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干旱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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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干旱灾害

1.概述

干旱是指水分的收与支或供与求不平衡而形成的水分短缺现象。我国地处东亚,季风气候明显,逐年之间季风的不稳定性造成了我国干旱的频繁发生,使干旱成为对我国农业生产影响最严重的气象灾害。据不完全统计,从公元前206年到1949年的2155年间,我国发生过较大的旱灾有1056次,平均每两年就发生一次大旱。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十分重视抗旱工作,修建了大量的蓄水、灌溉工程,使干旱发生得到了某种程度上的控制。但由于经济的迅速发展、人口增长等的原因,致使干旱仍不时发生,并有进一步加重的趋势。据1949-1999年的统计(表1),平均每年受旱面积约2159.3万某某,约占各种气象灾害面积的60%,因旱灾每年损失粮食100亿公斤。其中,1959-1961年三年连旱,受旱面积达10980万某某,减产粮食611.5亿公斤。

表1 1949-1999年中国干旱灾害损失统计表

年份

农田受灾面积(万某某)

农田成灾面积(万某某)

年份

农田受灾面积(万某某)

农田成灾面积(万某某)

年份

农田受灾面积(万某某)

农田成灾面积(万某某)



1949

263.9

132.7

1966

2001.5

810.6

1983

1608.9

758.6



1950

239.8

58.9

1967

676.4

306.5

1984

1581.9

701.5



1951

782.9

229.9

1968

1329.4

792.9

1985

2298.9

1006.3



1952

423.6

256.5

1969

762.4

 344.2

1986

3104.2

1476.5



1953

861.6

134.1

1970

572.3

193.1

1987

2492.0

1303.3



1954

298.8

56.0

1971

2504.9

531.9

1988

3290.4

1530.3



1955

1343.3

402.4

1972

3069.9

1360.5

1989

2935.8

1526.2



1956

312.7

205.1

1973

2720.2

392.8

1990

1817.5

780.5



1957

1720.5

740.0

1974

2555.3

229.6

1991

2491.4

1055.9



1958

2236.1

503.1

1975

2483.2

531.8

1992

3298.0

1704.9



1959

3380.7

1117.3

1976

2749.2

784.9

1993

2109.8

866.1



1960

3812.5

1617.7

1977

2985.2

700.5

1994

3042.5

1704.0



1961

3784.7

1865.4

1978

4016.9

1796.9

1995

2345.5

1040.1



1962

2080.8

869.1

1979

2464.6

931.6

1996

2015.1

624.7



1963

1686.5

902.1

1980

2611.1

1248.5

1997

3351.4

2001.0



1964

421.9

142.3

1981

2569.3

1213.4

1998

1423.6

506.0



1965

1363.1

810.7

1982

2069.7

997.2

1999

3016

1661















平均

2159.3

874.3





既然干旱是指水量不能满足正常需求,从而对城乡生活和工农(牧)业生产产生不利的现象,因而决定了一个地区是否干旱就是非常复杂的事情,它与许多因素有关,如降水、蒸发、气温、土壤底墒、灌溉条件、种植结构、作物生育期的抗旱能力以及工业和城乡用水等等。因而就产生了因学科不同或应用领域的不同所定义的各类干旱。

气象干旱:是由降水和蒸发的收支不平衡造成的异常水分短缺现象。由于降水是主要的收入项,因此通常以降水的短缺程度作为干旱指标。如连续无雨日数、降水量低于某一数值的日数、降水量的异常偏少以及各种天气参数的组合等。

水文干旱:是由降水和地表水或地下水收支不平衡造成的异常水分短缺现象。由于地表径流是大气降水与下垫面调蓄的结果,所以通常利用某段时间内径流量、河流平均日流量、水位等小于一定数值作为干旱指标或采用地表径流与其它因子组合成多因子指标,如水文干湿指数、作物水分供需指数、最大供需比指数、水资源总量短缺指数等来分析干旱。

农业干旱:是由外界环境因素造成作物体内水分失去平衡,发生水分亏缺,影响作物正常生长发育,进而导致减产或失收的现象。它涉及到土壤、作物、大气和人类对资源利用等多方面因素,所以是各类干旱中最复杂的一种。它不仅是一种物理过程,而且也与生物过程和社会经济有关。如按其成因的不同还可将农业干旱分为:

(1)土壤干旱─由于土壤含水量少,土壤颗粒对水分的吸力大,植物的根系难从土壤中吸收到足够的水分去补偿蒸腾的消耗,植株体内的水分收支失去平衡从而影响生理活动的正常进行,以致发生危害。

