再单设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 县区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各县区还未合并的各类招标采 购等交易中心一***在县区分中 心。各***XX县(区)分中心牌子。 市、县(区)政府采购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可保留牌子,其职责 ******行使。 统一隶属关系。各县、***,应当隶属于各 县(区)政务办(行政审批局)领导。各分中心接受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的业务指导、检查,并配合开展相关重点检查和专项检 查。******的组成 部分,***统一管理。 统一职能定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应当履行下 列基本职责: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政.和策,为 公共资源交易某某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 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招投 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医药采购、国有产权、排污权 —3— 出(转)让等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做好信息技术 平台建设和管理,收集、存贮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 公共资源交易某某提供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查验 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和参与交易某某各方主体资格,建立公共 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公共资源 交易信用评价体系;维护和使用评标专家库,参与评标专家选定、 培训、考核工作;对各类交易保证金实行统一管理,收集、整理、 保存交易资料;承办本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合理界定内部职能,统一设置综合受 理、业务办理和行政管理等相应科室。 市、县(区)级政务办(审批局)应当按照《省政府关于加 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某某„2013 31 号),根 据政务服务机构设置,配备与职能相适应的人员编制,使机构设 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匹配。设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职能处 (科)室,承担牵头组织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编制公共资源 交易某某,管理综合专家库,拟定交易规则等职能,对公共资源 交易某某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协调法律法规尚未明确监管部门的 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的监管。 县(区)级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 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 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 34 号)和省人民政府令第 120 号规定的职责分工,加强对所属行业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4— 各县(区)指定机构对所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行集中监管 的,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但不得与 各分中心存在隶属关系。 统一职责范围。市区范围内(不含XX区)投资立项或管辖 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某某,***进行。 XX县、XX县、***四县(区)投资立项或管辖范 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某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资金来源有关要 求,***或项目所在县(区)分中心进行。 各县(区)应当将辖区内XX区、开发区、乡镇分散设立的招 标中心,并入各分中心统一管理,并纳入同级招投标监管机构的 监管范围。 (二)构架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信息平台 推进“互联网+”建设。市政务办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根据 《XX省“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实施方案(2017—2018 年)》 (苏政办发„2017 82 号)和《XX市“互联网+”公共资源交 易实施方案(2017—2018 年)》(连某某发„2017 152 号)等 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各自分工积极做好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积极参与省统一组织的公共服务平台开发 及本市域的管理和维护。各分中心要积极配合,做好各类数据的 实时同步推送,全力推进系统平台建设和改造工作,加快系统平 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共享服务平台。按照监管系统和业务系统分设的要求,市各 —5— 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优化建立本行业统一的行政监管系统,与电子 交易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等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并开放给 各县(区)使用,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某某的动态监督和预警。 各级原有的公共服务平台要逐步并轨。 推动全流程电子化。市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全流程电子化 的要求,对现有的交易系统升级改造。鼓励电子交易系统市场化 竞争,支持市场主体建立的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技术规范接入市级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三)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制度规则 规范交易体系。***、法制办和相关行政 主管部门,全面清理市县两级已出台的公共资源交易规定,坚决 纠正通过规范性文件违法设置审批事项、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审 批、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以及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内容。 规范交易某某。市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相关行政 主管部门编制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某某,明确市域范围进场交易的 内容和范围,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进必进”。确定为进场交 易某某内的项目,全过程在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禁止场外交易。 规范服务流程。***根据国家和 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制度,制定市域范围内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 规则、平台服务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及文件范本。各分中心应当 ***各类交易流程和办法,分别制定工程建 —6— 设项目、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项目的受理要件和交易流程,梳 理窗口受理事项清单,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批准后执行。 规范交易行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本级平台软硬件建 设,加大对各分中心的业务指导力度,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 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关制度规则提供优 质服务。县级平台除自行确定的进场交易项目外,原则上不单独 制定制度规范。 (四)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运行机制 统一信息发布。根据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市 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依法公开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的交易公告、 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 统一 CA 认证。推进 CA 互认、加密锁和电子签章整合、远 程异地评标协调等应用系统建设,统一相关使用规则,实现电子 认证数字证书的兼容互认。积极推进网上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 创造条件扩大远程异地评标比例,提高效率,减低企业投标成本。 统一信用管理。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根据公共资 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和从 业人员信用信息库,并将本地相关信用记录按照统一的数据采集 标准,纳入国家和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 息交换共享,形成以信用约束为核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守信激 励、失信惩戒的运行机制。 