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招考办〔〕4号)*_**公室关于做好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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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招考办〔2021〕4号

*_**公室关于做好

2021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招考办,各有关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做好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精神和《*_**印发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简称“中考”,下同)报名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市2021年中考:

(一)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我市户籍的外地返穗生或往届生。

(三)经批准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

(四)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往届毕业生。

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对通过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已被录取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二、报名时间

2021年我市中考报名时间安排在3月8日9:00至3月12日18:00。

三、报名派号

(一)各***考报名点。其中我市应届毕业生报名点为学籍所在初中学校。我市户籍的外地返穗生和往届生报名***。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报名点***。非本市户籍的往届生报名点为原初中***。

(二)我市应届毕业生、往届生及外地返穗生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派号。考生登录“*_**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https://zhongkao.gzzk.cn/,简称“中考服务平台”,下同)“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粤省事认证”进入XX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名认证后进行考生号申请(具体操作详见网页指引)。其中我市应届毕业生由系统根据学籍和户籍数据自动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予以派发考生号。往届生和返穗生须上传身份证、户口簿、毕(结)业证书或学历证明等材料,由区招考办审核通过后予以派号。

(三)已于初三上学期采集身份证、领取考生号的我市应届毕业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直接登录中考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尚未采集身份证的我市应届毕业生,除可网上申请考生号外,也可直接提交身份证给学校审核后读证派号。

(四)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及国外***理报名派号。考生须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有效中国签证的外国护照和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等身份证件,以及初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的公证书等材料原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予以派号。

(五)未曾办理身份证或持其他证件无法通过“粤省事”实名认证的考生,可联系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并派号。报名点在中考服务平台申请派号时须上传考生有关报名材料,区招考办审核通过后予以派号。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3月8日9:00至3月12日18:00期间登录中考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考生号由十位数组成,其中第1-2位为市代码,第3-4位为区代码,第5-6位为报名点代码,第7-10位为流水号。首次登录成功后考生须先阅读报名须知、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修改初始密码后重新登录,按系统指引,依次完成以下操作:

1.核对考生基本信息。考生认真核对考生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完整学籍、是否具有本校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照片等基本信息,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发现有误的,应及时联系报名点处理。未拍摄照片的考生,可选择指定相馆拍摄(见附件5)或自行上传符合规格的电子相片,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拍摄照片。另外,考生还须查看、确认本人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参考科目考试成绩。

2.填写个人资料。考生根据系统设置的内容完整填写籍贯、住址、户口所在街道或乡镇、个人简历及家庭成员等信息。

3.填报体育考试项目。所有考生均须填报体育考试项目,特殊考生还可根据本人身体状况申请免考、择考、缓考或特殊体育考试。特殊考生如医务审核不通过的,***提出重报书面申请,并重新填报体育考试类别和项目。

4.资格申报。考生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是否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选择不参加的,将不能参加后续的志愿填报和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选择参加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依次完成各类资格申报。

(1)非户籍生升学资格。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往届,附件1)可申报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报考范围与其学籍***应届毕业生相同。***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我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XX省居住证》***毕业生,可申报“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资格,可报考我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2)跨区生资格。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的考生,可自主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升学。选择户籍所在区升学的考生须申报跨区生资格。跨区生在填报名额分配志愿时只可填报学籍学校分得的名额分配计划。

(3)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资格。符合相关政策的考生(附件2),可申报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资格。

(4)体育或艺术特长生资格。***有关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文件要求的考生,可申报体育或艺术特长生资格。***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再次登录中考服务平台申报特长生资格、项目和招生学校。

(5)名额分配报考资格。具有我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学生)、具有同一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并在该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符合名额分配报考资格。

上述(1)至(4)资格须由考生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申报,未按规定进行资格申报的考生,将视作不具备或自动放弃相应资格。名额分配报考资格无需考生申报,系统将自动呈现有关的资格信息和审核状态,考生可实时查阅。

5.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在2021年3月12日18:00时前对报名信息予以确认,逾时未确认的则报名无效。报名时间截止前已确认、因故需修改的,考生可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报名点取消确认状态后可再次修改并确认。

(二)缴纳考试费

根据《*_**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科目收费问题的复函》(穗发改函〔2020〕272号)规定,中考按每生每科10元进行收费,收费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英语听说、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化学实验操作、地理、生物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凡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的考生须于3月19日前登录中考服务平台,按系统操作指引缴纳考试费160元(返穗生、往届生、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须缴纳考试费11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视为完成报名。

