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关于印发《陕西省各级政府 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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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关于印发《陕西省各级政府 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











陕政办发 〔2015〕10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 《陕西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_* ??????????????????????????????????????????????????????????? 2015年12月22日

陕西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督查方案〉(试行)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条? 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指导思想,按照“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相结合”,以及“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体系及问责制度。 ??? 第四条? 政府及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主要负责人是本级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有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相关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 第二章? 政府环境保护责任 ???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承担以下责任: ??? (一)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环境保护重大政策及措施,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三)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大气、水、土壤、噪声和核与辐射等环境污染防治,督促、支持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促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推广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治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等生态失调现象,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五)健全完善以环境保护责任制为核心,包含激励约束、督促检查、行政问责等制度的环境保护制度保障体系。   (六)建立并落实政府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制度,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力度,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政、税收、信贷等政策措施。   (七)健全环境污染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领导和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八)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环境监督检查和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段环境保护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环境隐患。   (九)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逐步淘汰不符合环保产业政策和不具备环保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打击生产、经营、建设等领域的各种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十)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三章? 职责部门环境保护责任 ??? 第六条? 环境保护部门工作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法规和制度,对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进行综合协调,对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进行监督考核。   (二)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三)组织制定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审批、发放排污许可证。   (四)组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负责建设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并负责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事件的应急环境监测。   (六)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调查、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协助地方政府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七)监督管理企业事业单位的排污行为,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依法征收排污费。   (八)对核设施、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电磁辐射污染、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的放射性污染进行监督管理。   (九)对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   (十)拟订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十一)负责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对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   (十二)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参与指导和推动全省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先进适用环境保护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开展国内和国际间环境保护的合作和交流。 ??? 第七条? 发展改革部门工作责任:   (一)提出符合环境保护的国民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   (二)承担组织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三)组织拟订全省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重大问题,综合协调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的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全省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   (四)提出淘汰电力行业落后产能年度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采取综合性调控措施,抑制高某某、高排放产品的市场需求。   (五)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在安排投资项目时应从严掌握,实行项目“区域控制”。   (七)落实环保电价和差别电价政策,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等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的价费政策,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八)负责全省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推动节能降耗工作,协调和推进清洁生产,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制订和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报、预警,以及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联合环境保护部门制订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方案,会同有关单位开展重污染天气会商,参与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含放射性污染事件)的应急工作,联合环境保护部门制作和发布空气质量预报,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 第三十三条? 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 第三十四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除按上述规定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外,还应认真做好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环境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 第四章? 附? 则 ??? 第三十五? 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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