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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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为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新型研究生培养及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评定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李毅 周某某

副主任:杨某某 蒋某某

成 员:王某某 单某某 魏某某 曾某某

秘 书:王某某

评审委员***研工组设立办公室;评审委员会在全院导师中遴选若干名老师担任答辩评委。

第二条 参评条件

1. 参评范围及年限

我院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硕士生申请年限不超过院系确定的学制年限;博士生申请年限不超过4年;直博生申请年限不超过5年。硕博连读生或硕博生在取得博士生学籍当年,应按照硕士生身份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2. 申请国家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实践能力突出。

3. 申请国家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条:

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十佳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研究生道德模范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上学年度学习成绩优异。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位于前10%。

在学术研究方面成绩显著。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

在学科竞赛方面成绩显著。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奖。

在创新发明方面成绩显著。以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获得授权专利。

在课题研究方面成绩显著。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贡献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经历丰富,表现突出。

4. 参评国家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博士生参评需要发表2篇SCI论文、或1个授权发明专利和1篇SCI论文、或2个授权发明专利、或1篇影响因子超过10的SCI论文。

材料学方向硕士生参评需要发表1篇SCI论文、或1个授权发明专利。

材料加工方向硕士生参评需要发表1篇SCI论文或者1篇EI论文、或1个授权发明专利。

两年学制的工程硕士可适当放宽,满足本条可以优先。

5. 满足条件1、2、3、4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直接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并占用同学历或同专业名额。

教育部学术新人奖获得者。

校三好研究生标兵获得者。

校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

校研究生科技十佳获得者。

以***相关单位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在一区刊物发表论文者。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超资助年限的学生。

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有课程不及格。

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上一学年未***组织的安全培训,或违反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且屡教不改,或造成实验室安全事件者。

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第三条 奖励额度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生2万元/年/生,博士生3万元/年/生。

第四条 测评及答辩

1.评审委员会通过对申请人的综合考察进行评分,并根据评分结果确定获奖人员。申请人的最终得分由测评分数和答辩分数两部分组成,其中测评分数占比70%,答辩分数占比30%。评审委员会根据所有申请人的最终得分排名确定获奖人员。

2. 申请人参照本评选细则附件中的综合测评管理评分细则,进行自我测评并填写《国家奖学金自评表》,经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和导师签署意见后,连同所有证明材料一起交至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经过审核后,确定申请人的测评分数。

3. 申请人根据本评选细则要求,准备答辩展示材料。评审委员对申请人在公开答辩环节的表现情况进行评分,并确定其答辩分数。申请人在答辩过程中应尽量回避论文及专利发表情况。博士生应集中阐述其科研创新点及相应的学术贡献,硕士生可以谈及学生活动组织参与情况及影响力。

4. 本评选细则中所涉及到的材料中的所有事件,其发生日期均需处在申请人进入当前学历阶段的起始之日至申请人提交材料之日之间。其具体发生日期以相应证书、文件或公告为准(包括已出版论文全文、论文录用通知书(函)、专利证书以及专利授权通知书、奖励证书、表彰公文等),在申请截止日内已在线出版但尚未见刊的论文可以作为参评材料。

5. 本评选细则及附件中所涉及到的学术成果(包含学术论文、专著译著、发明专利、课题项目、科技竞赛),均要求申请人是第一作者(发明人)或通讯作者,且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专利权人)。若其导师(HUB系统中存在两位导师,则均可以包含)为第一作者(发明人)且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发明人),参评时可视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发明人)。在本评选细则及其附件中,对于申请人的导师,均以评审委员会审核之日HUB系统的记录为准。

6.论文有两名共同第一作者时以1/2篇计(仅限二区及以上期刊论文),有三名共同第一作者时以1/3篇计(仅限共同一作不超过3人的Science、Nature、Cell正刊论文),共同第一作者人数超过两名的其它期刊论文不予考虑。

7. 若申请人在当前所在学历阶段已经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则所有申请材料不得包含上一次获得国家奖学金申请过程中使用过的任何成果,除硕士课程成绩外(已获得硕士国奖者再次参评时,课程成绩以原分值的70%计算)。材料有效性由评定委员会认定。

8. 申请人应严格参照本评选细则及附件准备材料,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及次年的申请资格,并在全院通报。