统一服务标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作应当按照简政放 —7— 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方向,公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流 程、工作规范和监督渠道,建设标准化服务场所,全面梳理涉及 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服务事项,完善服务功能, 精简工作环节,压缩工作时限,降低交易成本,推动市县(区)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化,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统一数据管理。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等应用模块的 开发,尽快完成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库建设。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加强对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的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和 综合利用,为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统一专家抽取。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根据《江苏 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苏政办发 „2017 38 号)等相关规定,统一使用省综合专家库,解决市县 (区)平台专家数量不足、专业类别结构不合理、不能满足评标 需要的问题。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专门成立领导小组,牵 头负责市县一体化建设具体推进工作。各县(区)政务办(行政 审批局)、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市县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提前谋划、精心准备,稳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抓好工作落实。市、县(区)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 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和编制的调配、资产划分、经费保障等一 体化建设工作;市、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相 —8— 关工作。市、县(区)之间加强沟通交流,协调解决好公共资源 ***遇到的问题,形成以上率下、上 下联动、相互配合的良好局面。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要做到“五个确保”,即: 确保组织架构和岗位人员落实到位,确保统一受理各类交易项目, 确保新老项目进场交易顺利流转,确保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类交易 系统正常运行,确保交易监管与服务有效衔接。市政府将组织对 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县一体化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对推 进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9— XX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工作,加强对 公共资源交易某某的监督管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公共 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市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建设、政 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某某中存在的违法 违规及其他不公正行为的投诉及调查处理。 第三条 受理和处理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工作,坚持依法 受理、归口办理、分工合作、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处理 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推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公管某某) 负责对各类投诉及调查处理的协调和督促工作,组织公共资源交 易某某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和通讯 地址,建立台账和分析通报等工作机制。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行业、各县(区) 监管机构的主体职责,规范投诉及查处行为。各行政监督管理部 —10— 门,应当明确本部门负责投诉受理工作监管机构,按照有诉必查、 有诉必应、依规受理、及时反馈、限时答复和做全规定动作的要 求,制定所主管公共资源交易某某的投诉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程 序,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第四条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保护投诉、举报者合法 权益。 第五条 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虚假、 恶意投诉,阻碍公共资源交易正常活动。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信、财政、建设、交通、XX、 水利、国土、卫生等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 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 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 34 号)和《XX省国有资 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 120 号)规定的职责分工,受理投诉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一)经信部门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项目机电设备以及其他 由经信部门行使行政监督权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并依法 作出处理决定。 (二)财政部门负责受理对政府采购工程、货物、服务采购 活动的投诉,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11— (三)住房部门负责受理企业开发建设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 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负责其他由住房部门行使行政监督权的 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四)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受理市政、各类房屋建筑及与其相 关的设备、服务招标投标项目和其他由城乡建设部门行使行政监 督权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受理公路工程、航道工程(内河)、 XX工程(内河)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其他由交通运输部门行使 行政监督权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六)水利部门负责受理防洪、灌溉排涝、水土保持、水利 枢纽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由水利部门行使行政监督 权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七)XX部门负责受理XX、航道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其 他由XX部门行使行政监督权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并依 法作出处理决定。 (八)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受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整 治、矿业权出让转让以及其他由国土资源部门行使行政监督权的 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九)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受理医疗器械、仪器设备、药品(医 用耗材)采购以及由卫生计生部门行使行政监督权的项目招标投 标活动的投诉,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十)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受理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招标投标活 —12— 动的投诉,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十一)商务部门负责受理进口机电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 的投诉,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十二)农业部门负责受理农业工程等和农业有关的项目招 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十三)林业部门负责受理林业工程等和林业有关的项目招 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十四)其他公共资源交易某某的投诉,由相应行政监督管 理部门受理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相关职责分工随政府机构改革 视情做相应调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 