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新闻治理的国际经验与中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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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在信息传播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的背景下,数字新闻业呈现出生态化特征,对传统新闻业务实践、部门安排、盈利模式、管理治理等方面带来了重要的变革和重构。数字新闻业的发展不仅对传统媒体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带来了挑战,也为新闻传播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和可能性。然而,由于数字新闻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现行的新闻管理模式难以全盘移植至数字新闻业,因此亟需对国际经验进行系统分析,并结合我国的新闻实践,提出适合中国的数字新闻业治理思路。

本研究基于“传媒治理六要素”理论框架,对美国、英国、德国、瑞典、俄罗斯、澳大利亚、韩国等11个国家(或地区)的数字新闻治理现状进行了跨国比较分析。通过对这些国家的案例研究,我们发现了几个重要的趋势和发现。

首先,肇始于美国网络空间治理的“多利益攸关方”治理模式在各国数字新闻治理中被普遍采纳。这种治理模式强调各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和共同管理,以确保数字新闻业的健康发展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其次,不同媒介体制下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表现出了本土化的特点。威权自由主义、威权主义、民主自由主义、民主管制等不同体制下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在各国进行了本土化的调试,以适应各国的媒介环境和政治体制。然而,这些模式也面临着不同的治理难题和挑战。

在中国,数字新闻业的治理特点是政出多头、堵大于疏。政府在数字新闻业的治理中起着主导作用,但也存在多个部门和机构的分散治理现象。此外,中国的数字新闻业在全球化媒介治理中面临着合法性话语的挑战。

基于对国际经验的分析和对中国数字新闻业的特点的理解,本研究提出了中国数字新闻治理的路径和思路。我们认为,中国的数字新闻治理应基于“多主体模式”进行顶层设计,强调公共性和团结稳定的价值理念,并形成对多利益攸关模式的替代方案。

总之,本研究通过对国际经验的分析和对中国数字新闻业的研究,提出了中国数字新闻治理的路径和思路。这对于我国数字新闻业的发展和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助于推动我国数字新闻业的健康发展和公共利益的实现。接下来,我们将对国际数字新闻治理现状进行跨国比较分析,以深入了解不同国家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和特点。二、国际数字新闻治理现状的跨国比较分析

A. 美国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

美国作为信息技术和数字媒体发展的先驱,其数字新闻治理模式被广泛采纳。在美国,数字新闻业的治理主要依赖于市场机制和自律机制。市场机制通过竞争和市场准入来规范数字新闻业的发展,同时也引入了监管机构,如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和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以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自律机制主要体现在行业协会和自律组织的规范和监督下,如美国新闻社(ASNE)和美国新闻编辑协会(ANPA)。

B. 英国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

英国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注重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政府通过立法和监管机构,如英国***(BBC)和英国广播通信管理局(Ofcom),来规范数字新闻业的发展。行业自律则主要通过英国新闻和杂志协会(PCC)等组织来实现,这些组织制定了行业准则和道德规范,监督和处理新闻行业的违规行为。

C. 德国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

德国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强调媒体多样性和公共利益。德国政府通过立法和监管机构,如德国广播通信局(BNetzA)和德国联邦媒体评估局(KEK),来确保数字新闻业在多样性和公共利益方面的发展。此外,德国还鼓励新闻媒体的自律,推动媒体组织成立自律委员会,制定行业准则和道德规范,监督新闻行业的运营。

D. 瑞典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

瑞典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注重媒体自律和公共利益。瑞典政府通过立法和监管机构,如瑞典***(SR)和瑞典广播电视委员会(RTVV),来确保数字新闻业在公共利益方面的发展。媒体自律则主要通过瑞典新闻自律委员会(PO)等组织来实现,这些组织制定了行业准则和道德规范,监督新闻行业的运营。

E. 俄罗斯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

俄罗斯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主要由政府控制和监管为主。俄罗斯政府通过立法和监管机构,如俄罗斯联邦通信、信息技术和大众传媒监管局(Roskomnadzor),来规范数字新闻业的发展。政府对数字新闻业的控制力度较大,涉及到新闻内容审查、许可证制度和网络安全等方面。

F. 澳大利亚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

澳大利亚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注重媒体多样性和公共利益。澳大利亚政府通过立法和监管机构,如澳大利亚广播通信管理局(ACMA)和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来确保数字新闻业在多样性和公共利益方面的发展。此外,澳大利亚还鼓励媒体自律,推动媒体组织成立自律委员会,制定行业准则和道德规范,监督新闻行业的运营。