(2)生理干旱─由于土壤环境条件不良,使根系的生理机能活动受阻,吸水困难,导致植物体内水分失去平衡而发生危害。

(3)大气干旱─由于太阳辐射强,温度高,空气湿度小,有时还伴有一定的风力,使大气蒸发力强而导致作物蒸腾消耗的水分很多,即使土壤含水量并不很少,但根系吸收的水分不足以补偿蒸腾的支出,致使植物体内的水分状况恶化而造成危害。

在实际工作中,通常采用能反映农业生产中水分供需矛盾程度的某些物理量来作干旱指标。一是采用能反映当地农业水分供应状况的物理量如降水量、水分供求差、帕默尔指数等来评估干旱程度;二是从土壤——植物——大气系统出发,反映作物生长与水分利用关系的物理量如相对蒸散、水分亏缺量、作物水分应力指数等来判断水分亏缺的程度;三是利用土壤水分,如以重量(体积)百分比、土壤有效水分贮存量、土壤相对湿度等表示干旱指标。

社会经济干旱:是指自然系统与人类社会经济系统中水资源供需不平衡造成的异常水分短缺现象。社会对水的需要通常分为工业需水量、农业需水量和生活与服务行业需水量。如果需大于供,则就会发生社会经济干旱。

尽管存在上述不同的干旱定义,但上述四类干旱中,气象干旱则是最普遍和最基本的,尽管它的直接影响和造成的灾害常常通过农业和水文及社会经济干旱反映出来。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大气降水是水资源的主要来源,它直接影响着地表径流、地下水、土壤水分的短缺程度及作物、人类社会等对水分需求的满足程度。因此下面涉及到的有关干旱发生及变化规律等都是用气象干旱指标来进行讨论的。

2.干旱的区域分布特征

采用降水量距平百分率作为指标讨论对农业有意义的生长季的干旱,并利用我国300多个气象台站的降水资料,按一定的标准(表2)统计了1951-1990年干旱发生

情况。图1给出的是这40年中总干旱发生频次的分布。从图中可以看出,40年中我国大部地区出现的干旱次数有10-30次,其中黄河中下游、海河流域、XX地区及广东东部和福建南部沿海有35-40次,几乎平均每年有一次不同程度的干旱出现。

表2 干旱标准(月降水量距平百分率)

旱 期

一般干旱

重旱(大旱)



连续三个月以上

—25~—50%

 —50%以上



连续二个月

—50%~—80%

—80%以上



一个月

-80%以上





从图上还可以看出,我国大致有4个明显的干旱中心:华北平原至黄土高原一带;南岭至XX一带;东北西部;云南中北部和川南一带。如果将位于西北,以某地、**_*的长年少雨干旱的地区考虑进去,我国共有五大多旱中心。



图1 全国干旱频次图

3.干旱的季节分布特征

干旱发生不仅在地区上有差异,在发生的季节上也不尽相同。

东北干旱区:以春旱为主,夏某某次之,个别年份春连夏某某,影响最为严重。

黄淮海流域干旱区:这是我国发生干旱面积最大、频次最高的地区。从3-10月的农作物生长期内均有可能发生,其中春旱频次最高,有“十年九春旱”之说。如1951-1980年的30年内就有26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春旱。大多数春旱年之前的冬季即少雨(雪),甚至自秋季就少雨,如1999年。有的春旱可持续到6、7月份,出现春夏连旱,对农业生产影响最为严重,如1962年、1972年、1997年等。个别年份,如1965年甚至春夏秋三季某某,对农业生产影响更为严重。夏某某的频次低于春旱,但多与春旱或秋旱相连,如1957年、1974年等,对农业生产影响也比较大。

长江中下游干旱区:这是我国东部干旱频次相对较低的一个地区,干旱次数不仅低于北部的黄淮海流域,甚至也低于其南部的华南及西南地区。这里春旱频次不高,夏某某则比较经常出现。1951-1980年30年中有25年出现过不同程度的夏某某。夏某某一般都是梅雨结束后受副高控制,出现连晴高温天气的结果。所以通常又称“伏旱”。单纯的伏旱一般影响不很严重,只有旱情持续到9、10月或11月,即出现夏秋连旱时危害才比较重。如1959年干旱从7月持续到9月。这里单纯出现的秋旱范围较小,影响也比较轻。

华XX西南干旱区:这两个地区一年四季都有农作物生长,干旱频次也比较高。但与前三个区不同的是以冬春两季干旱为主,特别是冬春连旱影响比较大。其中,华南地区夏秋多台风降水,因此,干旱多出现在秋末、冬季到初春期间,如1954年9月至1955年4月,1998年11月至1999年4月华南部分地区发生了持续秋冬春三季某某,对工农业及生活用水等影响很大。西南地区冬春发生连旱时亦可持续4-5个月,有时也发生秋、冬、春三季的连旱。如1959年11月至1960年5月持续了7个月。

