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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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细则

为规范课外培养计划学生成绩评定工作,依据《吉林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校教字[2016]64号),学校现就课外培养计划实施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果审核与学分认定

1.课外培养计划实施“档案袋”管理方法,学院为在校本科生建立“课外培养计划”个人专属“档案袋”。通过吉林大学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实施网上管理。

2.学生申请课外培养计划学分,需提交相应的成果证明(纸质版),***审核后方可认定学分。

3.学院组织教务管理、学生管理、实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工作组,针对学生申请成果及相关证明进行鉴别审核,并提交至吉林大学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确认。

4.学生所提交的成果通过审核后,即可获得学分。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外培养计划学分,即可在吉林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该环节成绩。具体成绩根据完成学分来确定。完成本专业课外培养计划基本学分要求,记60分;每超出1学分,成绩增加3分;成绩上限为100分。

5.学生完成课外培养计划要求学分,所有成果将记载于《吉林大学本科生课外培养计划成果汇总表》,学院加盖公章后装入本人档案。

二、成果提交

1.学生所有课外创新实践成果须提交吉林大学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在线管理。

2.成果提交程序的设置遵循便捷、高效、准确原则。

3.成果提交权限分为教务处、学院、学生三个层次。

4.提交的课外实践成果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客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得相同的学分(依表2)。

表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评分标准

类 别

级 别

结题结论

负责人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训练类

国家级

优秀

5

3

2

2

2



训练类



普通

3

2

1

1

1



训练类

校 级

优秀

3

2

1

1

1



训练类



普通

2

1

0.5

0.5

0.5



创业实践

国家级

优秀

5

3

2

2

2



创业实践



普通

3

2

1

1

1



创业实践

校 级 

优秀

3

2

1

1

1



创业实践



普通

2

1.5

1

1

1



表2 学科竞赛获奖项目学分赋值标准

级别\等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7

6

5

4



省级

5

4

3

2



校级

3

2

1

0.5



6.合作选做创新实验,每人获得同等学分;合作人数按照实验项目规定的“每组人数”核定。

7.凡同一项成果多次获奖,均只按最高级别计学分。

四、其他

1.本细则适用于2013级(含)以后的学生课外培养计划实施工作。

2.学院在本细则基础上,另行***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教务***研究确定。

3.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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