负责交易过程的现场见证及资料收集、整理、保存,为投诉调查 提供相关资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交易活 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 投诉受理 第七条 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共资 源交易某某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在法定期限内向有关行政 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第八条 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当 在 3 个工作日内开展审查,视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属于本部门负责,且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按程序 —13— 做出受理决定,并送达受理通知书; (二)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书面告知其有管辖权的部 门; (三)对投诉内容不清晰、无法确定被投诉人的,同一事项 因同一理由已受理过或者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程序以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受理的,应将不受 理的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 (四)对法律尚未明确监管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的投 诉,***协调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章 投诉处理 第九条 对公共资源交易某某投诉问题的调查取证,应当由 2 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 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情况,不得拒绝、隐匿或者伪报。 第十条 负责受理投诉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 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 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需要 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第十一条 投诉处理决定作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 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投诉受理部门视以下情况,决 定是否准予撤回: —14— (一)已经查实有明显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不准撤回,并 继续调查直至作出处理决定; (二)撤回投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当 事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准予撤回,投诉处理过程终止。投诉人不 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提出投诉。 第十二条 调查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投诉问题后,应当形成调 查报告,并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告知投诉人。 (一)对存在违法违规事实的,视不同情况,依法分别作出 责令改正、暂停交易某某、重新开始公共资源交易某某、承担赔 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等处理决定; (二)对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和参与公共资源交 易某某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按照 人员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行政责任,或给予党政纪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投诉人对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 或者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做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四条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 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并给予 警告;多次恶意投诉的,由有关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行业监督 管理规定予以相应惩处。 第十五条 投诉处理工作人员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徇私舞弊、 —15— 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对投诉人打击报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投诉处理结束,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投 诉处理材料及时归档,建立投诉处理档案,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 查。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结果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公布的,应及时公 布。 第十七条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不按法定职责和本办法规定 依法处理投诉,或相互推诿,严重影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依照《*_**法(试行)》(连发„2016 44 号)问责追责。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XX市招标投标投诉处理 程序管理规定(试行)》(连招管某某„2013 6 号)不再执行。 —16— XX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管理 运用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 联合惩戒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家发改委等 24 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市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监督 管理信息的记录、交互和公告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 节严重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纪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 有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和单位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的失信企业、失信相关人“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及 时更新相关信息。对于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 单”中移除的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应及时停止实施惩戒措施。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和单位应密切协作,积极落实本办法, 制定失信信息的采集、使用、撤销、管理、监督等相关实施细则 和操作流程,指导本系统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第三十条 ***员会办公室会同 有关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XX警备区,市各人民团体,驻连部、省属单位。 *_**公室 2018 年 9 月 20 日印发 —30— [文章尾部最后5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1. ***公室 关于印发《XX县确保贫困家庭孩子不失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2.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
  3. 关于报送明年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的通知(1)(1)(1)(1)
  4. 《诚信廉政承诺书》
  5. 关于做好政民互动栏目答复工作的通知
  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制度
  7. 附件5:大学暑期社会实践记录表(个人)
  8. 关于进一步做好支部党建工作的发言
  9.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廉政承诺书
  10. 常政办发〔2018〕170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某某2019-2020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
  11. 附件1: 以境内债券为抵押品的外币回购交易业务指南
  12.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3. 在市政府办干部大会上的讲话
  14. 医院教学科研病房 综合楼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15. 移动互联创业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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