第五条 评选步骤

1. 评审委员会根据研究生工作部下拨的指标按各学历、各专业的人数比例将名额分配到各学历、各专业。

2. 申请人根据本评选细则及附件,准备并提交材料。

3. 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核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并进行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答辩环节。

4. 根据学历学制和学科方向划分指标分组单独公开答辩,并进行现场评分。在答辩环节实行导师回避制,即申请人的导师应主动回避该申请人的答辩评分。

进入答辩环节人数在指标数1.5-2倍。少于指标数时,根据申请人测评分数依次递补到指标数1.5倍;多于指标数2倍时,根据申请人测评分数减至2倍内。

5. 按照所有申请人的最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各专业各学历的评选结果。

6. 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后,获奖申请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报校研究生院。

7. 校研究生院审查评选结果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第六条 附则

本评选细则2020年3月修订,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测评管理评分细则

第一部分 学术成果(85分)

一.测评范围

包括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撰写学术著作、科研或比赛获奖、独立申请课题以及专利发明等成果。本部分满分为85分,超过85分按照85分计算。

计分规则

学术论文

对申请人发表的被SCI/SCIE收录的论文,依照期刊在评定奖学金时对应的中科院分区进行计分。

中科院分区一区论文20分/篇,

中科院分区二区论文12分/篇,

中科院分区三区论文8分/篇,

中科院分区四区论文4分/篇;

发表在中文期刊的论文:

权威期刊论文,记20分/篇;

核心期刊论文,记12分/篇;

其他,记2分/篇;

被EI收录文章,记2分/篇;

在国际会议上作口头报告者,1分/次。

注:(1)论文第一作者非研究生本人,以及第一单位非华中科技大学***相关单位的论文均不计分;

(2)中文权威和核心期***认定的高水平期刊目录为准,见后续附件。

(3)在国际会议上作报告者以在教务科报备为准。

学术著作

外文版学术著作(著)20分/部;

外文版学术著作(编、译)15分/部;

中文版学术著作(著)10分/部;

中文版学术著作(编、译)5分/部。

注:申请人作为主要作者且撰写篇幅不少于5万字的学术著作计全分;申请人作为作者且撰写篇幅不少于3万字的学术著作则在原分基础上乘以0.5计入。

科研成果获奖

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一等奖40分/项,二等奖30分/项;

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一等奖20分/项,二等奖15分/项;

其中,国家级奖励申请人的排名在前5名者,原分计入,否则在原分基础上乘以0.6;省部级级奖励申请人的排名在前4名者,原分计入,否则在原分基础上乘以0.6;如果同一个科研成果多次获奖则按最高分计算,不重复计分。

科技竞赛获奖

国家级及国际级比赛,特等奖10分/项,一等奖8分/项,二等奖5分/项,三等奖3分/项;省部级比赛,特等奖8分/项,一等奖5分/项,二等奖3分/项。

申请人须为所获奖励中排名前三者方可计算,若同一作品获多项奖励,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本条中科技竞赛主要指“挑战杯”系列比赛、中国研究生十大创新系列赛事、互联网+赛事以及全国铸造工艺设计大赛,其它科技竞赛项目加分须经评审委员会审核。

专利

申请人以我校为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学生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或专利授权书的认定标准记加分规则为:

国家发明专利已授权的10分/项;

所授权的专利为国际专利或被德温特世界专利创新索引(DII)收录,20分/项;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1分/项,累计不超过4分;

注:(1)专利已授权的需提供专利证书或授权通知书;

(2)对于正在申请但并未获得授权的专利,不予计分。

校研究生创新创业基金、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基金资助项目,4分/项。

期刊论文分类(分区)的认定:以论文在评定奖学金时期刊所属中科院的分类(分区)为准。如论文所属期刊在不同领域分属不同分区(分类)时,以其中最高分类(分区)认定。如论文所属期刊评定奖学金时没有明确中科院分区,则暂时不计分。

若论文发表的刊物有进出SCI/SCIE体系的情况,以国家奖学金评定时为准。

申请人所取得的上述科研学术成果,须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 个人荣誉及学生工作(10分)

一.测评范围

包括个人荣誉、党团活动参与、学生工作(参与学***各类组织机构及学生团体等)、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本部分满分为10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算。

计分规则

以个人或者团队负责人名义,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每项8分;以个人或者团队负责人名义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每项6分;以个人或团队负责人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每项2分;

