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有哪些

本文由用户“austaust”分享发布 更新时间:2023-09-09 08:27:01 举报文档

以下为《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有哪些》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有哪些

劳务外包的范围相对于劳务派遣是较广的,并且劳务派遣包含在劳务外包里。劳务外包大多数是转让给***做,而劳务派遣则是更多的用人单位亲自参与。相对于劳务外包,劳务派遣的流程更为重要。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有哪些?华某某为您介绍。

一、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1、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民法典。

2、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动者完成的工作都是企业的业务或职能活动。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发包企业对劳务承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

4、结算费用的方式不同

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

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5、违法的后果不同

劳务发包单位对劳务承担单位的员工不承担任何责任。劳务外包适用民法典,违约人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适用民事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在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方面,企业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合同名称上必须明确说明是劳务外包合同还是劳务派遣合同。

2、明确合同的标的以及结算方式,合同的标的是“事”还是“人”,费用结算方式是工作量还是服务时间。

一、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1、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民法典。

2、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动者完成的工作都是企业的业务或职能活动。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发包企业对劳务承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

4、结算费用的方式不同

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

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5、违法的后果不同

劳务发包单位对劳务承担单位的员工不承担任何责任。劳务外包适用民法典,违约人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适用民事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在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方面,企业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合同名称上必须明确说明是劳务外包合同还是劳务派遣合同。

2、明确合同的标的以及结算方式,合同的标的是“事”还是“人”,费用结算方式是工作量还是服务时间。

3、明确对劳动者的管理责任主体。

劳务外包合同可以要求劳务承承包单位遵守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以及规章制度;但是要说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内容安排由承包单位自己负责。

劳务派遣合同中,用工单位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派遣协议中,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4、约定税收财务处理。

在劳务外包合同中,说明劳务费用税收的处理,可以约定企业支付的费用是含税价,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发票。

劳务派遣合同中说明,劳动者的工资税收由劳动者自己负担,与企业派遣费用的结算可以约定税收及发票处理。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企业劳务外包最好是找法人实体作为承包单位,以减少风险。

劳务外包是指用人单位将本单位部分非核心业务交由第三方员工来处理,在劳务外包下用人单位与第三方员工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则***派遣本单位的员工前往第三方单位工作,在劳务派遣的情形下,本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总的来说,从范围上看,劳务外包相较劳务派遣时更加广泛的,而劳务派遣会更加注重流程,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列举两者之间一些比较明显的区别:

1.劳动保障方面:

劳务外包:由于员工与劳务***建立劳动合同关系,***需负责员工的工资、社保、福利等各种劳动保障事宜。

劳务派遣:员工与劳务***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负责员工的工资、社保、福利等各项劳动保障。

2.工作内容方面:

劳务外包:在劳务外包中,员工通过***与被外包企业签订合同,向被外包企业提供某一特定岗位的非核心性工作服务,例如清洁、保安、餐饮服务等。

劳务派遣:在劳务派遣中,员工被派遣到具体的工作单位,执行该单位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括核心业务工作。

3.用工关系方面:

劳务外包:在劳务外包中,用工关系是与外包企业建立的,即劳务***与被外包企业之间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员工由劳务***招聘、管理和支付工资等,同时把员工按合同约定派遣到被外包企业工作。

劳务派遣: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关系是与劳务***建立的,即劳务***与被派遣劳工之间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员工由劳务***直接招聘、管理和支付工资等,同时将员工派遣到被派遣单位工作。

当然了,适合自身发展的才是最可靠的。不论是劳务***还是劳务***,经过慎重选择,都能够对企业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以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优配置。

法律主观:

劳务派遣不是外包。劳务派遣是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由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服务。而外***将部分工作内容通过合同约定由接受外包方直接完成,双方只是简单的合同关系。 劳务派遣中的劳动者是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服务。外包不存在劳务派遣员工,由接受外包方内部完成合同事务。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法律主观: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 订立劳动合同 ,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 劳动合同关系 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该机构自行安排人员***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它们的之间区别是: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 劳动合同法 ,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 劳务派遣单位 必须是严格按照 劳动合同法规定 设立的法人实体。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 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 5.违法的后果不同。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 不承担责任 ;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

法律主观:

劳务派遣不是外包。劳务派遣是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由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服务。而外***将部分工作内容通过合同约定由接受外包方直接完成,双方只是简单的合同关系。 劳务派遣中的劳动者是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服务。外包不存在劳务派遣员工,由接受外包方内部完成合同事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以上为《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有哪些》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上面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图片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