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导学阶段民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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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导学阶段民法讲义曹某某(新浪微博:民法曹某某)

考点一:监护

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参考法条】

《民法典》第 34 条第 4 款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监护人的职责

【参考法条】

《民法典》第 35 条第 1 款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1、甲 8 周岁,多次在国际钢琴大赛中获奖,并获得大量奖金。甲的父母乙、丙为了甲的利益,考虑到甲的奖金存放银行增值有限,遂将奖金全部购买了股票,但恰遇股市暴跌, 甲的奖金损失过半。关于乙、丙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6-03-52;多选)

乙、丙应对投资股票给甲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乙、丙不能随意处分甲的财产

乙、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无须承担责任

如主张赔偿,甲对父母的诉讼时效期间在进行中的最后 6 个月内因自己系无行为能力人而中止,待成年后继续计算

2、小学生甲极具天赋,参加多部影视剧攒下存款若干。为让甲的存款保值,甲父在某城市以甲的名义购买多套房屋,未料周边房价均未上涨,唯独该城市房价下跌,导致严重亏 损。下列那些说法是正确的?(根据 2018 年法考回忆版真题改编)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可追回本金加利息

购房保值行为不属于监护人职责范围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对甲父的赔偿请求权在其成年前不受 3 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考点二:宣告死亡

【参考法条】

《民法典》第 51 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 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民法典》第 52 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 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 53 条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结论】原则上能恢复的恢复,不能恢复的补偿,但若有第三人介入的,要保护第三人 的合法权益。

1、甲出境经商下落不明,2015 年 9 月经其妻乙请求被 K 县法院宣告死亡,其后乙未再婚,乙是甲唯一的继承人。2016 年 3 月,乙将家里的一辆轿车赠送给了弟弟丙,交付并办理了过户登记。2016 年 10 月,经商失败的甲返回 K 县,为还债将登记于自己名下的一套夫妻共有住房私自卖给知情的丁;同年 12 月,甲的死亡宣告被撤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3-52;多选) A.甲、乙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乙有权赠与该轿车

丙可不返还该轿车

甲出卖房屋的行为无效

考点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民法典》第 171 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 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 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乙公司负责安装电梯设备。乙公司完工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甲公司一直未支付工程款,乙公司也未催要。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乙公司组织工人***讨要。因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甲公司新录用的法务小王,擅***名义签署了同意履行付款义务的承诺函,工人们才散去。其后,乙公司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诉讼时效,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卷三/4/单选)

A.甲公司仍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B.***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中断 C.法院可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D.***同意履行债务,其不能再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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