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指南(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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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责任体系 1

一、法律法规依据 1

二、目的与意义 1

三、具体要求 1

四、编制范本(仅供参考) 1

1.(XXXX单位名称)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1

第二章 规章制度 1

一、法律依据 1

二、目的和意义 1

三、具体要求 1

四、法律责任 1

五、编制范本(仅供参考) 1

2.XXXX(企业名称)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1

3.XXXX(企业名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

4.XXXX(企业名称)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

5.XXXX(企业名称)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

6.XXXX(企业名称)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

7.XXXX(企业名称)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1

8.XXXX(企业名称)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1

9.XXXX(企业名称)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

10.XXXX(企业名称)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

11.XXXX(企业名称)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

12.XXXX(岗位名称)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1

第三章 管理机构 1

一、法律法规依据 1

二、目的与意义 1

三、具体要求 1

四、法律责任 1

五、文件范本(仅供参考) 1

第四章 前期预防 1

一、法律法规依据 1

二、目的意义 1

三、具体要求 1

四、法律责任 1

第五章 工作场所管理 1

一、法律法规依据 1

二、目的和意义 1

三、具体要求 1

四、法律责任 1

第六章 防护设施 1

一、法律法规依据 1

二、目的和意义 1

三、具体要求 1

四、法律责任 1

第七章 个人防护 1

一、法律法规依据 1

二、目的意义 1

三、具体要求 1

四、罚则 1

第八章 教育培训 1

一、法律法规依据 1

二、具体要求 1

三、文件范本(仅供参考) 1

第九章 健康检查 1

一、法律法规依据 1

二、目的与意义 1

三、法律责任 1

四、具体要求 1

五、编制范本(仅供参考) 1

第十章 应急管理 1

一、法律法规依据 1

二、目的和意义 1

三、具体要求 1

四、法律责任 1

第一章 责任体系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二、目的与意义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是职业病防治管理的基本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是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效能的制度保证。职业病防治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内部按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而建立的一种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为了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必须使职业病防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必须从制度上强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就是要将职业病防治责任层层落实,直到用人单位的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个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不同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和不同的职业病防治岗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三、具体要求

(一)明确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的目的、依据。

(二)明确责任制度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劳动者等各类人员的职业病防治职责和义务。

(三)明确职业卫生领导机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以及用人单位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四、编制范本(仅供参考)

1.(XXX单位名称)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范本)

一、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促进用人单位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涉及用人单位领导和各部门及人员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本用人单位因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内部以本制度规定职责追究相关部门或人员的相应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二、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

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可由主要负责人(如:法定代表人或最高管理者)、分管负责人(如:职业卫生管理代表)以及参与职业卫生管理的各类人员等组成。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领导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实施和运行。

三、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执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2.依法建立与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成立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会议听取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定期组织召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听取职业卫生情况汇报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5.实行职业病防治目标管理,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工会或员工对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意见。

6.组织讨论本用人单位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追究。

7.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业病防治费用,保证本单位职业卫生投入的有效实施。

8.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自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具体组织本单位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

1.组织制定(修改)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

2.督促、指导职能部门组织对单位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及时、如实按规定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落实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的相关工作。

4.负责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部署、协调、检查、监督、推进和考核等工作。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备案;具体实施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并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6.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承担职业病危害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7.每年年底以报告的形式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本单位年度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及数据报表。

8.负责本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

9.负责在岗期间和应急职业健康监护结果的书面告知。

10.负责组织安排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的在岗期间及应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对职业禁忌者、疑似职业病人、职业病患者提出处理意见。

(三)其他部门

1.编制单位生产工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方案,规划职业卫生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负责协助安排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的上岗前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组织工作,并对有关部门提出的职业禁忌者、职业病患者进行处理。负责就业(上岗)前体检和离岗时职业健康监护结果的书面告知。

5.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

6.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7.负责拟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上岗前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

(四)车间职责

1.把单位职业病防治的制度、措施落实到每个具体生产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加强生产现场职业卫生管理。

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及时发现、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对本车间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组织制订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7.配合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的具体组织工作。

8.对本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五)职业病危害岗位员工职责

1.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好各种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器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单位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XX企业文件

关于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通知

(参照)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

第二章 规章制度

一、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三)项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3.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5.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8.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9.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0.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1.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二、目的和意义

用人单位依法采取防治职业病的管理措施,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是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条件。

三、具体要求

明确各项职业卫生相关管理制度的依据、目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内容应与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符以便于实际操作和落实。

四、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采取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的。

(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五、编制范本(仅供参考)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等法律规章。?

二、目的和意义

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是职业卫生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的建立,对于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提升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三、具体要求

制度中应包括:(一)明确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的目的、依据;(二)明确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的范围;(三)明确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的形式及要求;(四)明确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的内容。

四、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八)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六)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八)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未按照规定存档、上报和公布的。

(五)《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四)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

五、编制范本

2.XXX(企业名称)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规范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单位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等法律、规章和标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一)单位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通讯报警装置、警示语句和中文警示说明。

(二)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应当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2007)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三)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的原材料或产品包装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二、公告栏告知

在单位门口、作业场所、劳动者经常停留的场所醒目位置处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公布于工作场所。

三、劳动合同告知

(一)单位人事管理部门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履行合同告知义务,把职业病危害告知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告知劳动者。

(二)单位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单位人事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三)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时,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的,或者采用隐瞒、欺骗手段不予告知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四、岗位培训告知

单位应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岗中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宣传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告知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学习本单位职业卫生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等。

五、体检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单位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复印件,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六、检测、评价结果告知

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档案,并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在醒目位置向本单位员工公布。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持警示标识牌整洁、清晰,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单位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所有警示与告知的资料或照片必须归档保存。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8号)等法律规章。?

二、目的和意义

为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具体要求

制度中应包括:(一)明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的目的、依据;(二)确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三)详细编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内容(职业病危害的场所、人员、使用原材料、工艺流程、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等);(四)明确申报的形式、部门、时间及备档有关要求。

四、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

(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

(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如实地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针对可能发生的中毒事故等,从人员救护、工艺操作、事故控制,消防、现场恢复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

(三)明确报警负责人以及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事故报告基本要求和内容。

四、注意事项

主要包括:

(一)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二)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三)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四)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五)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六)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七)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应急预案编制格式

一、封面

应急预案封面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号、应急预案版本号、用人单位名称、应急预案名称、编制单位名称、颁布日期等内容。

二、批准页

应急预案应经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批准方可发布。

三、目次

应急预案应设置目次,目次中所列的内容及次序如下:

——?批准页;

——?章的编号、标题;

——?带有标题的条的编号、标题(需要时列出);

——?附件,用序号表明其顺序。

四、印刷与装订

应急预案推荐采用A4版面印刷,活页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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