G. 韩国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

韩国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注重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韩国政府通过立法和监管机构,如韩国通信委员会(KCC)和韩国通信标准委员会(KISDI),来规范数字新闻业的发展。行业自律则主要通过韩国新闻协会(KJA)等组织来实现,这些组织制定了行业准则和道德规范,监督和处理新闻行业的违规行为。

通过对以上国家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不同国家在数字新闻业的治理中采取了不同的模式和措施。这些模式和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国媒体体制、法律法规和价值观的差异。在中国,数字新闻业的治理面临着多头治理和合法性话语挑战的问题。因此,中国需要基于多主体模式进行顶层设计,强调公共性和团结稳定的价值理念,并提出替代多利益攸关模式的方案,以推动数字新闻业的发展和治理。三、数字新闻治理模式的本土化调试

A. 威权自由主义体制下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

在威权自由主义体制下,数字新闻治理模式经过本土化调试,逐渐形成了一种具有地缘政治色彩的“准利益攸关”模式。以美国为例,威权自由主义体制下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和自律机制来实现。市场机制方面,美国通过竞争和市场准入的方式促进数字新闻业的发展,鼓励企业间的竞争和创新。自律机制方面,美国的数字新闻行业自建立了一套行业规范和自律机制,如新闻媒体协会、报纸协会等组织,通过自我监督和互相监督来规范行业行为。此外,美国的数字新闻业还依托于社交媒体平台等新兴技术,通过用户生成内容和社交传播的方式扩大新闻的影响力。

B. 威权主义体制下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

在威权主义体制下,数字新闻治理模式同样经过了本土化调试。以俄罗斯为例,威权主义体制下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主要通过国家主导和控制来实现。俄罗斯政府通过立法和监管手段,对数字新闻业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限制新闻内容和媒体自由。此外,俄罗斯政府还通过国有化和垄断经营的方式参与数字新闻业,控制信息传播的渠道和内容。虽然俄罗斯的数字新闻业受到了政府的控制和干预,但在商业模式上也有一定的自主性,如通过广告和付费订阅等方式获取收入。

C. 民主自由主义体制下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

在民主自由主义体制下,数字新闻治理模式同样经过了本土化调试。以美国和英国为例,民主自由主义体制下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和自律机制来实现。市场机制方面,美国和英国通过竞争和市场准入的方式促进数字新闻业的发展,鼓励企业间的竞争和创新。自律机制方面,美国和英国的数字新闻行业建立了一套行业规范和自律机制,通过自我监督和互相监督来规范行业行为。此外,美国和英国的数字新闻业还依托于社交媒体平台等新兴技术,通过用户生成内容和社交传播的方式扩大新闻的影响力。

D. 民主管制体制下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

在民主管制体制下,数字新闻治理模式同样经过了本土化调试。以德国为例,民主管制体制下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主要通过公共服务和自律机制来实现。德国的公共广播机构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提供公共服务和独立的新闻报道来保障公众利益。此外,德国的数字新闻行业也建立了一套行业规范和自律机制,通过自我监督和互相监督来规范行业行为。德国还通过立法和监管手段,对数字新闻业进行管理和控制,保护媒体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通过以上的本土化调试,不同体制下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在各自国家形成了一种适应本地环境和需求的模式。这些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数字新闻行业面临的治理难题,但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和问题。对于中国的数字新闻业,可以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结合中国的国情和实践,探索出适合中国的数字新闻治理路径和思路。四、中国数字新闻业治理现状和特征

A. 政府主导的数字新闻治理

在中国,数字新闻业的治理主要由政府来主导。政府在数字新闻业的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包括对新闻内容的审查和监管、对网络媒体的许可和监管、对新闻从业人员的管理等。政府的主导地位使得数字新闻业的发展受到政府的直接影响和控制。

然而,政府主导的数字新闻治理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政府的主导地位可能导致信息的过滤和审查,限制了新闻的多样性和公正性。其次,政府的直接干预可能导致新闻机构的自由度受到限制,影响了新闻业的创新和发展。此外,政府的主导地位也可能引发治理的不透明和不公正,容易产生腐败和权力滥用等问题。

B. 多头治理和治理难题

中国数字新闻业的治理还面临着多头治理和治理难题。由于数字新闻业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导致治理体系复杂而分散。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合作不足,导致治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受到影响。

此外,数字新闻业的治理也面临着一些具体的难题。例如,新闻内容的真实性和可信度问题,网络媒体的监管和管理问题,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问题等。这些问题需要各个部门和利益相关方共同努力来解决,但目前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和合作模式。

