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社会团体登记办理》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社会团体登记办理
办理主体
***
办理依据
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251号《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
三、办理条件
1、有筹委会提交的申请报告;
2、有业务主管单位提交的文件;
3、注册资金不少于3万元,行政性社会团体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
4、有场地使用权证明;
5、有拟定 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6、有章程草案;
7、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的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8、有拟人组织机构人员名单。
四、申报材料
1、筹备的申请书包括成立社团的名称、宗旨、业务范围、活动地域、活动方式、活动资金、经费来源渠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
6、需按照民政部印发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章程草案。(登录下载)
7、提交包括名誉职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的材料。
五、办理程序
1、受理:民政局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实地核查认定。
2、审批: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按要求出具受理通知书,对其进行实地核查。审核无异议后,发放证书。
六、办理时限 : 从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办结。
七、收费标准: 无
八、咨询电话:0455-***
九、投诉电话:0455-***
2020年5月22日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
以上为《社会团体登记办理》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上面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