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转移申请须知

本文由用户“kvcl0rzhp470”分享发布 更新时间:2022-07-31 00:42:38 举报文档

以下为《车辆转移申请须知》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申请须知

尊敬的申请人:

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6号)和《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为明确您的权利、义务,确认因您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在保留一辆基础上,申请将其余车辆向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子女、父母转移登记(以下简称“申请办理个人名下多车向子女、父母转移登记车辆”)的真实意愿,您须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您须完整、仔细阅读并遵守《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6号)、《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2、您须确认本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理解并完成申请过程中的相关操作。

3、注册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账户后,您须对个人账户名下发生的所有登录、操作等活动承担责任。您应妥善保管个人账户的账户名和登录密码,通过个人账户进行的操作视同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

4、申请将您个人名下多车向子女、父母转移登记车辆的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必要时按审核单位要求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必要时须按照信息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并提交亲属关系公证,具体以各审核单位要求为准。

7、车辆转移登记给子女、父母的申请审核通过后,您和受让人可在12个月内持审核结果等材料,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未办理完成转移登记前,不得重复提交多车向子女、父母转移申请。办理完成后,您不得以此申请更新指标。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放弃申请。

8、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时,除持审核通过的核查结果凭证外,还需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要求,持全国统一的二手车交易发票或赠与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等办理转移登记的资料凭证并交验车辆(车辆须符合办理转移登记的要求,具体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为准)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业务。

9、对于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办理向子女、父母转移登记车辆的,将取消您的申请资格,若已经办理转移登记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撤销车辆转移登记,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

以上为《车辆转移申请须知》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上面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图片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