对于团队荣誉,非团队负责人但获奖证书有姓名的,计负责人一半的分。

注:1)凡参加学校红色领航员培训,并获优秀营员称号者,加3分,结业者,加2分,两项不累加,取高值;

2)同一年度同一级别的获奖不累加;

3)凡获以上荣誉者需提交荣誉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不进行加分。

担任校研究生会主席或副主席,院研究生会主席或副主席,每项5分;担任校其他学生组织

主席或主要负责人,担任校研究生会部长或院研究生会部长,担任党支书、班长,每项4分;担任院学生党支部支委成员、研究生会或学校其他学生组织干事,每项2分。

注:1)凡在学***同时担任学生干部者,学***分开统算,但两者都只算最高职务;

2)学校其他学生组织为学校研究生院认可的七大组织;

3)凡担任学生干部者,必须满一年,并***统一证明模板提交有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或聘书,否则视为无效,不计入加分;连续多年任职的不累加;凡担任职务半年,而后未担任职务者,没有加分;但因调整职务者,按照上述对应职务的一半进行加分。

参加学校团委组织的支某某、支教等志愿服务,加4分。参与院级及以上社会公益活动、志愿

服务,负责人2分/次,其他人1分/次,如本院组织的大型活动志愿者、抗疫志愿者、献血、大型赛事志愿者等。

第三部分 文体活动(5分)

一. 测评范围

包括各类文体比赛等。本部分满分为5分,超过5分按5分计算。

二. 计分规则

凡***参加校运动会、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冬季长跑等体育竞技类比赛者,个人获得校级1-3名,每项2分;集体获得校级1-8名,每人每项2分;不同活动可以累加,同一活动不同年度的取最高分,同一类竞赛同一年度不累加。此条最高分为4分,超过4分按4分计算。

凡***参加校研究生文艺类比赛、学术诚信活动、校级优秀寝室评选等活动,获得1-10名,每项3分;获得优秀寝室成员每人每项2分;不同活动可以累加,同一活动不同年度的取最高分,同一类竞赛同一年度不累加。此条最高分为4分,超过4分按4分计算。

凡***运动会、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体育竞技类比赛,***研究生文艺类比赛、学术诚信活动、院级优秀寝室评选等活动,个人获院级1-3名,每项1分;集体获得院级1-3名,每人每项1分;不同活动可以累加,同一活动不同年度的取最高分,同一类竞赛同一年度不累加。此条最高分为4分,超过4分按4分计算。

注:1)学***的活动分数分开相加;

2)凡获得荣誉称号者需提交荣誉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3)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学校类比赛或者活动需要***统一证明模板提交有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学院类比赛或活动由研究生工作组统一出具证明文件。

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测评管理评分细则

第一部分 课程成绩(30分)

一.测评范围

包括上一学年度学位要求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本部分满分30分。

二.计分规则

课程成绩=学位要求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30%。在计算时,以HUB系统记录为准。学位要求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M=∑MiAi/∑Ai,其中Mi表示第i门课程成绩,Ai表示第i门课程学分。

已经获评国奖的同学在第二次参评时,该部分按照加权平均成绩×70%×30%计入。

第二部分 学术成果(50分)

一. 测评范围

包括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撰写学术著作、科研或比赛获奖、独立申请课题以及专利发明等成果。本部分满分为50分,超过50分按照50分计算。

二.计分规则

1.学术论文

对申请人发表的被SCI/SCIE收录的论文,依照期刊在评定奖学金时对应的中科院分区进行计分。

中科院分区一区论文10分/篇,

中科院分区二区论文6分/篇,

中科院分区三区论文4分/篇,

中科院分区四区论文2分/篇;

发表在中文期刊的论文:

权威期刊论文,记10分/篇;

核心期刊论文,记6分/篇;

其他,记1分/篇;

被EI收录文章,记1分/篇;

在国际会议上作口头报告者,1分/次。

注:(1)论文第一作者非研究生本人,以及第一单位非华中科技大学***相关单位的论文均不计分;

(2)中文权威和核心期***认定的高水平期刊目录为准,见后续附件。

(3)在国际会议上作报告者以在教务科报备为准。

2. 科技竞赛获奖

国际或国家级重大比赛:一等奖6分/项,二等奖4分/项,三等奖2分/项;

