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从属性说的再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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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1.1 引入限制从属性说的主题及背景

在刑法理论中,共犯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共犯指的是在犯罪行为中与主犯一同参与的他人。然而,在共犯问题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即夸张从属性说和要素从属性说。夸张从属性说主张共犯的加减刑应该强调因正犯身份而进行,对不具有该身份的共犯具有连带作用。而要素从属性说则认为共犯的成立要求正犯具有责任的极端从属性,这种观点违反责任个别原则,并且对正犯进行了不当定位,从而不当地扩大了间接正犯的范围。

1.2 问题的重要性和研究的价值

共犯问题是刑法领域中一个重要而复杂的问题,关系到犯罪责任的界定和刑罚的适用。因此,对于共犯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限制从属性说作为一种理论观点,对于解决共犯问题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然而,限制从属性说并未得到广泛的认同和应用。因此,本文旨在通过对夸张从属性说和要素从属性说的批判,提出支持限制从属性说的理由,并探讨限制从属性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通过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可以促进刑法理论的发展和刑罚适用的公正性。二、夸张从属性说的批判

2.1 夸张从属性说的定义和特点

夸张从属性说是指在共同犯罪中,对于那些不具有正犯身份但参与犯罪行为的共犯,其刑罚加减应当与正犯的处罚具有连带作用。夸张从属性说的出发点是强调因正犯身份而进行的刑罚加减对不具有该身份之共犯处罚具有连带作用。

2.2 夸张从属性说的不足和问题

夸张从属性说存在以下几个不足和问题。

首先,夸张从属性说违反了责任个别原则。根据责任个别原则,刑法要求对犯罪行为的定罪和量刑应该根据犯罪主体的实际行为和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进行评价,而不应该根据其身份或地位来决定。然而,夸张从属性说则将犯罪的责任个别化的原则抛之脑后,将共犯的刑罚加减与正犯的处罚进行连带,不考虑他们个别的犯罪行为和危害程度。

其次,夸张从属性说对正犯进行了不当定位,从而扩大了间接正犯的范围。夸张从属性说主张共犯的成立要求正犯具有责任的极端从属性,即只要正犯存在,无论其具体行为如何,都可以将其他参与者视为共犯。然而,这种观点不仅违反了责任个别原则,而且对于正犯的定位不准确,夸大了其犯罪行为的重要性,将本应作为从犯的参与者也纳入了共犯的范畴。

最后,夸张从属性说没有充分考虑到共犯的实际行为和犯罪程度之间的差异。夸张从属性说将正犯和从犯的行为统一看待,认为只要存在正犯,从犯就应当承担相应的刑罚。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共犯的行为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共犯可能只是在教唆或帮助他人实施合法行为,而并未直接参与犯罪。对于这些共犯来说,将其与正犯一样对待,显然是不公平和不合理的。

综上所述,夸张从属性说存在责任个别原则的违反、对正犯定位的不当和对共犯行为差异的忽视等问题。因此,有必要限制夸张从属性说的适用范围,以更加公平和合理地对待共犯的刑罚加减。三、要素从属性说的批判

3.1 要素从属性说的定义和原则

要素从属性说是指在共犯成立的要件中,要求正犯具有责任的极端从属性,即正犯的行为必须具备共犯行为的要件。这一说法认为,只有正犯的行为满足共犯的要件,才能被视为共犯。

要素从属性说的主要原则是严格遵循责任个别原则,即只对直接参与犯罪行为的人进行惩罚,而不对间接参与的共犯进行处罚。根据这一原则,只有直接参与犯罪行为的人才能被视为正犯,其他共犯则不具备正犯的身份。

3.2 要素从属性说的不当定位和扩大范围

然而,要素从属性说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首先,要素从属性说违反了责任个别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只有直接参与犯罪行为的人才能被视为正犯,其他共犯则不具备正犯的身份。然而,要素从属性说却将正犯的身份扩大到了间接参与犯罪行为的共犯身上,对其进行了不当定位。这种不当定位导致了共犯的范围扩大,违背了责任个别原则。

其次,要素从属性说将共犯的要件行为的共同理解为违法行为的共同,这同样是不合理的。要素从属性说认为,只有共犯的违法行为是共同的,才能构成共犯关系。然而,这种观点忽略了共犯的行为可以是违法行为的共同,也可以是合法行为的共同。例如,一个人教唆或帮助他人实施合法行为,根据要素从属性说的观点,这个人也应被视为共犯。然而,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教唆或帮助他人实施合法行为的行为本身并不具有违法性。

因此,要素从属性说在合理性和适用性上存在问题。限制从属性说则提供了更为合理和适用的观点。限制从属性说认为,共犯的成立不应仅仅依赖于正犯的行为是否满足共犯的要件,而应同时考虑正犯的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只有正犯的行为具有违法性,才能被视为共犯。这一观点既遵循了责任个别原则,又能合理地界定共犯的范围。