4.干旱的阶段性

由于降水的周期波动,也引起干旱发生的阶段性变化。根据1949-1999年资料绘制的全国干旱受灾面积变化图(图2),可看出,近50年来,我国受旱面积存在明显三个低值期,即1949-1957年、1963-1970年、1982-1984年,每年受旱面积一般在2000万某某以下。还有三个高值期,即1958-1962年、1971-1981年、1985-1999年,每年受旱面积一般在2000万某某以上。近50年来的几个严重干旱年都发生在

图2 1949-1999年中国干旱灾害统计直方图

这三个高值阶段,如1959年、1960年、1961年、1972年、1978年、1988年、1997年等,这几个严重干旱年的受旱面积均在3000万某某以上。

从近50年来全国数百个气象台站年降水量的平均值变化曲线(图3)也能看出这种受旱面积所表现的阶段性变化,即1951-1957年、1983-1984年、1990-1999年等为相对多雨阶段;1958-1962年、1971-1981年、1986-1989年为相对少雨阶段。为什么1990-1999年为相对的水期,而受旱面积也表现为相对的高潮期?这除了在这一阶段经济的飞速发展,工农业用水量的急剧增加,加之年内降水量在地区上及季节上的分配不均外,还可能与这一阶段开垦农地面积及水资源污染等增加,抗灾能力弱,易受干旱影响等有关。



图3 1951-1998年中国年平均降水量变化曲线图

5.重旱、特大旱标准

重旱或特大旱的旱期必须连续2个月或2个月以上,其降水量距平百分率的标准为:

干旱等级

干旱持续时间

重旱

特大旱



 ≥5月

-25%~-50%

≤ -50%



3-4月

-50%~-80%

≤ -80%



2月

 ≤-80%







1950年以来我国重大干旱(重旱、特大旱)灾害事件

时间

受旱

地区

干旱程度

降水距平百分率(%)

受灾面积(千公顷)



灾情描述



1950年6-8月

关中、陕北、豫北、晋南

重旱

-50~-70%







1950年6-9月

黑XX西部

重旱

-50~-70%







1953年3-5月

淮河流域、鄂北

重旱

-50~-80%







1954年9月至1955年4月

华南

重旱

-45~-70%







1954年11月至1955年5月

云南、川西南

重旱

-40~-70%







1955年3-6月

黄淮流域大部、川中、川东北

大部重旱

-35~-85%







1955年3-8月

晋北、陕北、内蒙古伊克昭盟

重旱

-35~-60%







1955年8-11月

长江下游

重旱

-55~-75%







1955年9-11月

淮河上游、长江中游、福建、粤东

重旱

-45~-85%







1956年9-11月

黄河流域大部、川东、鄂大部

重旱

-55~-85%







1957年5-10月

宁夏、内蒙古巴盟东部、乌盟北部

重旱

-40~-75%







1957年8-10月

湖北、陕西大部、陇东、黄河中下游、淮河流域

重旱

-50~-85%







1958年1-5月

云南西部

重旱

-40~-80%







1959年7-9月

渭河、黄河下游以南至南岭

大部特大旱

-30~-80%



仅湖北有71个县市受灾、成灾面积1734千公顷,其中基本无收1050千公顷



1959年10月至1960年2月

华南大部

重旱

-40~-90%







1959年10月至1960年4月

粤西、粤中、XX

重旱

-50~-70%







1959年11月至1960年5月

云南、川南、XX

重旱

-45~-80%







1960年3-5月

辽西、冀东北、内蒙古东南部

重旱

-50~-70%







1961年4-8月

豫南、鄂北

重旱

-40~-65%







1961年6月中旬至8月

黔北、川东南、长江中下游部分地区

重旱

-45~-85%



7月份鄂、湘、赣、皖、浙、沪、苏、川、黔等9省市受旱面积6200千公顷,其中水田约3333千公顷



1962年1-3月

广西、粤东北、湘南、赣南

重旱

-50~-80%



总雨量仅10-140毫米,比常年同期少5-8成



1962年1-4月

广东沿海、XX

重旱

-40~-80%







1962年3-5月

滇西、川西南、川北、XX、黄淮之间

部分重旱

-35~-80%







1962年3-6月

内蒙古中部、陕北、晋北、冀某某、京、津

特大旱

-65~-90%



大部地区小麦遭受“卡脖旱”,影响产量;陕北耕作层土壤湿度小于10%,作物缺苗严重;内蒙古牧业生产受较大影响,秋季打草量明显减少,仅锡盟白旗打草量比上年减少2.65亿吨