省部级:一等奖4分/项,二等奖2分/项,三等奖1分/项。

申请人必须为所获奖励中排名前三者方可计算分值,若同一作品获多项奖励,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本条中科技竞赛主要指“挑战杯”系列比赛、中国研究生十大创新系列赛事、互联网+赛事以及全国铸造工艺设计大赛,其它科技竞赛项目加分须经评审委员会审核。

3.专利

申请人以我校为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学生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或专利授权书的认定标准记加分规则为:

国家发明专利已授权的6分/项;

所授权的专利为国际专利或被德温特世界专利创新索引(DII)收录,12分/项;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2分/项,累计不超过4分;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有受理编号的,0.5分/项。

注:专利已授权的需提供专利证书或授权通知书;

4.期刊论文分类(分区)的认定:以论文在评定奖学金时期刊所属中科院的分类(分区)为准。如论文所属期刊在不同领域分属不同分区(分类)时,以其中最高分类(分区)认定。如论文所属期刊评定奖学金时没有明确中科院分区,则暂时不计分。

5.若论文发表的刊物有进出SCI/SCIE体系的情况,以国家奖学金评定时为准。

第三部分 个人荣誉及学生工作(10分)

一.测评范围

包括研究生阶段的个人荣誉、党团活动参与、学生工作(参与学***各类组织机构及学生团体等)、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本部分满分为10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算。

二.计分规则

1.以个人或者团队负责人名义,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每项8分;以个人或者团队负责人名义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每项6分;以个人或团队负责人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每项2分;

对于团队荣誉,非团队负责人但获奖证书有姓名的,计负责人一半的分。

注:1)凡参加学校红色领航员培训,并获优秀营员称号者,加3分,结业者,加2分,两项不累加,取高值;

2)同一年度同一级别的获奖不累加;

3)凡获以上荣誉者需提交荣誉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不进行加分。

2.担任校研究生会主席或副主席,院研究生会主席或副主席,每项5分;担任校其他学生组织主席或主要负责人,担任校研究生会部长或院研究生会部长,担任党支书、班长,每项4分;担任院学生党支部支委成员、研究生会或学校其他学生组织干事,每项2分。

注:1)凡在学***同时担任学生干部者,学***分开统算,但两者都只算最高职务;

2)学校其他学生组织为学校研究生院认可的七大组织;

3)凡担任学生干部者,必须满一年,并***统一证明模板提交有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或聘书,否则视为无效,不计入加分;连续多年任职的不累加;凡担任职务半年,而后未担任职务者,没有加分;但因调整职务者,按照上述对应职务的一半进行加分。

3.参加学校团委组织的支某某、支教等志愿服务,加4分。参与院级及以上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负责人2分/次,其他人1分/次,如本院组织的大型活动志愿者、抗疫志愿者、献血、大型赛事志愿者等。

第四部分 文体活动(10分)

一. 测评范围

包括各类文体比赛等。本部分满分为10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算。

二.计分规则

凡***参加校运动会、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冬季长跑等体育竞技类比赛者,个人获得校级1-3名,每项2分;集体获得校级1-8名,每人每项2分;不同活动可以累加,同一活动不同年度的取最高分,同一类竞赛同一年度不累加。此条最高分为4分,超过4分按4分计算。

凡***参加校研究生文艺类比赛、学术诚信活动、校级优秀寝室评选等活动,获得1-10名,每项3分;获得优秀寝室成员每人每项2分。不同活动可以累加,同一活动不同年度的取最高分,同一类竞赛同一年度不累加。此条最高分为4分,超过4分按4分计算。

凡***运动会、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体育竞技类比赛,***研究生文艺类比赛、学术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005-4537

21-1474/TG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报 Journal of Chinese Society for Corrosion and Protection

中文

核心



1004-132



42-1294/TH

中国机械工程 China Mechanical Engineering



中文



核心



0258-7025

31-1339/TN

中国激光 Chinese Journal of Lasers

中文

核心



1000-4343

11-2365/TG

中国稀土学报 Journal of Rare Earths

中文

核心



1004-0609

43-1238/TG

中国有色金属学报 The Chinese Journal of Nonferrous Metals

中文

核心



1001-4977

21-1188/TG

铸造 Foundry

中文

核心



0254-4156

11-2109/TP

自动化学报 Acta Automatica Sinica

中文

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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