(三)提交证件材料

凡在网上申报各项资格的考生,须上传相应资格所需材料,并提交材料原件给报名点核验,逾期未提交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申报各项资格中如涉及提供父母材料的,前期未采集父母身份证件或监护人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按页面指引通过监护人刷脸登录“粤省事”核验或上传监护人身份证件、亲子关系材料(如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等)进行核验。

申请政策性照顾学生的考生,如同时符合名额分配报考资格的,须按照我市2021年名额分配文件(另文发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逾期提交的则不能享受名额分配报考资格。申请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或优先录取的考生,网上申报和填写信息后须打印申请表(加盖父或母所在师级以上单位公章),连同相关证件一并交回报名点。

五、各类资格审核办法

(一)监护人身份核验。对申请政策性照顾学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资格考生,须先进行监护人身份审核。如监护人身份核验不通过的,由报名点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初审,区招考办复核。监护人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行相应资格审核。

(二)名额分配报考资格。由各初中学校根据考生的户籍、学籍和是否在本校就读等情况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审核。具体审核要求按照我市2021年名额分配文件执行。

(三)政策性照顾学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附件1、2)。除部分可通过网络核验或相关单位协助审核的类别外,其他由报名点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初审,区招考办复核。

对申请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或优先录取的考生,由各报名点负责初审,并根据系统编号依序整理考生的申请表和材料,各区招考办汇总本区资料后,于4月9***,由XX警备区进行资格复审。

(四)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父母的户籍、居住证信息,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有关资格审核指引详见附件3。

(五)跨区生。由***提供的户籍信息进行审核。

(六)体育、艺术特长生。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各特长生招生学校负责做好报名资格审核和专业测试工作,在中考服务平台录入审核结果。各区教育局要做好资格复审工作。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对特长生的资格进行审批确认。

(七)体育考试医务审核。各区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体育考试的申报指引和医务审核工作。

考生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或“XX招考”微信公众号查询各类资格审核结果,***发送的手机短信通知。经审核符合相关资格的考生名单,由各报名点打印并在报名点公告栏公示7天。若有投诉,应某某、区招考办及有关部门查证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中考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事关中考中招工作公平、公正,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区教育局、招考办和各报名点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责任到人、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严格把关,认真做好中考报名各项工作,确保2021年我市中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考报名政策信息传达到每位考生,告知考生、家长可通过XX招考网和“XX招考”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关注中考政策。要做好“托底”工作,精准掌握每位考生网上报名条件情况,为有需要的考生提供报名条件,确保考生顺利报名。

(三)各区招考办和全市初中毕业学校要做好报名宣传发动工作,不得拒绝、阻止或变相劝阻任何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报名。各区、各学校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不得干预初三学生参加中考权利,不得要求初三学生提前“分流”。未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统一投档录取。对因个人原因不报名的学生,初中毕业学校须凭学生和家长签名的报告在中考服务平台做好不报名原因登记。

(四)各报名点要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中考报名工作,倡导考生网上报名,减少现场办理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要制定报名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加强报名场所环境卫生消毒和通风,落实预约办理、进出人员登记及健康检查制度,无死角、无遗漏、无盲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报名安全进行。

(五)各报名点要做好报名进度监控,掌握本区和本校报名进度,指导考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督促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及时确认。对申请各项升学资格及未拍照、未缴费的考生,应督促提醒考生上传材料、照片及缴费。

(六)如户籍信息在考生号派发后发生异动的,考生须凭最新户籍信息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向报名点提出户籍变更申请,最迟于志愿填报开始前2周完成,逾期未更正的以原报名信息为准。报名期间未办理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办理身份证,以便顺利参加中考各项考试。

(七)考***完整学籍和本校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的基本信息来源于“XX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各初中学校须在报名开始前,依照有关程序再次通过“XX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对本校学生学籍信息进行复核,确保学籍信息的真实、准确。

(八)各报名点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核工作,凡审核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应资格,或提交虚假审核材料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报名或相应资格。各项资格审核工作须于志愿填报开始前2周完成。各区要加强对各报名点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发现违反招生考试规定和纪律的或因失职造成重大差错的,一律全市通报,并提请有关部门按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附件:1.2021年*_**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分类一览表

2.2021年*_**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分类一览表

3.2021年随迁子女在*_**考资格审核工作指引一览表

4.2021年*_**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表

5.2021年*_**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考生电子相片采集点一览表

6.2021年*_**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咨询电话

7.2021年*_**阶段学校考试招生部分工作日程安排

*_**公室

2021年3月1日 附件1

2021年*_**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分类一览表

类别

考生类型

材料指引







考生

父母



优抚群体类

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等

《烈士证明书》;《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革命军人病故证明书》;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如军官证、士兵证等)





