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
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
培养方案一般应包括: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研究方向、课程设置、学分要求、考核方式、科研能力与学位论文要求、培养方式与方法及各基层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内容。
(一)学科、专业简介
简单介绍学科、专业点的设置时间、发展状况、国内外地位;主要研究领域和特色;师资队伍和著名学者;主要实验室和设备;项目状况(项目经费、来源等)和主要成果;已培养研究生情况及就业方向;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培养目标
1.培养目标应根据国家对学位获得者的基本要求,结合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特色以及本学科优势,分条阐明对本学科、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在基础理论、专门知识、专业技能方面应达到的广度和深度,科学研究能力,外语水平,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2.本学科、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含专业培养特色和就业去向等)。
3.本学科、专业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学术素养和学术道德)。
4.本学科、专业应具备的基本学术能力要求(获取知识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学术交流能力、其他能力等)。
(三)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分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撰写两个阶段,按学制的学习年限,课程学习阶段为1~1.5年,学位论文撰写时间不小于1年。
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其他培养环节,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完成学位论文、符合学校有关要求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四)研究方向
依据“科学、规范、稳定”的原则设置研究方向。各研究方向均应阐明研究内容和研究特色。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
硕士研究生课程包括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两大类。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应低于31学分,外国留学生不少于30学分,每学分以18学时为标准安排教学。
1.学位课程(至少19学分)
学位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学科平台课、学位专业课三类。
(1)学位公共课(共4门,7学分)
学位公共课包括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和第一外国语课程。
①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
共2门3学分,依据中宣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设置,由***负责开设,并组织课程组,理论联系实际,以专题形式开展模块化教学,注重研究生的职业道德、合作精神和坚持真理的科学品质的培养,注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具体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全校必修) 2学分,36学时
《自然辩证法概论》(理工科指定修学) 1学分,18学时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人文社科指定修学) 1学分,18学时
《中国社会概况》(留学生必修) 1学分,18学时
《中国文化》(留学生必修) 2学分,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取的学术讲座次数(一般不少于10次),规定研究生作学术报告或研究进展的次数(至少2次)。学校提倡研究生积极参加跨学科学术交流和国内外访学活动。
(3)本科课程助教(1学分)
为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提升研究生教学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学校决定实施研究生助教制度。主讲教师上课时助教须随堂听课,了解教学进度和内容;服从主讲教师安排,必须参与课程教学的所有环节,辅助主讲教师承担课堂组织与管理、课程答疑、批改作业、组织讨论、习题课指导、实习实验辅导、社会调查、课程网页维护、学习困难学生帮扶等工作。正式注册的学术型硕士(中国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担任助教工作满一学期,考核合格后,获得1学分。
4.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同等学力或跨一级学科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以及在招生考试时被认为基础理论或专业知识有着某些缺陷需要入学后进行适当补课的研究生,需补修与现硕士专业相关的2门本科主干课程,并纳入个人培养计划。补修课程要求通过考核,取得合格以上成绩,但不计学分。
(六)课程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可采用闭卷笔试、开卷考试、口试、课程论文、实践考核(如实验)等不同的形式;考查成绩是结合平时听课、作业完成、课堂讨论、调研报告、社会实践等形式(或情况)综合评定的成绩。学位课程应进行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60分为合格;选修课可采取考试或考查方式,以百分制评分,60分为合格;必修环节等宜用考查的方式进行,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五级制评定。
(七)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
依照《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有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署名单位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一份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各专业可根据自身实际与发展需要提出高于学校基本要求的标准,并提出具体的科研能力要求。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从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培养方案应对学位论文的规范性要求和质量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对选题、文献资料、实验(调查)数据、逻辑性、结论、参考文献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规定论文字数,作出开题、中期检查(或预答辩)、答辩等环节的时间安排。
(八)培养方式与方法
学校鼓励采用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要求在确定具体培养方式与方法时,把握好强化基础、拓宽知识面与因材施教、个性化培养之间的关系。要贯彻课程教学和科研训练并重的原则,明确课程教学的主要方式,学校提倡尽量采用课程教学团队集体授课的形式开展启发式、研讨式、专题式教学;在科研训练上要切实加强研究生自学能力、表达能力、创新能力、活动能力和适应能力等方面的训练和培养,明确科研训练的形式和途径,对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与研讨、专业实践、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学术活动提出具体的规定。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请点击下方选择您需要的文档下载。
以上为《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格式请下载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上面文字预览以及下方图片预览。图片预览是什么样的,下载的文档就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