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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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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新旗帜和总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三农三牧”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也要看到,我区欠发达的基本区情尚未根本改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特别是“三农三牧”领域还有不少短板,农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牧民收入水平不高,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决策,加快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某某“三农三牧”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三农三牧”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政.和策体系,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推动农牧业全面升级、农村牧区全面进步、农牧民全面发展,让美丽乡村成为亮丽内蒙古的鲜明底色。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政.和策体系初步建立。农村牧区产业更加兴旺,农牧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村牧区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农牧民文化生活不断丰富,乡风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牧民收入稳步增长,现行标准下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旗县全部摘帽,让广大农牧民同全区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政.和策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实现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农牧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牧业全要素生产率显著提高,乡风文明程度显著提升,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农牧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到205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农牧业强、农村牧区美、农牧民富全面实现。
(三)基本原则
——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把“三农三牧”摆在重中之重位置,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某某农村牧区工作的领导。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加快补齐农牧业农村牧区短板,让农牧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牧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牧区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统筹协调推进。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统筹谋划农村牧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切实增强系统性、关联性、协同性。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局面。
——深化改革创新。***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有利于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引导城市资源要素向农牧业农村牧区流动,激发农村牧区各类要素潜能和各类主体活力,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着力推进牧区振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提出的“着力抓好农牧业和牧区工作”的重要指示,持续加大对牧区发展的投入力度,着重加强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牧区发展条件,全面提高牧区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持续增加牧民收入,确保牧区与农村同步振兴。
——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顺应农牧民新期盼,把维护农牧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牧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农牧民素质,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充分调动农牧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科学把握不同村庄变迁的发展趋势,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搞好规划、政策和制度设计,注重乡村振兴规划与新型城镇化等规划的有效衔接,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
二、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提升农牧业发展质量
(一)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和补充耕地任务。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大规模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将中低质量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把高标准农田全部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对永久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制度。加强东部地区黑土地保护利用。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继续推进百亿斤粮食增产、节水增效等工程。抓好大中型灌区水利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推进牲畜棚圈改造升级,加强人工草地和饲草料储备库建设,增强牧区防灾减灾能力。加快实施“改盐增草(饲)兴牧示范工程”和优质饲草工程,大力推进粮改饲,扩大青贮玉米、苜蓿等饲草生产种植面积,建成一批草产业园区和饲草料基地。
(二)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坚持农牧结合、以牧为主,做优草原畜牧业,做强农区畜牧业,稳步提高畜牧业占第一产业的比重,加快推进由畜牧业大区向畜牧业强区转变。以现代化示范牧场创建为引领,统筹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大力培育家庭牧场、合作社、养殖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增加牧区家庭牧场和农区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提高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饲养水平。加快优势区域畜牧业发展,实施“双百千万高产创建工程”,抓好“五大奶牛养殖区”“三大肉羊养殖区”“两大肉牛养殖区”“绒山羊品种资源保护区”建设,支持东部重点盟市做大做强肉牛产业。积极探索马、驼、驴等其他畜种产业化发展路径,培育畜牧业发展新优势。推进粮食主产旗县整县肉牛肉羊养殖,适度发展生猪家禽养殖业。
(三)推进农牧业科技创新。深化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着力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加大农牧业科技研发投入,支持节本增效、优质安全、绿色环保等先进实用技术研发。推进现代农牧业科技园区、示范基地、科技服务村点建设。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先进节水灌溉技术,加快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农牧业。实施优势牲畜和农作物种业创新工程。推进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农牧业机械化水平。加快推进农牧业信息化建设,开展“互联网+现代农牧业”行动。实施智慧农牧业气象工程,推进遥感技术应用,提升气象服务农牧业能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基层农牧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推行“科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模式,健全基层农牧业科技推广机构和人员激励政策,探索建立政府以市场竞争方式购买农机推广服务的机制。