1962年3月至7月上旬

黄河流域大部

特大旱

-50~-90%



山西6月中旬全省受旱面积1433千公顷,其中棉田106.6千公顷,大秋作物800千公顷



1962年8-10月

华北北部、东北平原西部

重旱

-50~-80%







1963年1-5月

华南、云南、XX、川南

特大旱

-40~-85%



总雨量仅100-300毫米,比常年少5-8成,早稻受到严重影响,粤、桂、闽、滇等省区受旱面积共约2933千公顷,其中华南早稻因旱插不下秧的373.3千公顷



1963年6-10月

湖南、赣西

特大旱

-45~-60%



湖南因旱晚稻比上年少栽44千公顷



1963年7-10月

江西大部、粤北

重旱

-35~-75%



江西有200千公顷晚稻受旱严重,减产40%左右,只有133千公顷受旱特重,基本无收。XX省XX、XX等地区有133千公顷晚稻受旱



1963年8-10月

福建、粤东

重旱

-30~-70%



福建晚稻比上年少栽21千公顷



1963年9-11月

冀、鲁、京、津

重旱

-50~-85%







1964年2-4月

闽南、广东沿海

重旱

-55~-80%







1964年7-9月

长江中下游

重旱

-50~-85%



总雨量100-200毫米,比常年偏少5-8成,影响晚稻生长。7月中旬初,湖南、湖北、江西、浙江水稻受旱共1119.3千公顷



1964年11月至1965年1月

华南

重旱

-50~-85%







1965年3-6月

东北大部、冀东北、内蒙古东部

重旱

-50~-80%







1965年3-7月

辽宁

重旱

-35~-80%







1965年5-10月

黄河流域大部、海河流域

特大旱

-50~-75%



总雨量100-250毫米,内蒙古西部、宁夏XX仅供45-75毫米,均比常年少5-7成;不少河流干涸,土壤墒情差,一般在10%以下,内蒙古牧区有一半牲口饮水困难。仅XX、山西、河南、内蒙古四省区8月份受旱农田就超过7913千公顷



1966年1-4月

云南、XX、川中、川南

重旱

-40~-85%



总雨量20-70毫米,比常年少5-8成,小春作物生长受到较大影响,有的干枯死亡



1966年3-8月

黄河上游沿岸

特大旱

-50~-60%



甘肃春夏连旱,全省受旱面积1966.6千公顷,旱情最重的中部地区XX等10个县受灾面积310千公顷,成灾249千公顷,夏粮减产3-4成



1966年4-10月

淮河流域

特大旱

-45~-70%



总雨量200-450毫米,为解放以来罕见,使中稻、晚秋作物受害较大,安徽6月底受旱面积有800千公顷



1966年7月中旬至9月

贵州、桂北、长江中游

重旱

-50~-90%



贵州7月中旬至9月底大部未下透雨,降雨量偏少6-7成,对水稻抽穗扬花影响很大



1966年7月中旬至10月

长江下游

重旱

-50~-80%



对中稻、棉花影响大



1966年8-10月

山东、豫中、豫北、冀南、苏北、皖北

重旱

-45~-80%



XX省有51个县市发生秋旱,受旱面积达2058千公顷



1966年8-12月

广东大部

重旱

-65~-85%



8-10月总雨量100-300毫米,少4-6成,XX仅69毫米,少8成,为近50年少见。XX自7月16日至下年3月30日连续无透雨期长达258天,严重干旱使作物受灾面积达1145千公顷,因旱失收水稻39千公顷、旱作物近60千公顷



1966年9-12月

桂南、粤西

重旱

-50~-65%







1967年1-3月

粤东沿海

重旱

-50~-90%



干旱使广东三化螟猖獗,发生面积占早稻面积40%,损失稻谷25-30万吨



1967年6-10月

华东地区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广西晚稻受旱面积100千公顷,干裂5.3千公顷。广东受旱面积140千公顷



1998年秋季

北方冬麦区

重旱

-50~-90%

10209

河南受旱面积3782千公顷,严重地块小麦出苗率不足70%。山东受旱面积793.3千公顷,其中重旱100千公顷。山西XX地区玉米等作物受旱333.3千公顷,成灾253.3千公顷,绝收61.3千公顷。安徽受旱面积2000千公顷。XX受旱面积1200千公顷



1999年6-9月

北方

特大旱

-20~-70%

12000

旱区主要位于华北、黄淮、西北东部及东北部分地区,**_*农作物受灾面积254千公顷,绝收134.6千公顷,因灾减产粮食7.5亿公斤。XX省以辽西、辽南受旱最重,全省农作物受旱面积1166.6千公顷,绝收281.3千公顷。内蒙古仅乌盟受旱面积就达666.6千公顷,成灾466.6千公顷;伊盟因旱粮食减产约3亿公斤。XX省受旱面积曾某某2733.3千公顷,枯死186.6千公顷。XX省受旱面积1533.3千公顷,其中重旱500千公顷。陕XX康地区受旱面积160千公顷,XX地区受旱面积640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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