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部分环节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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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部分环节工作流程

一、民主推荐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民主推荐科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实行等额推荐。

(一)部署民主推荐工作。

1.干部科根据干部调整工作方案,拟定推荐考察方案报分管部领导审批把关。

2.组建考察组,安排布置推荐考察工作任务,明确推荐职位、人选资格条件、方法程序和有关要求。

3.考察组根据工作任务,与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确定干部民主推荐、考察的时间、地点、方法步骤、参加人员范围、有关要求等事宜。

4.拟定工作方案。考察组根据《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民主推荐、考察工作方案,一般包括:考察任务及内容、考察方法、考察步骤、有关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召开民主推荐会议前,考察组要认真审核符合推荐条件人员名册和参加推荐人员名单、民主推荐表等有关表格。

(二)组织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一般采取先进行会议投票推荐,再进行个别谈话推荐的方式,***在单位党组织沟通协商,采取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推荐情况,经党组织或者组织部门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如果意见统一,可以等额提出),再进行会议投票推荐。

1.会议投票推荐。考察组与推荐单位党组织共同组织好民主推荐会议。召开推荐会时,参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会议议程一般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动员,考察组长讲话,考察组发放民主推荐表和《民主推荐领导干部治理拉票行为民意调查表》,考察单位发放《符合推荐条件人员名册》,回收推荐表和有关材料等。参会人员范围为: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其他人员(组织人事干部,纪检干部,财务人员,单位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群众代表)。50人以下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公安、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为:党委委员或党组成员和党外副职。

2.个别谈话推荐。考察组明确谈话人员范围、统一谈话口径,逐一听取谈话对象的推荐意见和理由,参加人员范围为: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

3.统计推荐情况。考察组统计汇总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情况、治理拉票行为民意调查结果,填写《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治理拉票行为民意调查汇总表》,报考察组长审核签字。如果推荐中有拉票反映,且线索具体,考察组必须调查核实清楚。

(三)民主推荐全程纪实存档材料。《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考察组长及成员签字、《治理拉票行为民意调查汇总表》考察组长及成员签字、《参加民主推荐大会人员名册》、《符合推荐条件人员名册》、《确定考察对象的请示》文件。

二、考察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对考察中反映的一些重要问题要真查细查,防止考察赶时间、走过场,更不能为了“赶会”、搞简单“印证式”考察。

科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一般实行等额考察。

考察对象是党外干部的,请县委统战部参与考察。

县纪委领导干部的考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一)确定考察对象。

1.反馈民主推荐情况。考察组向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民主推荐情况,听取其对考察对象建议人选的意见建议。如果推荐结果出现异常情况,考察***组织部报告,县委组织部答复后再向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

2.提出考察对象初步建议人选。考察组综合分析推荐情况和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建议,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初步建议人选。

3.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将考察对象初步建议人选向组织部部务会报告并经同意后,考察组向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单位召开党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比对核实,并依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研究提出审核意见,认真填写《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情况表》,报经分管部领导审批同意后提供给干部科。

(2)干部科根据干部监督科的审核意见,依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填入《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情况表》,报经分管部领导审批同意后落实。

(八)考察组提出意见。

1.考察组向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考察情况,认真听取对考察对象的使用意见。

2.考察组综合汇总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深入考察的情况和纪检监察、检察、计生、审计等部门意见,共同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分析,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3.在综合分析考察工作情况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考察对象的使用意见。

(九)撰写和收集有关材料。

考察组按照要求撰写考察报告、考察材料、干部主要特点,组织填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表》、《干部基本情况表》,收集1寸浅灰底正装彩照电子版(JPG格式)等。

1.考察报告。考察报告的内容要包括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的基本情况,以及考察对象的优点和不足、使用建议等,内容要客观真实,格式要规范。

2.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应全面、客观地反映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以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撰写考察材料要写实,多用事例和描述性语言;引用的数字、事例要有事实依据,准确无误;对考察对象的评价要恰如其分,不能把集体取得的成绩简单地说成是某个考察对象的政绩,而应重点反映考察对象在其中的作用;考察材料要写出干部的特点,避免千篇一律、千人一面。

3.把好表格填写质量关。考察组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表》、《干部基本情况表》、《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确认表》等表格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坚决做到不漏填、不错填,表中每一个字、每一条信息都要客观、准确、真实,该填写的地方认真填写,该签字的地方务必签字。

(十)汇报考察工作情况。

***组织部部务会汇报考察情况,部务会对人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1.考察组要对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和总结归纳,汇报时,要提纲挈领、简明扼要,抓住要害和重点。

2.考察组对推荐考察过程中反映出来的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地汇报,尤其干部群众反映较大的问题或者涉及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要及时汇报,不能隐瞒不报。

(十一)对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干部科对考察组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报审表、考察报告、考察材料、干部主要特点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十二)考察责任。

1.建立干部考察责任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1)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

(2)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推荐、考察的;

(3)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不如实报告的;

(4)隐瞒、歪曲、泄露考察情况的;

(5)接受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安排的消费活动,以及接受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特殊接待的;

(6)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

(7)按照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8)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十三)考察全程纪实存档材料。《考察预告》、《考察对象民主测评、德和作风反向测评、征求意见表》、《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确认表》、《廉政情况征求意见表》、《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情况表》。

三、要求

1、请大家实事求是。

2、请大家遵守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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