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指导性案例

本文由用户“sjjoe333”分享发布 更新时间:2021-02-13 06:42:59 举报文档

以下为《最高院指导性案例》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随着类案裁判统一趋势及案例指导规则的愈发完善,权威案例的参照指导性作用愈发明显,尤其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案例,其权威性与指导意义不言而喻,属应当参照适用的案例,值得重视。

上周五,最高法院发布了第25批指导性案例(第140-143号)。截止目前,最高法院共发布25批143个指导性案例,但我们之前看到的案例汇编,大多是按照批次或发布时间的整理,不利于集中学习,也不利于查阅类案和长期记忆。

民? 事? 类

(一)一般合同纠纷

1.?指导案例1号:**_*诉陶德华居间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点: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关于禁止买方利用***提供的房源信息却绕开该***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合法有效。但是,当卖方将同一房屋通过多个***挂牌出售时,买方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相同房源信息的,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其行为并没有利用先前与之签约***的房源信息,故不构成违约。

(2009)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1508号

2.?指导案例72号:汤某某、刘某某、马某某、王洪刚诉某地*_**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点: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终止借款合同关系,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将借款本金及利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并经对账清算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禁止的情形,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目的,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情况下,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对转化为已付购房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数额,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款合同等证据予以审查,以防止当事人将超出法律规定保护限额的高额利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

(2015)最高法民一终字第180号

3.?指导案例107号:中化国际(新加坡)***诉蒂森克虏伯冶金产品有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点:?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各方所在国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应优先适用公约的规定,公约没有规定的内容,适用合同中约定适用的法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明确排除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则不应适用该公约。2.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交付的货物虽然存在缺陷,但只要买方经过合理努力就能使用货物或转售货物,不应视为构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根本违约的情形。

(2013)最高法民四终字第35号

4.?指导案例17号:张某某**_*买卖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点:1.为家庭生活消费需要购买汽车,发生欺诈纠纷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处理。2.汽车销售者承诺向消费者出售没有使用或维修过的新车,消费者购买后发现系使用或维修过的汽车,销售者不能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且得到消费者认可的,构成销售欺诈,消费者要求销售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08)京二中民终字第00453号

5.?指导案例23号:孙银山诉*_**XX店买卖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点: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赔偿的,不论其购买时是否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人民法院都应予支持。

(2012)XX开民初字第646号

6.?指导案例33号:瑞士嘉吉***诉**_*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裁判要点:1.债务人将主要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给其***,***在明知债务人欠债的情况下,未实际支付对价的,可以认定债务人与其***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与此相关的财产转让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适用于第三人为财产所有权人的情形,在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普通债权的情况下,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判令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原财产所有人,而不能根据第五十九条规定直接判令债务人的***因“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返还给债权人。

(2012)最高法民四终字第1号

7.?指导案例51号:阿卜杜某某·瓦希德诉中国*_**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点:1.对航空旅客运输实际承运人提起的诉讼,可以选择对实际承运人或缔约承运人提起诉讼,也可以同时对实际承运人和缔约承运人提起诉讼。被诉承运人申请追加另一方承运人参加诉讼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准许。2.当不可抗力造成航班延误,致使***不能将换乘其他航班的旅客按时运抵目的地时,***有义务及时向换乘的旅客明确告知到达目的地后是否提供转签服务,以及在不能提供转签服务时旅客如何办理旅行手续。***未履行该项义务,给换乘旅客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在打折机票上注明“不得退票,不得转签”,只是限制购买打折机票的旅客由于自身原因而不得退票和转签,不能据此剥夺旅客在支付票款后享有的乘坐航班按时抵达目的地的权利。

(2006)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609号

8.指导案例64号:刘超捷诉中国移动通信***徐***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点:1.经营者在格式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对某项商品或服务的限制条件,且未能证明在订立合同时已将该限制条件明确告知消费者并获得消费者同意的,该限制条件对消费者不产生效力。2.电信服务企业在订立合同时未向消费者告知某项服务设定了有效期限限制,在合同履行中又以该项服务超过有效期限为由限制或停止对消费者服务的,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11)泉商初字第240号