C. 合法性话语挑战

中国数字新闻业在全球化媒介治理中面临着合法性话语挑战。由于中国的政治体制和价值观念与一些西方国家存在差异,中国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在国际上常常受到质疑和批评。一些国际组织和人权组织指责中国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存在言论限制和人权侵犯等问题。

面对这些挑战,中国需要加强对数字新闻业的治理,提高其合法性和公正性。这需要政府改善数字新闻治理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加强与国际组织和人权组织的合作和对话,提高数字新闻业的自律和职业道德水平。

在治理中国数字新闻业的过程中,应该注重建立多主体参与的治理模式。政府、新闻机构、学术界、行业协会和公众等各个利益相关方应该共同参与数字新闻业的治理,形成合力。此外,还应该注重强调公共性和团结稳定的价值理念,确保数字新闻业的发展符合社会的整体利益和稳定。

总而言之,中国数字新闻业的治理面临着政府主导、多头治理和合法性话语挑战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应该基于多主体模式进行顶层设计,强调公共性和团结稳定的价值理念,并提出替代多利益攸关模式的方案。这将为中国数字新闻业的发展和治理提供重要的思路和路径。五、中国的数字新闻治理路径和思路

A. 基于多主体模式的顶层设计

在中国的数字新闻治理中,应采用基于多主体模式的顶层设计,以促进各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和协作。这意味着政府、媒体机构、***、学术界、公众和社会组织等各方应当共同参与数字新闻治理的决策和实施过程。政府应扮演监管和引导的角色,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保障数字新闻的公共利益和社会责任。媒体机构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提供高质量、可靠的新闻内容。***应确保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同时积极开发新的技术手段来应对信息传播的挑战。学术界应提供专业知识和研究成果,为数字新闻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公众和社会组织应参与到数字新闻治理的决策和监督中,发挥监督作用,推动数字新闻业的健康发展。

B. 强调公共性和团结稳定的价值理念

在数字新闻治理中,应强调公共性和团结稳定的价值理念。公共性是指数字新闻业应该服务于公众利益,满足社会和公众的信息需求,传播真实、客观、全面的新闻信息。团结稳定是指数字新闻业应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避免传播虚假、误导和有害的信息,防止信息传播引发社会冲突和不稳定因素。数字新闻治理应以公共性和团结稳定的价值理念为指导,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引导数字新闻业健康发展。

C. 替代多利益攸关模式的方案

鉴于中国数字新闻治理面临的多头治理和合法性话语挑战,需要提出替代多利益攸关模式的方案。首先,应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数字新闻业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虚假信息和有害信息的传播。同时,应加强对数字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其次,应推动数字新闻业的自律和行业规范建设,建立行业协会和组织,制定行业准则和标准,引导数字新闻业的健康发展。此外,还应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数字新闻治理的国际化进程。

六、结论

本研究通过对11个国家(或地区)的数字新闻治理现状进行跨国比较分析,发现了几个重要的发现和趋势。首先,肇始于美国网络空间治理的“多利益攸关方”治理模式在各国数字新闻治理中被普遍采纳。其次,威权自由主义、威权主义、民主自由主义、民主管制这四种传媒体制下的数字新闻治理模式,在各国进行了本土化的调试,面临不同的治理难题。最后,中国的数字新闻业治理特征是政出多头、堵大于疏,在全球化媒介治理中面临合法性话语挑战。

基于以上研究发现,本研究提出了中国数字新闻治理的路径和思路。首先,中国的数字新闻治理应基于“多主体模式”思路进行顶层设计。传统的新闻管理模式难以适应数字新闻业的特点和需求,因此需要引入更多的利益攸关方,形成多方参与的治理模式。其次,中国的数字新闻治理应突出公共性和团结稳定的价值理念。数字新闻作为公共资源,应该服务于公众利益,并促进社会团结和稳定。最后,中国的数字新闻治理应形成对多利益攸关模式的替代方案。当前的数字新闻业治理存在政府主导、堵塞信息流通等问题,需要寻找更加开放、多元、平衡的治理模式。

在未来的发展中,中国的数字新闻业需要注重提高治理效能和创新能力。首先,需要建立健全数字新闻业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利益攸关方的权责和义务。其次,需要加强数字新闻业的自律机制,促进行业规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还应鼓励数字新闻业的创新和技术发展,提高产品质量和用户体验。

七、参考文献

[1] Curran,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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