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本文由用户“有期间颜”分享发布 更新时间:2021-07-04 14:51:12 举报文档

以下为《7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

编号:OHSS-5.4.1



标题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版次:制定版



1 目的

为了保证各种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优质、高效的完成各项作业,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 范围 公司内所有需作业许可的作业。

3 相关定义

3.1 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使用电钻、砂轮、烧制沥青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指凡是进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3.3 临时用电作业是指凡固定电源不能满足需要而必须使用临时电力时而铺(架)设的临时线作业。

3.4 高某某作业是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某某进行的作业。

3.5 起重吊装作业是指凡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6 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每平方米50公斤以上,以及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3.7 断路作业是指凡在企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3.8 设备检维修作业是指凡是对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的检修、维修作业。

3.9 抽堵盲板作业是指凡在设备检修及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为带料盲板抽堵作业。

4 责任人 总经理、生产经理、安全员、车间主任、岗位班组长、相关作业人员

5 程序

5.1动火作业

5.1.1 固定动火区:

5.1.1.1 ***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等工作的需要,设立机修间内为固定动火区域,其他区域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执行动火作业许可;

5.1.1.2 固定动火区域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他杂物,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固定动火区许可证有效期为半年,且以禁火区二级动火作业标准审查;

5.1.1.3 固定区域内的动火由机修车间负责人负责管理;

5.1.1.4 设置固定动火区标志。

5.1.2 禁火区

5.1.2.1 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如需进入设备内、高某某等进行动火作业,还需办理进入受限空间、高某某等其他相应的安全作业票证;

5.1.2.2 动火作业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动火分析,动火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取样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得超过30分钟,如现场条件不允许,时间间隔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间断时间超过60分钟,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5.1.2.3 动火作业的分类、地点、办理、审批权限与时效

5.1.2.3.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本公司不存在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5.1.2.3.2 一级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是指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本公司一级动火地点包括:海绵车间TDI露天罐区、车间内中间罐间和发泡机头部位。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车间(部门)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主管厂长终审批准。动火作业实行全程录像,做到“一票一录像”,录像至少保留三个月。一级动火作业证的有效期为8小时。

5.1.2.3.3 二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是指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车间(部门)的主管领导初审,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终审批准。二级动火作业证的有效期为72小时。

5.1.2.3.4 遇节假日、夜间或五级(含)风以上天气露天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节假日原则上不得安排一级和特殊动火作业,如确需动火作业,向五接镇XX监所报备,并做好全面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5.1.3 动火作业现场的要求:必须制定动火作业方案,现场通、排风必须良好,派专人监护,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并做好巡回检查。

5.1.4 职责及要求

5.1.4.1 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5.1.4.2 动火人: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带徒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30分钟再次动火),动火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车间(部门)当班班长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5.1.4.3 监火人: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车间(部门)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部门和动火点所在车间(部门)共同指派。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5.1.4.4 动火部门负责人:被动火车间(部门)的班组长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力。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1.4.5 动火分析人:动火分析人应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地点所在车间(部门)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20%LEL),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5.1.4.6 安全员:执行动火部门和动火点所在车间(部门)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5.1.4.7 审批人: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批人,在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做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5.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5.2.1 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进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均需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如需动火、设备内、高某某等作业时还应办理动火、设备检维修、高某某等其他相应的安全作业票证。《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施工部门或交出设备车间(部门)负责办理,作业部门接到票证后,由该项目的负责人填写作业证上作业部门应填写的各项内容,安全措施到位后,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5.2.2 职责与要求:

5.2.2.1 项目负责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全面负责,了解受限空间内及周围的情况,参与安全措施的制定与确认。会同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车间(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并与使用车间(部门)负责人在作业证上签字后,由检修人员封闭设备孔,完成检修作业。

5.2.2.2 监护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设专门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的人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根据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的需要。保证受限空间内作业有足够的照明,其照明电压应小于24伏,在潮湿、狭小空间内作业,其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12伏。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

5.2.2.3 检测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按规定作业设备与其他设备进行隔离,并清洗置换干净,保证通风良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30分钟内,要对受限空间内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容许浓度)、含氧量(18%-23.5%)进行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如在受限空间内作业时间过长,至少应该每隔2小时对空间内的物质的浓度进行再次分析,如不符合安全条件,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作业人员。当发现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应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可继续作业。