(四)实施质量兴农兴牧战略。坚持质量兴农兴牧、绿色兴农兴牧,制定和实施质量兴农兴牧规划,建立健全质量兴农兴牧政策体系,促进农牧业发展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实现农牧业生产由总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加强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标准化生产技术,使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牧户走上规范化标准化生产轨道。以产业兴村强县行动为抓手,大力发展县域优势特色农畜产业,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产业强旗强县。实施兴林富民行动,推进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加强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健全从农田牧场到餐桌的质量追溯系统。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升旗县(市、区)、苏木乡镇监管能力。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五)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把现代产业发展理念和组织方式引入农牧业,开发农牧业多种功能,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高附加值,促进农村牧区产业提质增效、多元发展。启动农村牧区产业融合示范园创建,继续实施“百县、千乡、万某某”产业融合示范工程。实施农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加快行业整合和跨区域联合与合作,培育产业化领军企业,落实农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和农畜产品深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政策,支持主产区农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综合示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牧业产业模式。加强农村牧区流通体系建设,打造农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供销、邮政、快递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建设现代化农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支持农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打通农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物流渠道。适XX乡居民消费需求的新变化,实施休闲农牧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鼓励各地充分挖掘特色资源,大力发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旅游产品,在具备条件的村庄建设田园综合体,打造一批具有浓郁地区特点、民族特色的“亮丽村镇”。鼓励在乡村地区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积极培育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牧业、体验服务、特色文化产业等新增长点,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六)加强农畜产品品牌建设。完善农畜产品品牌建设政策支持体系,分行业、有重点、有计划地推进“三品一标”认证、“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农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和名优品牌培育工作。启动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程,优先在牛羊肉、马铃薯等优势主导产业培育自治区级“蒙”字号区域公用品牌,支持盟市将产品品质、产地环境和工艺技术相结合培育区域优势品牌,支持有条件的旗县立足自身特色产业培育县域公用品牌。保护和发展地理标志农畜产品,支持各行各业协会等组织注册和应用地理标志商标。探索建立优质农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目录,扶持农畜产品加工企业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搭建品牌农畜产品营销推介平台,举办优质特色品牌产品展销会、博览会。
(七)推进小农牧户生产经营现代化。处理好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与扶持小农生产的关系,农牧业生产经营坚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搞一刀切,不搞行政命令。完善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牧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建设一批基层农牧服务中心,培育一批服务型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各类组织大力开展农机作业、统防统治、集中育秧、生产托管、加工储存等生产性服务,帮助小农牧户节本增效,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化农牧业发展轨道。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发挥农牧业企业、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提升小农牧户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改善小农牧户生产设施条件,帮助农牧民对接市场、提高抗风险能力。制定扶持政策,支持小农牧户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牧业、设施农牧业、体验农牧业、定制农牧业,多种途径进入规模经营、现代生产,拓展增收空间,提升小农牧户自我发展能力。
三、着力推进乡村绿色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统筹推进农村牧区生态治理。建XX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机制,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还草和退牧还草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加快推进阴山绿化、黄河廊道绿化和XX沙地、浑善达克沙地、乌珠穆沁沙地重度危害区治理,加强大青山保护与生态修复。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抓好荒漠化、沙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建立农牧业节水激励机制。严格实行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制度,扩大耕地轮作试点。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继续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加大乱垦、乱牧、乱采治理力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在湖泊实施湖长制,推进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加快黄河流域、辽河流域和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等水生态环境治理,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强化湖泊岸线管理保护。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有效防范外来生物入侵。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培育生态产业,加快乡村自然资本增值,增加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统一。
(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对重点生态功能区不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等指标。落实农牧业功能区制度,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实行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完善森林、草原、湿地、水土保持等生态补偿制度。鼓励各地在重点生态区位推行商品林赎买制度。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政策。建立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依托重点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开展农牧业生态保护与受益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探索建立生态产品购买、森林碳汇等市场化补偿制度。推行生态建设和保护以工代赈做法,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更多生态公益岗位。
