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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_**学
高级讲师资格推荐评审量化指标评分细则
一、学历(学位)(5分)
本科学历3分,研究生学历4分,博士学历5分。
二、资历(10分)
超出聘任讲师岗位任教5年的,每超出一年,得1分。
三、支教(5分)
有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扶贫支教经历每1年,得2.5分。
四、育人工作(15分)
1.学生、家长对管理工作认同度高(3分)
(1)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班级学生各项管理工作细致、到位,班风、级风良好,学生、家长满意度较高,没有被投诉现象,可得3分;
(2)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但凡被学生、家长电话或书面形式投诉过的,经核实情况属实的,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扣1-2分;
(3)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班级管理工作不到位,班级违纪现象较多的,给予扣1-2分。
2. 超班主任年限(8分)
从教以来,超过班主任工作年限最低年限8年的,每超出一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8分。
(从教以来,具有硕士学位的超过班主任工作年限6年的,每超出一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8分)
3.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区级以上荣誉称号(4分)
A.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优秀班集体(先进班、良好班)、优秀团支部表彰奖励超过2次,可得分4分;
B.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流动红旗奖励超过2次,可得分3分;
C.教师本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荣誉称号的,属校级的每次得2分;属区级的每次得3分;属市级(或市级以上)的每次得4分。
以上项目选最高分为得分项。
五、教学工作(21分)
1.教学质量评估(5分)
(1)学生成绩(2.5分)
近五年承担学科教学,教学效果良好,学生成绩合格率高。学期末学科考试成绩统计增量是正数的,每学年可得0.5分,此项目最高得2.5分;
近五年有承担会考、考证、高职学科教学的工作任务,教学效果良好的,每学年可得0.5分,此项目最高得2.5分。
以上项目选最高分为得分项。
(2)学生对教学满意度高(2.5分)
近五年学生对教师教学满意度评价高,评教综合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每学年可得0.5分,此项目最高得2.5分。
2. 公开课、研究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5分)
近五年每年承担公开课、研究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每年校级得1分、区级得2分、市级得3分。此项目最高得5分。
3. 校级以上教学比赛奖(6分)
任现职以来参加校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能力大赛、青年教师能力大赛、班主任能力大赛,教学基本功比赛、说课比赛等各项教学比赛获奖,每次获得校级奖励得1分、区级奖励得2分、市级奖励得3分、省级奖励得4分、国家级奖励得6分。可累计。
4. 取得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等区级以上称号(5分)
任现职以来取得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等称号,每个称号区级得1分、市级得2分、省级得3分、国家级得4分。
六、教师专业实践要求(15分)
任现职以来:
1.取得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工种)高级(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3分。获中级职称或相应资格(等级)证书的得5分,获高级职称或相应资格(等级)以上证书的得7分。
2.主持或主要参与本专业应用技术研究1项,成果已被行业企业使用。成果应用主持人5分,参与者3分。
3.主持或主要参与(前3名)学校专业实践教学(设施)建设。主持得3分,主要参与得2分,其它参与得1分。
七、教科研成果(此项合计最高得22分)
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践中取得较突出的成绩。任现职以来:
1.主编或参编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等职业教育教材、教学参考书、学术著作,每本主编得3分、参编得2分,此项最高得6分。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6)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改革)课题,并通过结题验收。每个课题主持得3分、参与得2分。精品课程、教学改革项目参照赋分。可累计。此项最高得8分。
3.主持或参与完成科学技术成果、教学成果或教科研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6),省市国家教育成果奖主持得8分、参与得5分。可累计。此项最高得8分。
4.具有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科技开发或成果转化项目的,得4分。
5.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每篇得2分,此项最高得6分。
6.本人或指导选手参加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能(知识)竞赛(含体育、艺术类竞赛),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8分)
(1)本人参加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现场教学能力竞赛、专业技能竞赛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按下表计分。
(2)指导学生参加现场专业技能竞赛(含体育、艺术类竞赛)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按学生个人获奖等级算得分。
奖励等级
市级获奖得分
省级获奖得分
国家级获奖得分
一等奖
2
4
6
二等奖
1
3
5
三等奖
2
4
备注:无设个人奖项的,只有团体奖项的则以对应的获奖等级得分双倍计算。
主持或参与(排名前3)完成重点专业(群)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或行业标准研发。主持得6分,参与得4分。
说明:项目为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申报的涉及学校或专业整体利益或有益学校或专业发展的建设项目。如重点专业申报、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示范性智慧校园、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文化课教师参与完成区级以上学科基地(中心)建设项目或课程标准研发,参照执行。
8.主持或主要参与企业技术攻关。主持得4分,参与得2分。
9.艺术学科教师举办音乐会或艺术创作展演(展览)(6分)
八、示范引领(7分)
1. 指导青年教师教学教研,成绩突出(2分)
任现职以来,对青年教师公开课、课题研究等承担主要指导工作,青年教师经指导获得奖励,省级以上得2分、市级得1.5分、区级得1分、校级得0.5分。
2. 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作用(3分)
(1)任现职以来有担任学科备课组长的,得1分;
(2)任现职以来担任学科科组长工作,得2分;***组成员、理事、秘书长、理事长等职务或特约教研员的,得3分;
(3)任现职以来,被评为校级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称号的,得2分。