(二)物权纠纷

1.?指导案例65号:*_**久乐大厦小区业主大会诉XX环亚实***业主共有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门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缴纳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为维护建筑物的长期安全使用而应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业主拒绝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并以诉讼时效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1)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1908号

(三)侵权责任纠纷

1.?指导案例19号:赵春明等诉*_**汽车***、卫德平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裁判要点: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将机动车号牌出借他人套牌使用,或者明知他人套牌使用其机动车号牌不予制止,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与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2010)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1353号

2.?指导案例98号:张某某、张殿凯诉朱振彪生命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行为人非因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实施阻止不法侵害者逃逸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见义勇为。

(2018)冀02民终2730号

3.?指导案例99号:葛长生诉洪振快名誉权、荣誉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1.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等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2.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等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审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等案件,不仅要依法保护相关个人权益,还应发挥司法彰显公共价值功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3.任何组织和个人以细节考据、观点争鸣等名义对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进行污蔑和贬损,属于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16)京02民终6272号

4.指导案例140号:李某某等***员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第25批)裁判要点: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限于合理限度范围内,与其管理和控制能力相适应。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私自攀爬景区内果树采摘果实而不慎跌落致其自身损害,主张经营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019)粤01民再273号5. 指导案例141号:支某1等诉XX市XX河管理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第25批)裁判要点:消力池属于禁止公众进入的水利工程设施,不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公共场所”。消力池的管理人和所有人采取了合理的安全提示和防护措施,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擅自进入造成自身损害,请求管理人和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019)京02民终4755号6. 刘某某、郭某某、郭双双诉孙伟、**_*信***生命权纠纷案(第25批)裁判要点:行为人为了维护因碰撞而受伤害一方的合法权益,劝阻另一方不要离开碰撞现场且没有超过合理限度的,属于合法行为。被劝阻人因自身疾病发生猝死,其近亲属请求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019)豫1503民初8878号

7. **_*、黄晓兰诉赵敏名誉权纠纷案(第25批)

裁判要点:1.?认定微信群中的言论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应当符合名誉权侵权的全部构成要件,还应当考虑信息网络传播的特点并结合侵权主体、传播范围、损害程度等具体因素进行综合判断。2.?不特定关系人组成的微信群具有公共空间属性,公民在此类微信群中发布侮辱、诽谤、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18)京03民终725号

(四)知识产权纠纷

1.?指导案例20号:*_**诉*_**、*_**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的临时保护期内制造、销售、进口的被诉专利侵权产品不为专利法禁止的情况下,其后续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即使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不视为侵害专利权,但专利权人可以依法要求临时保护期内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2011)最高法民提字第259号

2.?指导案例29号:XX中国青年旅行社诉XX国青国际 旅行社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纠纷案

裁判要点:1.对于企业长期、广泛对外使用,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已实际具有商号作用的企业名称简称,可以视为企业名称予以保护。2.擅自将他人已实际具有商号作用的企业名称简称作为商业活动中互联网竞价排名关键词,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的,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2012)津高某某终字第3号

3.?指导案例30号:兰建军、XX小拇指汽车维修***诉XX市小拇指 汽车***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裁判要点:1.经营者是否具有超越法定经营范围而违反行政许可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影响其依法行使制止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民事权利。2.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未限制经营者之间必须具有直接的竞争关系,也没有要求其从事相同行业。经营者之间具有间接竞争关系,行为人违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也应当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2012)津高某某终字第0046号

4.?指导案例48号:**_*诉**_*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为实现软件与机器的捆绑销售,将软件运行的输出数据设定为特定文件格式,以限制其他竞争者的机器读取以该特定文件格式保存的数据,从而将其在软件上的竞争优势扩展到机器,不属于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他人研发软件读取其设定的特定文件格式的,不构成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2006)沪高某某(知)终字第110号