(三)加快治理农牧业资源环境突出问题。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病死畜禽等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全面开展控肥增效、控药减害、控水降耗、控膜提效“四控行动”,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加强农村牧区水环境治理,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防控和修复工作。严禁向农牧业农村牧区转移工业和城镇污染。加强农牧业资源环境生态监控能力建设,建立农牧业资源环境生态监控预警体系。提升农村牧区环境监管能力,***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四)大力整治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实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推动有条件的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推进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实施粪污治理整县推进工程,***全覆盖。深入推进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广清洁能源。逐步建立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继续推进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强化新建农房规划管控,加强“空心村”服务管理和改造。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开展田园建筑示范。实施乡村绿化行动,建设森林村镇,保护古树名木,维护造林绿化成果。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四、繁荣兴盛乡村文化,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一)加强农村牧区思想道德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并举,采取适合农村牧区特点、农牧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有效方式,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提振广大农牧民群众“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信心和热情。加强农村牧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农牧民学习讲堂”作用,推进思想道德教育进嘎查村、入农牧户。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加强诚信建设,开展诚信农牧户创建活动,普及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
(二)传承发展提升农村牧区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内蒙古游牧文化与农耕文化交融、多民族文化交相辉映的优势,健全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注重民族文化的艺术转化,推进民族艺术品牌体系建设,打造农村牧区特色文化艺术名片。加强内蒙古特色民族戏剧和地方戏的研究、保护、传承、创作。加强农村牧区历史文化保护,实施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保护好游牧文化、农耕文化等遗迹。推动优秀民族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合理适度利用,扶持发展民族民俗和乡村记忆博物馆。深入挖掘手工技艺、民族服饰、民俗活动等农村牧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生产性保护。加强蒙医蒙药保护和传承。
(三)推进农村牧区公共文化建设。按照有阵地、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加快构建农村牧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加强乡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促进阵地文化、流动文化与数字文化服务相结合,提升服务效能。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提高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快XX牧骑事业发展,拓展XX牧骑综合功能,弘扬XX牧骑扎根基层、服务人民的优良传统,积极开展送文艺进乡村活动。推动文化下乡,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牧区、贴近农牧民群众,推出具有浓郁乡村特色、充满正能量、深受农牧民欢迎的文艺作品。实施自办文化扶持项目,支持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农牧民书社和业余剧团等群众文化组织建设。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做好农牧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群体文化服务工作。繁荣发展农村牧区文化市场,加强农村牧区文化市场监管。
(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以“乡风文明提升行动”为抓手,加快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农村牧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培育文明某某、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进一步提升农牧民精神风貌。引导嘎查村成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破除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厚葬薄某某、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倡导勤俭节约、健康向上的乡村风尚。深化农村牧区殡葬改革。开展农村牧区科普工作,提高农牧民科学文化素养。丰富农牧民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抵制封建迷信活动。
五、创XX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乡村善治
(一)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实施“北疆先锋”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富民党建”,以抓党建促振兴,增强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把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嘎查村党组织。实施农村牧区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注重吸引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嘎查村任职,选优配强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农村牧区基层干部和党员培训轮训制度,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培训1次。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探索建立党员分类管理办法,注重在优秀青年农牧民中发展党员,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建立稳定的嘎查村级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实行嘎查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立嘎查村级权力规范运行和有效监督机制,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
(二)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健全和创新嘎查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农村牧区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嘎查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嘎查村委会主任。全面加强村务公开和监督,健全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建立健全村民自治议题形成机制,积极探索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协商形式,注意培育民间协商组织者和带头人。重视发挥XX乡贤作用。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等群众性社会组织,引导农牧民成立志愿者协会、文体协会、调解协会、老年协会等服务性社会组织。集中清理上级对嘎查村级组织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检查督查多等突出问题,整治牌匾乱挂等现象,真正为嘎查村级组织减压减负。维护嘎查村民委员会、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
(三)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树立法治理念,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编制全区乡村振兴规划,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根据发展现状和需要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对具备条件的嘎查村,要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其延伸;对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嘎查村,要统筹兼顾保护与发展;对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的嘎查村,要积极稳妥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对边境地区嘎查村,要采取特殊扶持政策,保障固边戍边需要。
(四)营造乡村振兴良好环境。采取法治引领、政策支持、舆论宣传、奖励激励等形式,引导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大力宣传推进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讲好乡村振兴内蒙古故事,凝聚振兴乡村强大合力。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智库等机构,建立专家决策咨询制度,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智力支持。适时研究制定促进乡村振兴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迎难而上、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化内蒙古、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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