5.2.2.4 作业人员:严禁在受限空间内向外投掷工具、器材等物件。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

5.3 临时用电作业

5.3.1 办理程序、审批权限及期限: 进行临时用电作业均需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由需临时用电车间(部门)提出申请,经机电车间审核同意后,由有资质的操作人员按临时用电作业要求进行施工。申请内容包括:线路和设备容量、安装地点、用电期限、临时用电负责人等。临时用电期限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一个月,同时还应作新一轮临时用电前的安全检查。

5.3.2 安装要求

5.3.2.1 低压绝缘导线需要在地面越过道路时,必须使用具有一定强度的电线管作保护,必要时挖沟(不应小于0.7m)将导线或电缆埋入地下。

5.3.2.2 低压绝缘导线在空中跨越道路时,道路两侧必须立竿固定,必要时还应用辅助拉线引渡电力线。不得用金属线在电杆上共同捆扎分相导线、火线和工作零线。线路与各物体的距离要符合规定要求。

5.3.2.3 照明线路不得用金属物作非固定悬挂。严禁“一火一地”用电。临时手持照明灯的导线应采用橡皮护套软线,并采用隔离变压器输出的安全电压作照明电源。在地沟或其他狭窄的危险场所,灯具使用的电压不得超过12伏。

5.3.2.4 室外开关箱、配电盘、配电柜等必须具有防水功能。不得将电路开关板放在水塘里或随手挂在金属脚手架上。暴露的带电导体应远离人员频繁出入的场所,远离金属材料、水源及易燃易爆气体等,无法避免时,应采取防水、防爆等隔离措施。

5.3.2.5 频繁移动的用电设备,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对需要设置护栏的用电设备,不能省略护栏。在水中使用的电器设备,线路与外壳之间的绝缘必须很好,并将设备金属外壳接零或接地。每台设备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5.3.3 职责及要求:临时用电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做到人走电停,并对开关箱、配电盘、配电柜等加锁,如果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没有防雨雪功能,应加设防雨装置,防止线路受潮造成短路、漏电事故。对外包过程应实施有效控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应明确临时用电管理办法,并且在临时用电系统投入使用前由发包方对其进行确认,其内容包括:用电设备及其安装区域;用电设备操作人员资格;临时用电标识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等。供电单位对临时用电申请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做出合理安排,建立和保存好管理台帐。对批准设置临时用电的现场,要派专职人员检查其电力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不合格不准使用。平时也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临时用电现场作必要的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撤销临时用电。临时用电结束,需撤销临时用电。机修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派人员到现场查看,并及时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5.4 高某某作业

5.4.1 高某某作业的分级与分类:进行高某某作业的必须根据高某某作业的分级和类别申请办理《高某某安全作业证》。如需动火等其他作业的还应办理其他相关的安全作业票证,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5.4.1.1 高某某作业的分级:

作业高度h分为四个区段:2m≤h≤5m;5m<h≤15m;15m<h≤30m;h>30m。

5.4.1.2 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

5.4.1.2.1 阵风风力5级(风速8.0m/s)以上;

5.4.1.2.2 GB/T4200规定的Ⅱ级或Ⅱ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5.4.1.2.3 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

5.4.1.2.4 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

5.4.1.2.5 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

5.4.1.2.6 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

5.4.1.2.7 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下表规定;

危险电压带电体的电压等级/kv

≤10

35

63~110

220

330

500



距离/m

1.7

2.0

2.5

4.0

5.0

6.0



5.4.1.2.8 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mm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5.4.1.2.9 GB3869规定的Ⅲ级或Ⅲ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

5.4.1.2.10 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的作业环境;

5.4.1.2.11 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5.4.1.3 不存在5.4.1.2列出的任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某某作业按下表规定的A类法分级,存在5.4.1.2列出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客观危险因素的高某某作业按下表规定的B类法分级。

分类法

高某某作业高度/m





2≤h≤5

5<h≤15

15<h≤30

h>30



A

Ⅰ

Ⅱ

Ⅲ

Ⅳ



B

Ⅱ

Ⅲ

Ⅳ

Ⅳ



5.4.2 审批权限

5.4.2.1 Ⅰ级高某某作业由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批;

5.4.2.2 Ⅱ级、Ⅲ级、Ⅳ级高某某作业由安全员审核后,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