5.?指导案例49号:石鸿林诉*_**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在被告拒绝提供被控侵权软件的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且由于技术上的限制,无法从被控侵权产品中直接读出目标程序的情形下,如果原、被告软件在设计缺陷方面基本相同,而被告又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其软件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以供直接比对,则考虑到原告的客观举证难度,可以判定原、被告计算机软件构成实质性相同,由被告承担侵权责任。

(2007)苏民三终字第0018号

6.?指导案例55号:柏万某某*_**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清楚,如果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权利要求书的表述存在明显瑕疵,结合涉案专利说明书、附图、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及相关现有技术等,不能确定权利要求中技术术语的具体含义而导致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明显不清,则因无法将其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进行有实质意义的侵权对比,从而不能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构成侵权。

?(2011)川民终字第391号

7.?指导案例80号:洪福远、邓春香诉**_*、**_*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民间文学艺术衍生作品的表达系独立完成且有创作性的部分,符合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特征的,应当认定作者对其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2015)筑知民初字第17号

8.?指导案例81号:张晓燕诉雷某某、赵某某、**_****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1.根据同一历史题材创作的作品中的题材主线、整体线索脉络,是社会共同财富,属于思想范畴,不能为个别人垄断,任何人都有权对此类题材加以利用并创作作品。2.判断作品是否构成侵权,应当从被诉侵权作品作者是否接触过权利人作品、被诉侵权作品与权利人作品之间是否构成实质相似等方面进行。在判断是否构成实质相似时,应比较作者在作品表达中的取舍、选择、安排、设计等是否相同或相似,不应从思想、情感、创意、对象等方面进行比较。3.按照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规定,人民法院应保护作者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即思想或情感的表现形式。对创意、素材、公有领域信息、创作形式、必要场景,以及具有唯一性或有限性的表达形式,则不予保护。

(2013)最高法民申某某1049号

9.?指导案例82号:王碎永诉*_**、*_**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市场正当竞争秩序,恶意取得、行使商标权并主张他人侵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构成权利滥用为由,判决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014)最高法民提字第24号

10.?指导案例83号:*_**诉XX某某***、**_*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1.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被侵权人依据侵权责任法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发出的要求其采取必要措施的通知,包含被侵权人身份情况、权属凭证、侵权人网络地址、侵权事实初步证据等内容的,即属有效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自行设定的投诉规则,不得影响权利人依法维护其自身合法权利。2.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所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所应采取的必要措施包括但并不限于删除、屏蔽、断开链接。“必要措施”应遵循审慎、合理的原则,根据所侵害权利的性质、侵权的具体情形和技术条件等来加以综合确定。

(2015)浙知终字第186号

11.?指导案例84号:***诉*_**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1.药品制备方法专利侵权纠纷中,在无其他相反证据情形下,应当推定被诉侵权药品在药监部门的备案工艺为其实际制备工艺;有证据证明被诉侵权药品备案工艺不真实的,应当充分审查被诉侵权药品的技术来源、生产规程、批生产记录、备案文件等证据,依法确定被诉侵权药品的实际制备工艺。2.对于被诉侵权药品制备工艺等复杂的技术事实,可以综合运用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司法鉴定以及科技专家咨询等多种途径进行查明。

(2015)最高法民三终字第1号

12.?指导案例85号:高某某***诉**_*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1.授权外观设计的设计特征体现了其不同于现有设计的创新内容,也体现了设计人对现有设计的创造性贡献。如果被诉侵权设计未包含授权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全部设计特征,一般可以推定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不近似。2.对设计特征的认定,应当由专利权人对其所主张的设计特征进行举证。人民法院在听取各方当事人质证意见基础上,对证据进行充分审查,依法确定授权外观设计的设计特征。3.对功能性设计特征的认定,取决于外观设计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看来该设计是否仅仅由特定功能所决定,而不需要考虑该设计是否具有美感。功能性设计特征对于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不具有显著影响。功能性与装饰性兼具的设计特征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需要考虑其装饰性的强弱,装饰性越强,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越大,反之则越小。

