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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要点
一、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设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指定疫情报告人,统筹疫情报告工作。学校疫情报告人可由校医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疫情、疑似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
建立卫生应急协作机制,明确属地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卫生健康部门以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疫情信息沟通。
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向属地疾控机构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二、晨午检制度
托幼机构每天儿童入园进入班级前,卫生保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晨检工作,对儿童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托幼机构午睡前应加测一次体温。
中小学校在入校前完成体温检测。每天早晨和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前,班主任完成对学生健康状况的询问与观察。高校和中职学校应在早晨和下午第一节课前完成体温检测和数据收集工作。幼儿和中小学生应在晨检后先洗手再入园(校)。教职员工(含厨工)也应进行晨检。寄宿生应开展晚检工作。
询问和观察要点为:(1)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2)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发热、皮疹或疱疹(眼结膜、皮肤、口腔黏膜)、呼吸系统症状(咳嗽、咽喉痛、流涕、呼吸不畅)、消化系统症状(呕吐、腹泻、腹痛)、腮腺肿痛、黄疸、结膜充血、头痛、精神状态不佳等。
加强全日健康观察和健康巡查。托幼机构儿童在园期间,在卫生保健人员指导下,由班主任、保育员负责开展全日健康观察,并做好记录。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在卫生保健人员指导下,由班主任负责开展全日健康巡查,并做好记录。全日健康观察和健康巡查要点同晨午检,如发现症状或其他异常时,应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
如果晨午检和日常观察中发现学生出现各种感染症状,请立即向其发放一次性口罩,并将其转至隔离房间等待,由校医及时进行排查。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时报告,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校医院/校医室(保健室)应做好晨午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每天及时收集、统计和报告。确保及时发现疫情并立即报告。
可使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做好晨检日检信息登记和上报工作。及时核实、报告和跟进处理预警信息。
三、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学生和幼儿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班主任(辅导员)要关注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同学,应问明病因,填写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及时报交校医。
人事部门每日登记缺勤的教职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及时报交校医。
校医(保健教师)对师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若发现聚集性情况,应及时通报学校疫情报告人,向疾控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四、缺勤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或幼儿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患传染病的学生或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辅导员)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病愈证明,复课前持医院病愈证明到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回课室上课。
若校医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以校医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校医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五、健康管理制度
疫情期间暂停学生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有效氯浓度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消毒。消毒对象和方法可参考日常性消毒。
2.疑似病例的排泄物和呕吐物消毒:可用含固态过氧乙酸应急呕吐包覆盖包裹,或用干毛巾覆盖后喷洒10000mg/L含氯消毒剂至湿润。污物污染的台面和地面应及时消毒,可用有效氯浓度为2000mg/L的消毒液擦拭或拖拭,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作用30min。建议擦拭2遍。
(三)疑似病例所在班级用有效氯1000mg/L~2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喷雾处理或擦拭消毒。
(四)消毒人员填写随时消毒处理记录并及时上报移交资料。
终末消毒
发现疑似病例送至医院送院治疗后,学校环境应及时由属地疾控机构组织进行终末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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