在限制从属性说的观点下,共犯的成立并不要求“一对多”场合下的各个正犯的行为均达到值得处罚的违法程度。这是因为共犯的行为可以是违法行为的共同,也可以是合法行为的共同。只要正犯的行为具有违法性,就能构成共犯关系,而不需要要求所有正犯的行为都达到值得处罚的违法程度。

综上所述,要素从属性说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责任个别原则,不当地扩大了间接正犯的范围,并且忽略了共犯的行为可以是合法行为的共同。相比之下,限制从属性说更为合理和适用,只有正犯的行为具有违法性,才能被视为共犯。限制从属性说并不要求“一对多”场合下的各个正犯的行为均达到值得处罚的违法程度。通过对要素从属性说的批判,支持限制从属性说的观点,能更准确地界定共犯的范围,保证刑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四、支持限制从属性说的理由

4.1 教唆或帮助他人实施合法行为的不应被评价为共犯

在共犯关系中,教唆或帮助他人实施合法行为的行为,不应被评价为共犯。根据最小从属性说,只有当正犯的行为具有违法性时,才能构成共犯关系。然而,教唆或帮助他人实施合法行为的行为并不具有违法性,因此不能被视为共犯。

夸张从属性说则对此持不同观点,认为教唆或帮助他人实施合法行为的行为也应被视为共犯。然而,这种观点违背了责任个别原则,将本应被视为合法行为的行为进行了错误的定性,从而扩大了间接正犯的范围。因此,我们应该支持限制从属性说,认为教唆或帮助他人实施合法行为的行为不应被评价为共犯。

4.2 共犯违法的相对性的例外阻却

支持限制从属性说的另一个理由是共犯违法的相对性的例外阻却。共犯违法的相对性是指共犯的行为违法程度相对于正犯行为的违法程度而言。根据限制从属性说,共犯的成立以正犯行为具有违法性为前提。因此,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例外地阻却共犯违法的相对性。

夸张从属性说则不支持共犯违法的相对性的例外阻却,认为共犯的成立只取决于正犯行为的违法性,与正犯行为的具体违法程度无关。然而,这种观点忽视了共犯与正犯之间的差异和分工,无法准确判断共犯的责任程度。因此,我们应该支持限制从属性说,认为共犯违法的相对性可以例外地阻却。

4.3 行为共同说的重要性及对最小从属性说的否定

行为共同说是指共犯关系不仅仅要求构成要件行为的共同,还要求违法行为的共同。行为共同说实际上是否定了最小从属性说,认为仅仅要求构成要件行为的共同是不足够的,还必须追求共犯之间在违法行为上的共同。

夸张从属性说未能充分考虑行为共同说的重要性,仅仅将共犯关系建立在构成要件行为的共同上。然而,这种观点无法准确判断共犯之间的责任分工和违法行为的共同程度,容易导致对正犯的不当定位和对间接正犯的范围扩大。因此,我们应该支持限制从属性说,认为行为共同说的要求更为合理和准确。

综上所述,限制从属性说具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通过对教唆或帮助他人实施合法行为、共犯违法的相对性以及行为共同说等角度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限制从属性说的观点更加符合责任个别原则和共犯关系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应该支持限制从属性说,以确保共犯关系的准确判断和恰当的刑罚加减。五、结论

本文对限制从属性说的观点进行了批判和论证,并提出了支持限制从属性说的理由。通过对夸张从属性说和要素从属性说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教唆或帮助他人实施合法行为的行为不应被评价为共犯。共犯的成立应该基于违法行为的共同,而不是对合法行为进行过度解读。对于那些只是提供帮助或者鼓励他人进行合法行为的人来说,他们并没有参与实际的违法行为,因此不应被视为共犯。

其次,共犯违法的相对性应该例外阻却。共犯的成立必须以正犯行为具有违法性为前提,而不是仅仅因为正犯的行为与法律规定相悖就认定其为共犯。对于那些在特定情况下为了阻止更大的违法行为而参与犯罪的人来说,他们的行为应该被视为例外情况,不应被定性为共犯。

最后,行为共同说并不要求在“一对多”的情况下所有正犯的行为都达到值得处罚的违法程度。行为共同说要求的是违法行为的共同,而不是所有正犯的行为都达到同样的违法程度。在一些情况下,可能存在一名主要正犯和其他辅助正犯的情况,他们的行为并不一定都具有同等的违法性,但这并不影响他们作为共犯的成立。

综上所述,限制从属性说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通过对夸张从属性说和要素从属性说的批判,我们可以看出限制从属性说更符合实际情况和正当性原则。因此,我们应该提倡限制从属性说,并将其作为刑法共犯理论的基本原则之一。这将为刑事司法实践提供更为准确和公正的判决依据,促进刑事司法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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