在穗消防部门工作的消防救援人员的适龄子女



有效工作证件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父母双方的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病历或残疾证等(由相关部门审核认定丧失监护子女能力)、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的公证书



特殊行业类

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父母双方的有效工作证件、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的公证书





殡葬工人的适龄子女



有效劳动合同、在XX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XX省居住证(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共享信息进行审核)





从事承担政府环卫作业工作服务连续两年以上的环卫临时工适龄子女



有效劳动合同、连续两年以上在穗缴纳社保(由社保部门共享信息进行审核)





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有效工作证件、在穗房产证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



有效工作证件等相应材料



人才类

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外国专家的适龄子女



博士毕业证书以及相关引进材料;外国专家证件等





来穗工作的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



《XX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





属引进人才持《XX省居住证》有效期三年及以上人士的子女



监护人依照《XX省引进人才实行〈XX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申领的有效期内《XX省居住证》





高层次人才子女(含海外)



《*_**》或《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相应材料





“优粤卡”持有人随迁子女



《XX省人才优粤卡》





XX市人才绿卡持有人随迁子女



《XX市人才绿卡》



境外群体类

海外华侨子女



国外永久居留证件、护照、其他能体现其华侨身份的材料(外文的附中文翻译公证)





台胞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有突出贡献的港、澳人士的适龄子女



*_**、《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驻穗领事馆等外交人员的适龄子女



有效工作证件、外交护照等(外文的附中文翻译公证)



注:1.上述有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的规定,以《关于印发的通知》(穗消〔2020〕8号)为准。

2.上述有关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的规定,以《*_** *_**转发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规定为准。

3.以上各项材料或证件须提交原件核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考生及父母对所提供的材料真伪性及因此产生的问题负全责。

4.其他特殊情况由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附件2

2021年*_**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分类一览表

加分或优先录取

考生类型

材料指引



加20分

军人、公安烈士子女

《烈士证明书》





作战部队、驻“二类地区”、“三类地区”、“二类岛”、“第三类岛”、XX区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下同)

现役军人身份证件、通过中考服务平台打印的申请表





“因公牺牲及残疾军人”的子女

《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现役军人身份证件、残疾军人证、通过中考服务平台打印的申请表





“受到表彰奖励”军人的子女

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荣誉证书、通过中考服务平台打印的申请表





烈士、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英雄模范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相关荣誉证书或表彰材料等





户籍在本市的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仅限报考**_*学

父母或考生本人的户口簿、回国定居材料或护照、他国长期居留证件等(外文的附中文翻译公证)



加10分

残疾军人

考生本人的残疾军人证





公安英模(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

公安英模奖励证书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学业考试当年5月31日前9年内参加过联合国维和部队的在穗人民警察子女

《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伤残人民警察证》;有效工作证件、参加联合国维和部队工作材料





少数民族学生

通过采集的身份证信息核验





高层次人才子女(含海外)

《*_**》或《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相应材料





户籍在本市的台湾省籍同胞子女

户口簿



加5分

国家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前生育子女,父母双方均属本市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以及纯二女计生户的女孩,***的

《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口簿(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穗府〔2016〕3号)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XX市居民户口,实现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的精神,此处的“农业户口”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前登记的“农业户口”。)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病故军人子女

《革命军人病故证明书》





平时荣获三等功的军人子女

三等功荣誉证书、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及通过中考服务平台打印的申请表





驻一般地区部队军人子女

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及通过中考服务平台打印的申请表





复退军人子女

复退军人证件





复员退伍军人

考生本人的复退军人证件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有效工作证件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名额分配计划电脑派位

市招考办





5月中旬

招生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考生资格初审,打印初审通过考生名册

有关学校





5.21-23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

市、区招考办

有关学校



5月下旬

公示参加自主招生综合能力考核考生名单

市招考办

有关学校



5月下旬

体育、艺术特长生考生资格复审及名单公示

区招考办

有关学校



6.1-5

中考志愿填报

市、区招考办

初中学校



6.20-22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录取计分科目笔试

市、区招考办

有关学校



6月下旬

自主招生学校综合能力考核

有关学校

市、区招考办



6月下旬

公布自主招生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市招考办

有关学校



7月上旬

公布中考成绩

市、区招考办

初中学校



7月中下旬

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投档录取、注册报到

市、区招考办

有关学校



注: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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