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级、级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替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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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海 洋 大 学

关于开展2017级、2018级本科学生

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替换工作的通知

***:

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落实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制度,根据浙海大发〔2017〕28号《浙江某某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关于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替换的补充通知》,决定开展2018级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替换工作和2017级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替换补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替换的创新创业学分数

不超过8学分。

二、课程替换顺序

学生社团1学分;

通识教育选修课自选类学分(学分数根据实际情况定);

专业选修课(创新创业成果内容须与申请替换的专业选修课有一定的相关度)。

三、工作安排

1、替换申请

2017级、2018级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替换申请。

2、替换认定

(1)学生社团学分替换认定***学工办审核;

(2)通识教育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学分替换认定由教务处审核。

3、数据呈报

***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在5月7日***为单位将学分替换申请材料(附件1、附件2)电子稿发创新***OA邮箱,纸质材料请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一并报送创新***(会展中心207-2);***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学院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创新***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类别代码:

(1)科研:科研项目及论文、论著、专利等成果,代码为C1;

(2)竞赛:学科竞赛、技能竞赛,代码为C2;

(3)创业训练:创业教育、创业实践,代码为C3;

(4)职业能力证书:职业能力培训及技能证书,代码为C4;

(5)其他经认定的活动或项目,代码为C5。

2.排名请按几分之几格式填写(本人排序/团队总人数)。

3.替换类别及分值:

(1)学生社团1学分;

(2)通识教育选修课自选类学分(学分数根据实际情况定);

(3)专业选修课学分(学分数根据实际情况定,与专业有一定的相关度)。

4.若相关数据填写不够,可自行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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