(2015)最高法民提字第23号

13.?指导案例86号:**_*与**_*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分别持有植物新品种父本与母本的双方当事人,因不能达成相互授权许可协议,导致植物新品种不能继续生产,损害双方各自利益,也不符合合作育种的目的。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植物新品种转化实施,确保已广为种植的新品种继续生产,在衡量父本与母本对植物新品种生产具有基本相同价值基础上,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判令双方当事人相互授权许可并相互免除相应的许可费。

(2011)苏知民终字第0194号、(2012)苏知民终字第0055号

14.?指导案例92号:XX市***诉XX市富凯农业科技有限***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玉米品种鉴定DNA指纹方法》NY/T1432-2007 检测及判定标准的规定,品种间差异位点数等于1,判定为近似品种;品种间差异位点数大于等于2,判定为不同品种。品种间差异位点数等于1,不足以认定不是同一品种。对差异位点数在两个以下的,应当综合其他因素判定是否为不同品种,如可采取扩大检测位点进行加测,以及提交审定样品进行测定等,举证责任由被诉侵权一方承担。

(2013)甘民三终字第63号

15.?指导案例100号:**_*诉**_*、**_*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裁判要点:判断被诉侵权繁殖材料的特征特性与授权品种的特征特性相同是认定构成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的前提。当DNA指纹鉴定意见为两者相同或相近似时,被诉侵权方某某DUS测试报告证明通过田间种植,被控侵权品种与授权品种对比具有特异性,应当认定不构成侵害植物新品种权。

(2015)最高法民申某某2633号

16.?指导案例113号: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乔丹***“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

裁判要点:1.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姓名权可以构成商标法规定的在先权利。外国自然人外文姓名的中文译名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主张作为特定名称按照姓名权的有关规定予以保护。2.外国自然人就特定名称主张姓名权保护的,该特定名称应当符合以下三项条件:(1)该特定名称在我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2)相关公众使用该特定名称指代该自然人;(3)该特定名称已经与该自然人之间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3.使用是姓名权人享有的权利内容之一,并非姓名权人主张保护其姓名权的法定前提条件。特定名称按照姓名权受法律保护的,即使自然人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监136号

14. 指导案例124号:中国防卫***与联合资源教育发展(燕郊)***执行监督案

裁判要点: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对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产生争议,客观上已无法继续履行的,可以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对执行和解协议中原执行依据未涉及的内容,以及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救济程序解决。

(2017)最高法执监344号

15. 指导案例125号:陈载果与刘某某、XX省XX渔业用品进***等申请撤销拍卖执行监督案

裁判要点:网络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进行的司法拍卖,属于强制执行措施。人民法院对网络司法拍卖中产生的争议,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2017)最高法执监250号

16. 指导案例126号:**_*与*_**执行监督案

裁判要点:在履行和解协议的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申请恢复执行的同时,又继续接受并积极配合被执行人的后续履行,直至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的,属于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不再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形。

(2018)最高法执监34号

[文章尾部最后5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1. 钢厂事故案例分享
  2. 信息安全案例
  3. 我身边好玩的玩具案例模板
  4. 实习财务平台实训 财务类岗位能力报告
  5. 中一班观察案例模版的副本
  6. 如何利用Kitten制 作智能健康卫士
  7. 关于报送线上教育优秀案例的通知
  8. 深入践行“八八战略”省山海协作“最佳实践案例”出炉
  9. 小学《做一艘帆船》案例分析
  10. 小学体育案例
  11. 成功解决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案例
  12. 成功解决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案例
  13. 《除法的初步认识》微案例教学片段??
  14. 四有四引好老师案例
  15. 第一实验小学三年级数学学科育德案例
  16. 创设案例情景引入知识
  17.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学习材料
  18. 安全事故案例教训经验分享范文精选
  19. 社区邻里纠纷案例范本

以上为《最高院指导性案例》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上面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图片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