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_*小学生研学基地管理办法》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_* **_*?**_*
关于印发《**_*小学生研学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鲁教基发〔2020〕3号
?
各市教育(教体)局、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规范**_*小学生研学基地管理,引导和推动基地建设,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健康发展,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制定了《**_*小学生研学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_*
**_*
**_*
2020年10月21日
?
**_*小学生研学基地管理办法
(试行)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全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开展,切实发挥研学实践在培养中小学生集体观念、生活技能、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创造能力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以下简称“省级研学基地”)运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山东省省级研学基地是指经省教育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评议认定,以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国情、国防科工和自然生态教育为主要内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活动,具有较好引领示范作用的各类教育基地、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文化场馆、大型公共设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矿企业等。
第三条 ?省教育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共同负责省级研学基地的管理;各市教育行政、发展改革、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省级研学基地申报单位的评估、推荐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市、区)教育行政、发展改革、文化和旅游等部门指导区域内省级研学基地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
第二章 ?申报条件和程序
?
第四条 ?申报省级研学基地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
(二)主要范围为:国家或省级相关部门命名的各类教育基地、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生态保护区、动植物园、文物保护单位等,市级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基地和研学旅行基地,市级及以上设立的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手工艺制作坊等;上述单位申报省级研学基地需具有鲜明特色,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有一定示范意义;
(三)正式运行3年以上,累计接收参加研学实践教育中小学生不少于1万人次;
(四)具备符合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目标的研学实践主题,能够开设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学习目标明确、主题特色鲜明、课程体系完整的适合中小学不同学段学生的研学实践课程;
(五)配备研学实践教育专员,负责对接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配备专业研学实践指导老师,能够提供面向中小学生群体的专业讲解和指导服务;
(六)接待能力较好,原则上能够同时容纳200人以上中小学生参加活动,能为中小学生集体研学实践活动开辟“绿色通道”;区位条件好,交通、食宿、医疗便利;
(七)研学实践门票价格要低于同期学生票价和旅游团队票价,研学实践收费项目要定价合理,标准向社会公开;
(八)符合公共场所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安全保障措施完备,安全设施设备运作良好,整体通过消防验收,近5年来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
(九)开设有网站或公众微信号,常态化公开开放时间、主要研学内容、适宜对象、联系方式等信息;具备实现信息登记、内容管理、反馈评价等功能的信息管理系统;
(十)近3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
第五条??省级研学基地申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
第六条 ?省教育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综合考虑各地研学实践现状、生源、教育资源等情况确定各市推荐名额。
第七条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
(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四)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其他原因必须退出的。
第二十一条 ?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5年内不得重新推荐申报省级研学基地,并相应核减市域推荐名额。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现有省级研学基地须按照本办法进行年度审核和周期管理,管理期自认定为省级研学基地年份起算。
第二十三条??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管理办法,由市级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1月30日。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
以上为《**_*小学生研学基地管理办法》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上面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