(4)任现职以来,被评为市级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称号的,得3分。
3. 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兴趣小组、课余专业技能训练等活动。(2分)
近五年有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兴趣小组、课余专业技能训练等活动,取得成效,每学年0.4分,此项合计最高2分。
2021年*_**学
讲师资格推荐评审量化指标评分细则
一、学历(学位)(5分)
本科学历3分,研究生学历4分,博士学历5分。
二、资历(10分)
本科学历的:超出聘任助理讲师岗位任教4年的,每超出一年,得1分。
硕士学位:超出聘任助理讲师岗位任教2年,每超出一年,得1分。
三、支教(5分)
有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扶贫支教经历1年的,得2.5分。
四、育人工作(15分)
1.学生、家长对管理工作认同度高(3分)
(1)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班级学生各项管理工作细致、到位,班风、级风良好,学生、家长满意度较高,没有被投诉现象,可得3分;
(2)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但凡被学生、家长电话或书面形式投诉过的,经核实情况属实的,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扣1-2分;
(3)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班级管理工作不到位,班级违纪现象较多的,给予扣1-2分;
2. 超班主任年限(8分)
任现职以来,超过班主任工作年限最低年限3年的,每超出一年,得1分,此项最高得分8分。
(任现职以来,具有硕士学位的超过班主任工作年限1年的,每超出一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8分)
3. 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超1次,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校级以上荣誉称号(4分)
A.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优秀班集体(先进班、良好班)、优秀团支部表彰奖励超过1次,可得4分;
B.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流动红旗奖励超过1次,可得分2分;
C.教师本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荣誉称号的,属校级的每次得2分;属区级的每次得3分;属市级(或市级以上)的每次得4分。
以上项目选最高分为得分项。
五、教学工作(20分)
1.教学质量评估(5分)
(1)学生成绩(2.5分)
近五年承担学科教学,教学效果良好,学生成绩合格率高。学期末学科考试成绩统计增量是正数的,每学年可得0.5分,此项目最高得2.5分;
近五年有承担会考、考证、高职学科教学的工作任务,教学效果良好的,每学年可得0.5分,此项目最高得2.5分。
以上项目选最高分为得分项。
(2)学生对教学满意度高(2.5分)
近五年学生对教师教学满意度评价高,评教综合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每学年可得0.5分,此项目最高得2.5分。
2. 公开课、研究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5分)
近五年每年承担公开课、研究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每年校级得1分、区级得2分、市级得3分。此项目最高得5分。
3. 校级以上教学比赛奖(5分)
任现职以来参加校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能力大赛、青年教师能力大赛、班主任能力大赛,教学基本功比赛、说课比赛等各项教学比赛获奖,每次获得校级奖励得1分、区级奖励得2分、市级奖励得3分、省级奖励得4分、国家级奖励得5分。可累计。
4. 取得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等区级以上称号(5分)
任现职以来取得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等称号,每个称号区级得1分、市级得2分、省级得3分、国家级得4分。此项目最高得5分。
六、教师专业实践要求(15分)
任现职以来:
1.取得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工种)中级(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3分。获初级职称或相应资格(等级)证书的得5分,获中级职称或相应资格(等级)以上证书的得7分。
2.参与本专业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行业企业或同行使用,得5分。
3.主持或主要参与(前3名)学校专业实践教学(设施)建设。主持得3分,主要参与得2分,其它参与得1分。
七、教科研成果(此项合计最高30分)
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任现职以来:
1.参编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等职业教育教材、教学参考书、学术著作。每本得3分,此项最高得6分。
2.参与完成校级以上本专业教育教学科研课题(项目)或教育教学改革课题(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每个2分。精品课程、教学改革项目参照赋分。可累计。此项最高得8分。
3.参与完成科学技术成果、教学成果或教科研成果,所得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每个得2分,此项最高得6分。
4.具有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科技开发或成果转化项目的,得4分。
5.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每篇得2分,此项最高得6分。
6.本人或指导选手参加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能(知识)竞赛(含体育、艺术类竞赛),获校级以上奖励。(8分)
(1)本人参加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现场教学能力竞赛、专业技能竞赛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每项国家级6分、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校级1分。
(2)指导学生参加现场专业技能竞赛(含体育、艺术类竞赛)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按学生个人获奖等级算得分。
奖励等级
校级获奖得分
市级获奖得分
省级获奖得分
国家级获奖得分
一等奖
1.5
3
4.5
6
二等奖
1
2.5
4
5.5
三等奖
0.5
2
3.5
5
备注:无设个人奖项的,只有团体奖项的则以对应的获奖等级得分双倍计算。
7.参与完成重点专业(群)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或行业标准研发。主要参与(排名前3)得6分,其他排名参与得4分。
说明:项目为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申报的涉及学校或专业整体利益或有益学校或专业发展的建设项目。如重点专业申报、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示范性智慧校园、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文化课教师参与完成区级以上学科基地(中心)建设项目或课程标准研发,参照执行。
8.参与企业技术攻关。主要参与(排名前3)得4分,其他排名参与得2分。
9.艺术学科教师举办音乐会或艺术创作展演(展览)(6分)
以上为《重要:评分表-附件1 高级讲师、讲师资格量化评分细则》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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