5.4.2.3 要求及条件:

5.4.2.3.1 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GB6095要求的安全带;

5.4.2.3.2 带电高某某作业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5.4.2.3.3 Ⅳ级高某某作业(30m以上)宜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5.4.2.3.4 高某某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不应在作业处休息;

5.4.2.3.5 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符合GB26557等标准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挡脚板、跳板等,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5.4.2.3.6 在彩钢板屋顶、XX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上作业,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5.4.2.3.7 在临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等场所进行作业时,应预先与作业所在地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防护器具(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5.4.2.3.8 雨天和雪天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措施;遇有五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应进行高某某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某某作业;暴风雪、台风、暴雨后,应对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5.4.2.3.9 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应持物,不应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某某、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5.4.2.3.10 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应上下垂直作业,如果确需垂直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5.4.2.3.11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审批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5.4.2.3.12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5.4.2.3.13 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不应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5.5 起重吊装作业

5.5.1 吊装质量大于10吨的作业应根据吊装作业的分级和分类申请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5.5.2 吊装作业的分级和分类

5.5.2.1 吊装作业的分级

ⅰ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ⅱ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100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ⅲ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5.5.2.2 吊装作业分类:

ⅰ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

ⅱ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

ⅲ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

5.5.3 审批权限

5.5.3.1 项目部门负责人领取《吊装安全作业证》后,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生产经理批准。

5.5.3.2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吨的《吊装安全作业证》安全员审查,生产经理审核后,报主要负责人批准。

5.5.4 条件及要求:

5.5.4.1 三级以上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质量虽不足4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作业方案应经审批;

5.5.4.2 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2894的规定;

5.5.4.3 不应靠近输电线路进行吊装作业。确需在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起重机械的安全距离应大于起重机械的倒塌半径并符合DL409的要求;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作业。吊装场所如有含危险物料的设备、管道等时,应制定详细的吊装方案,并对设备、管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必要时停车,放空物料,置换后进行吊装作业;

5.5.4.4 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应露天作业;;

5.5.4.5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对起重机械、吊具、吊索、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5.5.4.6 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应经计算选择使用,不应超负荷吊装;

5.5.4.7 不应利用管道、管某某、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土建专业审查核算,不应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5.5.4.8 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吊物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5.5.4.9 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进行指挥;

5.5.4.10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5.5.4.10.1 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报告;

5.5.4.10.2 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吊起;

5.5.4.10.3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5.5.4.10.4 下放吊物时,不应自由下落(溜),不应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5.5.4.10.5 不应起重机械工作时对其进行检修;不应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5.5.4.10.6 停工和休息时,不应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

5.5.4.10.7 以下情况不应起吊:

5.5.4.10.7.1 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指挥信号不明;

5.5.4.10.7.2 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

5.5.4.10.7.3 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绳打结,绳不齐,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

5.5.4.10.7.4 重物质量不明、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

5.5.4.11 司索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5.5.4.11.1 听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盲板的位置。

5.9.3 其他要求:

5.9.3.1 凡在作业过程中涉及到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该项作业。

5.9.3.2 各类作业票证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满足安全条件经同意后方可作业。作业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后上缴作业票证第二联到相关部门备案。

5.9.3.3 应严格按照各类作业票证上申请的内容作业,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5.9.3.4 持证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穿(佩)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具)。

5.10 本制度含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某某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抽堵盲板作业。

5.11 修订与执行

5.11.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5.11.2 本制度每年修订一次。如国家相关制度、规程有变化,及时修订。

6 相关文件

6.1 动火安全作业证

6.2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6.3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6.4 高某某安全作业证

6.5 吊装安全作业证

6.6 动土安全作业证

6.7 断路安全作业证

6.8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6.9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文章尾部最后5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1.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规定
  2. 公司有限空间外包安全管理制度
  3. 安全考试题1
  4. 常用安全生产术语
  5.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 施工单位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7. 齐翔腾达一号文HSE工作要点测试题
  8. 公司厂区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9. .03安全判断
  10. 20.3.12安全经验分享十二则
  11. 矿业*** 培训考试题
  12. -本钢作业安.长全竞赛试卷答案
  13. 十大特殊作业风险分析及防控措施
  14. 一次盐水甲班新进员工安全试卷
  15. 高某某安全作业证

以上为《7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上面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图片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