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关于对我市宗教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建议》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关于对我市宗教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建议
我市文物资源丰富,其中包括宗教文物。长期以来,我市对于宗教文物的保护与利用十分重视。经初步统计,我市共有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宗教文物)31处,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天主堂、南关清真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士阁、西禅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圣救主座堂、圣诞堂等。然而,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市对宗教文物保护与利用还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宗教活动场所的负责人对宗教文物的保护意识不足。由于宗教事务的特殊性,有些负责人对文物的保护采取个性化的理解,缺乏专业保护。如有的宗教活动场所的墓碑肆意堆放,风吹日晒,风化现象比较严重,导致字迹模糊,无法辨认;如有的寺院住持按照自己意愿对天然佛像人为雕琢,绘画,破坏了自然景观。
二、各级政府和文物部门对宗教文物的重视程度不足。一是缺乏专业人才对文物的鉴定,在如何保护上又缺乏专业的指导。二是市县级及以下文物,由于缺乏资金支持,保护工作较为滞后。三是政府相关部门对宗教活动场所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进行管理,缺乏对宗教文物的保护意识,不主动作为,没有充分发掘宗教的文物资源。
三、散落民间的宗教文物无法收集。我市的一些宗教文物散落民间,这些珍贵文物由于缺乏资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宗教活动场所履行文物保护责任情况,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明确文物安全责任。
三、做好宗教文物遗产保护、开发和利用研究工作。一是发挥宗教界的主体作用。既要提高宗教界人士的文物保护与利用意识,又要切实尊重和保障宗教界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二是逐步推进宗教文化遗产领域的学术研究,推动现实宗教工作的开展。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提供保障。市县级政府要设立本级宗教文物保护和利用专项资金,推动全社会以科学正确的态度对待宗教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中华优秀文化。
四、建立宗教文物管理体系,提升各级政府对文物保护单位级别意识。完善常态化文物登录制度,建立宗教文物资源总目录和数据资源库。强化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完善基本建设考古制度,推进文物保护重点工程。各级文物管理部门、各乡镇和村委会逐步建立健全宗教文物名录信息动态更新发布制度,提升各级政府对宗教文物保护单位级别意识。
五、促进宗教文物的利用价值。一要发掘宗教文化遗产中丰富的爱国主义元素,教育和警示后人,引导社会各界了解和正确认识宗教和宗教文化,为推动宗教和睦,社会和谐服务。二是要善借民力,广集民智。可以考虑在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之外,引入一些具有较高公信力的宗教团体和非政府组织,共同来参与宗教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
以上为《关于对我市宗教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建议》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上面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